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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能避免或减少城管与小贩的血腥博弈

2013-10-13 17:47 作者:药师 阅读量:747 推荐0次 | 我要投稿

走在城市的大街小巷,城管队员威风凛凛地“执法”、小贩们仓惶收摊逃遁的事已是屡见不鲜,运气好时,还可见城管踢摊收东西以至与小贩发生肢体冲突的鲜活闹剧。每当这时,便会引来很多群众的围观热评,其中充耳较多的,往往是对城管的指责、对小贩的同情之语。

但城管走后,小贩们又如潮水般不断涌出来,街巷照样混乱不堪,使人不由想起敌进我退、敌退我进的游击战术,佩服小贩们的智慧、感叹城管的无能了。

我在这时,若无要事,往往也会伸长脖子看一会,对城管的粗暴“执法行为”表现出憎恶,情感的天平,往往也会倾向小贩一边。

这样的事见多了,也就见怪不怪,再见到类似的事,心里会平静得出奇。反正就是那么回事,城市病的症状之一,没有什么不得了的。不过,边走边想时,也会觉得有些不是滋味,城管固然可憎,但小贩们占道经营,影响人们通行,给城市添堵添脏添乱,也不值得提倡。一个城市,若无一定的秩序,缺乏管理,必然会混乱一片,置身其中,势必也不会有多大的幸福可言。

试想,在现实条件下,若取消了可恶的城管,没有了这些蛮横的“执法队员”,让小摊小贩们肆意摆摊设点,城市又会怎么样?

于是,城管的存在,仿佛就有了一定的价值;而随着我国城镇化建设步伐的加快,大量的人员涌入城市,这些人要生存,又不可能都有更好的手段,于是,只有当小贩维持生计。再说,有了这些小贩,市民们的生活,也会更加方便。

于是,小贩的大量存在,似乎也成了必然。

于是,至少在现在,小贩是不可能消失的;小贩不可能消失,其管理者,城管,也就不可能不存在。

小贩要生存,必然要摆摊设点;而为了城市井然有序,城管队员必然要“执法”,对不符合要求的行为,必然要进行纠正处理。而小贩们的觉悟,也还没有达到自觉按照要求去做的地步。

又于是,“执法”与“被执法”之间的冲突,城管与小贩之间的博弈、斗智斗勇、斗狠斗绝、打游击、玩猫捉老鼠的游戏,自然不可避免。有时,还会达到白热化的程度。

随便在网上搜索一下,“城管执法被锄头砸死”、“城管无敌”、“城管被砍”、“城管掐小贩脖子”、带着“獠牙”的城管难获同情、“城管打伤盲人乞讨者丢入水中”等新闻标题就会纷纷奔来眼底,城管队员仿佛就是“土匪”、“二杆子”、“皇协军”,仿佛成了过街的老鼠,人人喊打。

为了减少冲突、缓和矛盾,城管也进行了一些改进,如微笑执法、打不还手骂不还口、城管与小贩互跪等,但给我的感觉,还是扬汤止沸,没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甚至还有越演越烈之势。断人财路,如杀人父母。何况,小贩们的那点可怜的东西,也许还是全家人的基本生活保障,你板着脸给其收了或微笑着或跪着给其收了,我看不出有什么本质的区别。被逼到山穷水尽的小贩,不和你拼命,反而就不正常了。换成我,也许也会这样。

近日,广东顺德容桂4城管队员被水果女贩追打3分钟不还手后自称也是“弱势群体”。我想,这话绝对不可笑,应是发自肺腑的。都是血性之人,若不是有纪律要求,估计能忍住的也不会多。不信你去当当城管队员试试。

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小贩里边,也会有蛮不讲理的。若这种人当了城管队员,估计比有些城管队员还要城管队员。

人之初,性本善。城管队员,若不是吃到那碗饭,估计大多数人也不会凶神恶煞的,若他们都和颜悦色的,谁会主动放弃生意不做?而小贩们,若不是为了生存,估计大多数人也不会不要尊严,非得和城管闹着玩,高潮时,或被城管伤,或伤了城管,以至两败俱伤或死。

猫和老鼠,城管和小贩,本是一对天敌,都是为了生存,不得不狭路相逢、勇者胜、智者胜。

现在,城管与小贩,都自认是“弱势群体”了,打死老虎累死牛,冲突的结果,仿佛都没有赢家。我不知道,这样的结局,是悲,还是喜。

人们在对城管进行口诛笔伐的同时,有没有想过,这些悲剧的根源,到底在哪里?在城管身上、还是在小贩身上,抑或是在双方身上?更或者是在另外的什么地方?我们有没有更好的办法,来改善现状,使本没有血海深仇的双方,做到和睦相处、相互理解支持,相互为对方的生存提供支撑,而不是弄到不是你死就是我活甚或玉石俱焚的地步?使人民内部矛盾仿佛变成敌我矛盾了。

我认为,城管和小贩,大都是善良的,但由于选择生存路径的对立,都为了使自己活下去,不得不让人性恶的一面占了上风,导致悲剧一再上演。他们都是悲剧的主角。

作为有幸没有当上城管或小贩的我们,不能眼见我们的同类相互残害而幸灾乐祸,更不能仅停留在浅层次的谴责上,而是要理性地深思,看有没有避免或减少同类相残相害的更佳方法,让别人好好生活,也让自己好好生活,都能实现自己的人生梦想。若能如此,则每个人的生活都是美好的,那么,整个世界才会美好。

要改善现状,还得正本清源,而不是在一些支流上胡乱使劲,劳而少功。

我认为,导致这些悲剧的总导演,还是我们可亲可敬的政府。城镇化建设,无可厚非;大量的人员涌入城市,无可厚非;摆摊设点,无可厚非;城管“执法”,还是无可厚非。

但是,政府的管理思路及举措,远远滞后于城镇化建设的步伐,显得过于急功近利,就如你打开了大堤,让蓄积已久的洪水奔流,但还没有挖好有序流动的渠一样,无序、汹涌泛滥,再正常不过。

要改善现状,还得从政府做起。政府要有科学眼光,让城管与小贩之间,多演文戏,尽量避免或减少武戏上演。

为此,政府在加快城镇化建设步伐的同时,配套的思路、举措、设施一定要跟上。

第一,给小贩们留足免费经营的地盘。在城镇规划时,就应该考虑到城镇的承载能力,考虑到人员的数量,考虑到总的消费能力,考虑到有多少人有可能从事小贩职业才能生存下去,从而在规划建设时,就留出一定的空间,不要只想着多修房子赚钱,让小贩们有一个固定的经营场所而且不收取分文费用。目前,他们没有固定的场所,或者有一定的场所,但要交一定的费用才能进去,如此,他们的利润本来就薄,不偷偷摸摸地摆在大街小巷卖,难道他们还能摆到天上去?

第二,提升市民素质。要把当合格市民教育作为一件大事来抓。教育要从娃娃抓起。一是从幼儿园开始,就应该开设学做合格市民课,进行养成教育,规范行为。二是对于“单位人”,也要进行做合格市民教育,特别是教育大家不要买大路货,要买,也到政府提供的免费经营场所去买,否则视为违规违纪,要受到相应的处罚。你不在那里买,他自然就不会在那里卖了。三是对于“社会人”,要以村、居为单位,由政府拨款,成立专门的教育机构,不仅免费,而且还要给村、居民适当的接受教育的误工补贴,让其耽搁得起,拿钱来让每个人特别是要从事小贩活动的人,乐意接受做合格市民教育,学满相应的教学内容,特别是学满要到政府规划的固定场所进行摆摊设点的教育,颁发证书,让其知道并懂得不能乱摆乱卖的道理,从而规范贩卖行为。你不在那里卖,自然就不会有人来那里买了。

第三,精简城管队伍,提升队员素质。有了以上两个方面的努力,我相信大多数小贩会自觉地到固定场所去经营,剩下极少数“油盐不进”的,再由城管按规定查处。那时,肯定要不了那么多城管队员,更要不了那么多城管“临时工”,就很有必要精选高素质的城管队员,组建精干的队伍,将那些动则打杀的社会渣子清理掉,提高执法质量。同时,“执法成本”,肯定也会大幅度的降下来。前两项的支出与此项的结余,相抵后,估计也会是一个可观的数字。

第四,有关职能部门、社会积极配合,营造做合格市民的良好氛围,打造做合格市民的先进文化。

创新社会管理,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题中应有之义。我们要做到与时俱进,建设与管理同步,城镇才会更加美好。

以上四点,我认为是目前避免或减少城管与小贩冲突的釜底抽薪之策。

不如此,就不会有多大改变。但愿我们可亲可敬的政府能意识到这一点,不要再过多地给城管与小贩提供血腥博弈的脚本、舞台、契机。毕竟都是中国人,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

但愿城管与小贩血腥博弈的新闻,越来越少。人与自然、人与低等动物之间,都要和谐相处了,我们高等动物之间,没有理由不和谐,从而共同拥有生存、发展的美好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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