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群众 “一信多投”信访问题产生的原因及对策建议
在信访工作中,常会遇到信访人将反映的同一信访事项一信多投现象,既向主管部门投,又向信访部门和主要领导投或越级投。“一信多投”现象的存在,对开展信访工作是非常的不利和有害的。不仅违反了“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信访原则,而且扰乱了正常的信访秩序,还分散各级领导和机关的工作精力,浪费时间,增加工作量,增加对信访事项重复处理的频次和不必要的人力、物力的投入。
一、“一信多投”现象产生的原因
一是信访人缺乏信访基本知识。信访人对信访的程序、信访的基本原则,相应的权利、义务和对应的法律责任认识不清。认为信访自由,想往哪里投就哪里投,不受约束,“我行我素”现象严重。
二是信访人认识上存在错误。渴求信访事项早日得到解决的心情比较强烈,错误地认为,采取撒大网,一信多投,更能引起各级领导和组织的重视,更有利于信访问题的早日解决。
三是不理解信访问题的解决有一定过程。按照信访规定,对信访事项的处理有办结时限的明确规定,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都是符合规定的。而且有些信访事项的处理,不是一个部门就能解决的,需要多个部门联手协作,需要政府出面牵头进行整体协调,才能处理。而信访人误认为在本级信访事项得不到及时、合理解决,就对本级主管部门失去信心和信任,从而导致越级上访和一信多投。
四是由于历史的原因,城市规划不合理,工业区、生活区、居住区混杂,造成影响环境质量的因素多。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群众对环境质量的要求日益提高,但很多信访事项难以从根本上解决。信访群众的要求达不到,为了使问题得到解决,不得不将先前复印好的信访资料又一信多投,向他们认为可以解决的部门、领导和组织投去,同一事项的反弹频繁。
五是形成信访事由的主体元素道德意识差,诚信缺失,违反法律法规,违反行业规章,为了一己和小团体的利益,不惜影响他人健康,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受害者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不得不采取一信多投的方式进行上访,以期使侵害自己合法利益的不法行为得到遏止,从而出现了一信多投。
六是一些受理信访事项的部门对信访者冷淡,对信访工作麻木不仁,处理信访事项拖泥带水,信访者对处理结果不满意,只得寄希望于上级主管部门、组织和领导,于是导致了一信多投。
二、处理“一信多投”问题的对策、建议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在切实解决群众信访问题上狠下功夫。各级领导和信访工作者在解决信访问题中,一定要站在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做到“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千方百计为人民群众解决实际问题,进一步地改进工作方法,建立长效机制,坚持有利于信访渠道畅通、有利于接受群众监督、有利于维护合法利益、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的四个“有利于”,不断地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为民意识,努力建立“畅通、有序、务实、高效”的大信访工作格局。
二是加强对《信访条例》的宣传教育力度,切实增强信访者的信访知识和法律意识。要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大力开展《信访条例》宣传教育和普法工作,努力使《信访条例》进入社区、进入企业、进入学校、进入乡村,使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对《信访条例》的基本内容和要求,特别是对信访渠道、解决信访问题的程序、信访人的权利义务和相应的法律责任等有全面准确地理解,引导和规范信访群众的行为,维护正常的信访秩序。
三是加强对信访工作的督促检查。在开展信访工作的过程中,一定要把督促、检查、指导作为重要的环节来抓,有效地防止信访问题经办单位和经办人出现懈怠情绪,工作走过场、不落实,漏办、不办现象发生。
四是强化信访工作总结探讨。在每次信访件办结以后,要特别注重对信访工作进行总结,要把在办结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做为重点,认真分析产生的真正原因,制定科学的应对策略,建立起良好的信访问题预警机制。
五是加强情况通报。跟踪信访问题办理情况并及时采用“十字法”进行通报,做到上报下传,友邻通报。分析信访问题办理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研究细化信访问题处置措施,推进信访事项的办理,防止办结信访事项重办,避免人力、物力、财力的浪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