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作风,不能仅限于抓劳动纪律
我一直认为,机关慵懒散作风,症结不在于慵懒散本身,不在于劳动纪律的松弛,而在于人浮于事。治理慵懒散,不应就慵懒散而治慵懒散,而要从解决人浮于事的问题开始。解决了人浮于事问题,慵懒散问题就会迎刃而解。
令人遗憾的是,我们的常规做法是,一说要转变工作作风,就一定会强调抓劳动纪律,明察暗访,整风肃纪,好不热闹,结果,风一过,涛声依旧,甚至更大。慵懒散,成了机关难治的疑难杂症,严重地影响了机关的形象。
近日,整风肃纪的新闻,再次铺天盖地而来。往往是,由纪检监察的人员明察暗访,查了多少单位,发现了多少人上班时间在上网聊天、玩游戏、看电影、购物等情况。然后处理了多少人,以此证明不是闹着玩的。纪检监察人员,终于在公众的视野里得以大张旗鼓地显了身手。
我记忆最为深刻的是:央视新闻联播4月11日报道,湖南湖北纪检部门暗访干部作风情况,战果颇为辉煌,其中郴州马头岭乡纪委书记杨某上班看黄色网页被查到,随后抱着电脑逃跑,被免除了一切职务。
这些新闻,无疑提醒人们,整风肃纪,纪检监察在行动,明查暗访小组在身边,大家要遵守劳动纪律,不能掉以轻心,否则被查着了,被媒体曝光了,就不好玩了。
的确,这样的举动,这样的曝光,这样的杀鸡给猴看,也能让一些不自觉的人有所收敛,机灵的人,不会顶风作案,只有看不到头的憨包,才会故意去违反,然后就成了反面教材。
我阅读了有关报道,发现被查到的大都是些“小角色”,你比如教师、科员等,只有这些人,违反劳动纪律的居多,有些级别的干部,好像都能起到带头作用,没被查处。
果真如此么?我不想多说。
为了迎合大气候,我单位也不甘落后,高调地出台了关于加强劳动纪律的规定。其实,这些规定,有关政策法规或单位的制度上是早就有的,完全没有必要再规定一下,执行就行了。但为了显示也在狠抓劳动纪律,也在切实转变作风,又把那些东西拿来抄一遍,加上单位的名称和现在的日期,就又变成是单位的一项政绩了。这好像也是时下通行的做法。
问题的关键是,这样的整风肃纪,也不是什么新鲜玩意儿,经常在进行,一直在进行,也处理了一些人,但为什么慵懒散的作风,也一直存在着,有时还很严重呢?
前不久,有位省局派到我单位挂职锻炼的干部,在谈到他挂职锻炼一年来的不足时说,他最大的不足就是工作不够主动,由于自身的原因,大部分时间没来单位上班。
我当时就对他讲,你谈的也是事实,也很欣赏你的坦率,但我问你:假如你工作积极主动了,天天准时上下班了,单位有什么事情给你干?
他也一脸茫然。
的确,他挂职的岗位,本身就有多人,就是这些人,也几乎是在那里玩,基本就没有什么事可干。这样,实际上,他来不来,主动不主动,都没有他的什么事。
若来,也最多是上上网就走人。如此,何必来?
若抓劳动纪律,你就是一天24小时都不让他回家,他又能干什么?
但他是上面来的人,必须给他一个岗位,那怕是虚设的。
还有一位更离谱。多年来,就几乎没有做过什么事,整天颠颠东东的,你就是让她带份文件给某某,她也会给你搞忘记。种种迹象,已经表明其基本丧失了工作能力。她一天上班,就只能是到单位食堂吃几顿饭,中午在单位为女工准备的休息室睡睡觉,上班时聊聊天、听听音乐。
但领导开诚布公地给科长说,必须把她安在你这里,必须给她一碗饭吃,要么就只有拿掉你。因为她是上级某领导的人。他还得考虑自己的乌纱帽。
有人戏问:这些人,除了来浪费单位的水电粮食外,还能做什么?
抓劳动纪律,转作风,对这些人,有多大意义?
干的不如看的,看的不如捣蛋的。这些人,用纪律把他们约束在岗位上,由于没有事情可干,精力又无处发泄,往往还会滋生事端,搞出一些意想不到的事情来。
眼不见心不烦。这些人,工资奖金一点不会少,整天无所事事,在眼前晃。一方面是忙得要死,一方面是死了都不忙。这也会让那些忙的人心生不平衡感。其实,他们不来,还不会影响干事人的士气、心情。
抓纪律,转作风,目的是为了把大家统在一起,凝聚在一起,把共同的事情做好,但这些人,就算让他们把办公室坐穿,能达到这个目的么?
没有他们可做的事,或者有事他们也做不了,你让他们坐班,他们不上网聊天、玩游戏、看电影等,还能做什么,总不能要求他们像泥菩萨一样坐着不说不动吧。
那个倒霉的乡纪委书记,我估计就没有他多少事,他能严格按照党章的要求主动去开展工作么?就算他主动,我估计要不了多久,他自己就会被“开展”掉了。据我的观察,这种岗位,牌子是必须要有的,人员也是必须要配备的,但事情,是必须不能主动去做的。否则,当前的腐败,就不会有那么严重了。一天无聊透顶,看看黄色网页,就是难免的事了。
抓劳动纪律,转作风,是应该的,也是必须的,我作为一名党员,坚决拥护。况且,强调劳动纪律,对于我药师来说,根本没有什么实际意义。我工作几十年了,无论是以前当教师,还是现在当工作人员,虽没有什么成就,但一向遵章守纪。上下班,跟北京时间一样准。
但我想,仅限于抓劳动纪律,就想把机关作风抓好,就想把机关病治好,就想把事情做好,那是很难的。
除了抓劳动纪律外,应重拳治理的,应该是人浮于事问题。
应该根据事来安排人,有多少事,就安排多少人,有什么事,就安排什么人,而不是有什么关系就安排什么人,让每一个人都有事情可做、都有适合他们做的事做。若没有,就不要安排,这关系那关系的,尽管安进来,造成人多事少或人事不匹配。同时还要时时调整,进行动态管理,使人和事,始终处于平衡状态。每个人都有适合他们做的事了,任务都饱和了,把事办好了,待遇也上了,我敢说,他们就没有时间、也没有兴趣玩了。那时,劳动纪律,慵懒散,工作作风,不用费多大的功夫,肯定都会好起来。
换个角度看,把那些做不了事或没有他们可做的事的人安在那里,对他们,也是一种对美好生命的浪费。他们被空耗着,要是换个地方,也许都是龙凤。况且,这些人,就算他们不把劳动纪律当回事,谁又能把他们怎么样?对有事并且自觉的人,劳动纪律,又能起多少作用?
解决不了人浮于事的问题,停留在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浅层次上,慵懒散,就治不了根。一抓,好点;一不抓,就又犯。
抓而不好,等于没抓。抓一次,自己的形象,也会受损一次。
这样的事,见得多。
转作风,劳动纪律要抓,但不能仅限于抓劳动纪律。
作为一名党员,就算我“保留”的“意见”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