摇滚了我
那是一个炎热的下午,我正百无聊赖地换着电视频道,突然就出现艾薇儿背着吉他在舞台上边弹边唱。我就像饥饿很久的流浪人看到食物一般,两只眼睛泛着光死死地盯着电视机里的她。从来不喜欢摇滚的我,莫名地被吸引住了,有这样的“状况”自己也吓了一跳。回头去想想,也许在那样充满悲伤的夏天,想找一样东西让自己忘却悲伤,寄托无处发泄的情感,而潜意识里,我选择了摇滚。从那时起,摇滚开始渗入我的生活。
之后的日子,把艾薇儿的歌彻彻底底地听了一遍又一遍,几近疯狂地喜爱她。每每夜深人静的时候,耳塞里都会播放着她那珠玉似的嗓音。奔放,激昂的音乐,在那静谧的空间里敲打着我的心,让我沉溺其中,全身红色的液体随之跳跃,翻滚。
后来又开始就关注一支叫“简迷离”的乐队,他们并不是很出名,喜欢他们仅仅是因为他们乐队名,“简迷离”让我觉得神秘又带着高傲。并没有像爱艾薇儿一样爱着他们,直到一天的晚上上网时,偶然看到“简迷离”三个字,就打开酷狗听他们的歌,又再一次地被摇滚了一遍。
现在对摇滚不再排斥,它已入住了我的心里。至今让我明白了一件事:喜欢是会改变的,只是时间的问题。延伸下去就是,沉溺过去,不会有好的结果,人是要向前看的,不向前走永远都不会知道前方有什么会让你更加喜欢,更加执着!
摇滚,摇滚了我,浮浮沉沉在其中,让思想,烦恼,悲伤等等一切情绪随之又摇又滚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