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前离岗”要避免“内部福利式消化”
近日,湖南一些地方推行干部“提前离岗”政策引发社会讨论。记者采访该省多名地方官员了解到,该省多地都有因机构改革、给年轻干部让位等原因鼓励老干部提前离岗的政策,有的县给主动申请离开领导岗位的科级干部每月在工资基础上增加两三千元的补充待遇。但也有的地方,因群众意见强烈而未执行下去。(4月7日,新京报)
政策的推行与制定需要缜密的安排,要避免出现大的漏洞,正如前些年江浙地区推行的公车改革一样,把公车补贴大量发给干部,导致补贴高过工资好几倍,引起社会的强烈反映。而这次湖南某些地方推行的“提前离岗”政策,也是因为让“钱”这个问题而引起了不少的争议。某些干部仅仅才50岁左右,就进行提前离岗的安排,以官场上的平均年龄阶段来看,这样的年纪正是年富力强,正是到了经验与能力最大化的时候,怎么能够让他们“拿钱走人”?甚至于工资在这个时候就能简单的翻了一倍。这又让年轻的干部们怎么能够心服口服?职位即便是让出来了,干工作的拿工资少,倒不如那些提前退休的,这不正是应了“多做事不如少做事,少做事不如不做事”的歪话吗?
目前,因为机构改革的深入,有不少类似于卫生局、计生局或者是工商质检等部门面临着合并,多出来的干部怎样安排这就成了机构改革面临的一件大事。要处理好这件事,更需要有关部门妥善处理,需要拿出更公平的方案出来,而不应该是要“内部消化”处理,更不应该拿着机构改革给内部一些干部“特殊安排”或是“特殊福利”。
无论是哪种改革,无论是哪种政策的制定与推行,必须要兼顾到公平,在内部要兼顾,同时,也要和社会层面兼顾。某些领导干部把持着名单安排的权力,利用这个机会给他人方便,给自己方便,不仅在单位内部形成了公平原则的倾斜,同时,也在社会层面造成了不良的影响。在湖南几个地方因为“提前离岗”政策的推行,就是因为这些政策并不能兼顾到“内部公平”与“社会公平”之原则,引起群众反感,从而导致政策推行不下去,其实一点也不奇怪。
这些年,因为信息传播的迅速,同时也因为各种信息技术的大幅进步,随着政务公开的脚步越走越快,政府部门有什么动静,马上就会有人予以关注。在这种情况下,官员干部在制定政策的时候则更要考虑社会影响力,有的干部习惯于闭门造车,几个人商量一下就敢于进行“内部福利式消化”,这都是不正确的。在这件事上,更应该征求多数人意见和社会意见,力求兼顾民主与公平精神,一碗水端平,让深化机构改革更能够得人心,而不是失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