保护真正为民谋福的父母官
“客观看待和正确处理干部在干事创业中出现的问题,为敢想的人‘开绿灯’,为敢干的人‘兜住底’”,本月初,济南市委审议通过的《关于支持党员干部干事创业建立容错免责机制的实施办法(试行)》,提出了上述“兜底”构想。记者初步统计,截至目前,至少6市出台了类似的“改革失败”“容错机制”,除了济南之外,其余5市都在浙江:杭州、温州、绍兴、金华、义乌。
大家都知道,温州人会做生意,在他们的思维中,“不等、不靠、不要”最为可贵。不管什么事情,不管别人怎么说、怎么看,都要自己去试试。这种敢为人先、敢于冒风险、敢于自我负责的精神,成就了他们的事业。作为一方父母官,也应该有这些精神,才能更好地为民谋福利。改革开放以来,有不少迎难而上、屡败屡战的奋斗故事。今日的辉煌成就已经证明,释放、调动起人民的积极性与创造力,是改革创新事业不断进步的源动力。干部作为带领人民干事创业的“关键少数”,在改革中的关键作用不可小视。那些敢于拎着“乌纱帽”锐意改革的人,远胜于在困难面前“怕出错、怕问责、绕道走、耽误事”或是“等、靠、要”的庸官懒吏。
尤其是当前,全面深化改革进入关键时期,后面还有许多难啃的硬骨头。面对各种深层次矛盾和利益关系的深度调整,一些干部难免有畏难怕错情绪。在这种背景下,“改革探索只许成功不许失败”的逻辑既不合理,也不科学,还会挫伤干部的改革热情。“容错机制”的实施,激发了干部的改革热情,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为“出头鸟”、“领头羊”吃下“定心丸”,鼓励他们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不断开创改革发展的新局面。
同时,我们的领导干部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容错机制”鼓励党员干部敢负重、敢作为,但绝非乱作为的“尚方宝剑”。它仅适用于改革创新过程中的“探索性失误”,而不是少数干部独断专行、盲目决策、谋求私利的“挡箭牌”,不能为决策者任性而为造成的损失“埋单”。只有厘清是非对错,才能体现制度的刚性、政府的公信力。
作者:敬小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