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闯红灯,我伤不起
序言:曾发表《开车真好》,没成想开车也很伤人。
时间:2013年4月21日下午1:45分。
地点:兰州市西固区天鹅湖十字路口。
经过:⑴等待红灯变绿灯;
⑵变成了绿灯;
⑶起步过十字;
⑷俩“中国式过马路”者在斑马线上闯红灯,减速;
⑸一闯红灯者,停步,看我;另一人边打电话边向别处张望,并直向我的车左前方走来;
⑹我紧急避让,被迫变道,“咣——”一声响后,后车车头撞到我的车尾,车祸发生。
一瞬间,脑子里一片空白。
眼看着被堵的车辆、围观的人群,我不知所措。
稍微冷静一些,开始拨打122报警,请求出警。
再打保险公司电话,陈述经过,报案,请求察看现场。
交警到达现场,察看现场,拍照,询问经过,然后告知一小时后到交警队接受处理。
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到达现场,询问经过,拍照,然后告诉到交警队办完手续后去修车。
陪对方车到4S店去修车,查看受损程度,交待修理要求,交车。
我去4S点修车,同样查看受损程度,交待修理要求,交车。
直到现在,对方还在修车,我还没办完本次事故的各种手续,大概估算直接经济损失4000多元,耗费4个工作日。
我的感想:“中国式过马路”真害人!国民安全意识和自我素质亟待提高。同时强烈建议修改《交法》,以法律的手段约束行人闯红灯的乱象,在行人违章时或因行人原因造成事故,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