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地主”与“农民”的思考
地主的子女还是“地主”,贫农的子女还是“贫农”。俗话说:“龙生龙,凤生凤,老鼠养个儿子会打洞”。此乃遗传定律也,富有富二代,贫有贫二代。
若仔细端详,并非全都如此,还有那么一小撮“地主”变成了“贫农”,也有极少数“贫农”变成了“地主”。此乃变异也。只不过这种现象有点少。社会层际间的流动何其艰难!
我们可以感觉到智力、人文环境对人的巨大影响。人类社会就是这样,遗传与变异并存。没有遗传社会就失去了根基,没有变异社会就死水一潭,失去了发展的动力。
谁都想当“地主”,谁也不心甘情愿当“贫农”。可社会资源有限,社会财富相对不足,决定了“地主”是那么少。“地主”多了就不叫“地主”了,叫“自耕农”好了。
人,只有在那种是非颠倒的特殊年代,如文化大革命,价值观才令人匪夷所思。那时生怕粘上“地主”的霉灰,而把“贫农”当作至宝。其实,那时的“地主”已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地主,“贫农”已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贫农了。那时的“地主”比“贫农”还要穷得多,是阶级斗争留下的空壳魔咒。
我认为,当“地主”没有什么不好,但千万不要挣“混账钱”,为富不仁更要不得。
2011/06/22草稿。2013/04/17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