墙角边那个抽烟的女孩
每次去小区门前的一家“好再来”粉馆吃早点,总能遇上她,而且常见她坐在进门靠右的墙角边,叼着一支蓝嘴香烟,觑视着进进出出的客人,一副自鸣得意傲视万物的样子。
我对她没有什么好感,这并不是因为她长相一般,身子瘦弱,脸色泛黄,而是因为她小小年纪,竟染上了烟疾,还时常对着身边的客人咳嗽。她所坐的小桌旁,没有人敢光顾,食客宁愿站着,也不想与她同桌。
有人猜想她可能吸过毒,也有人悄声议论她就是一个坐台女。可我总觉得,她可能是一名辍学生,因父母在外打工,在家无人管教。但凭她的穿着和打扮来看,又与社会青年没什么两样,上身是毛衣套着超短裙,下身是长筒黑裤袜,两耳戴环,头发有染过的痕迹,十指还涂上了指甲油。
像这样一个女孩,极为普通,没有什么吸人眼球的地方,反而还令人生厌。食客在匆匆而来然后又匆匆而去的短暂停留中,只知道墙角边坐着个爱抽烟的女孩,并没有把她放在心上。
但不知为何,她每天早上按时来这里,无人陪伴,吃完了也不走,叼着烟卷,猜不透她究竟是个什么人,没人去打听,也没人想问,仿佛就是一个谜。
自我碰上她之后,没有让我觉得她有什么特别的地方。这样日复一日,我每天来这里吃早点,总是看见她早早地坐在进门靠右的墙角边,叼着烟卷,觑视着每一个进出的客人。
直到有一次,我早早地去菜市场买菜,途径“好再来”粉馆,下意识地朝里面张望了一下,却没有发现那个女孩。里面吃早点的人不少,但她平时坐的那张小方桌旁却没有人坐,这倒使我觉得几分好奇。
人有一个怪癖,每天习惯于哪家粉馆吃早点,日长月久便自然形成了一种约定俗成的习性。这不,从菜市场回来,想起自己还没吃早点,便走进了“好再来”。刚一跨进门槛,却意外地发现那个小女孩早已坐在里面,依旧叼着一支烟卷。见我进来,像是见了熟人似的,笑着与我打了声招呼。我在离他相隔的一张座位上落座。
米粉馆只有我和她相对而坐。老板娘把做好的一碗米粉端至我的桌上,我边吃边看我刚收到的一条手机短信。看完短信,我下意识地瞅了一眼坐在对面的女孩,正好与女孩的目光相撞,我们都没有回避,双双微笑着示意了一下。
吃完粉,我准备起身离开,不料女孩突然叫了一声:“大哥,行个好。”我以为自己听错了,左右环顾一下,除了我没别的男人。“你是叫我?”我不由得问道。女孩笑着点了点头。“大哥?”我觉得好笑,一个年过半百的人竟然被一个十来岁的女孩称为大哥。“你应该叫我大伯才对。”
“不,你在我心里就像大哥。”女孩依旧坚持着自己的观点。“因为你年轻,因为你帅气。”
我听得出来,当一个陌生女孩以夸耀的口吻赞美你时,“阴谋”便随之而来。我笑了一下,问她有什么事?女孩蠕动着两片胭红的嘴唇,好半天才挤出一句话:“大哥,能不能帮我付一碗粉钱?我身上已身无分文,因为没钱,所以不敢走。”
原来如此。一碗粉钱对我来说不算什么,但不明不白地帮她付钱,我心有不甘,想就此问个究竟。于是我问道:“你是干什么的?为什么每天都看到你在这里吃粉?你家是不是住在附近?”
女孩看了我一眼,没有正面作答,而是把她的身世告诉了我,这也是我许久以来想知道的。
据女孩说,她姓方,小名叫宁宁,是半年前跟着母亲和继父住进这个小区的。还在她五岁的时候,爸爸和妈妈离了婚,她就一直跟着妈妈生活,初中还未毕业就辍了学,当年跟着表哥去广东打工,后因年纪小又回到母亲身边。这时的母亲已经找到现在的继父。继父对她不好,时不时地打她骂她,有一次为了要钱,继父不同意,她就偷偷地从家里拿了1000块钱跑了出去。也就是从那时起,她学会了抽烟、喝酒,还学会了玩牌。后来她在一家洗脚城找到了一份工作,但工资不高,要养活自己都难。
听到这里,我突然问道。“你今年多大了?”
“过五天就满十八了。”说这话时,宁宁显得几分自信,好像她马上就要嫁人似的。
出于长辈的一种责任,我劝她把目前这份工作做好,戒掉吸烟喝酒的不良习惯,自己积攒点钱,用行动证明自己的能力,和继父处理好关系,让自己的生活过得充实一点。当然,不管这个叫宁宁的女孩对我说的话是真是假,一碗十元的粉钱我还是帮她付了。
这事对我来说,就像一个匆匆过客碰到一个熟识的人打完照面后相互各奔东西一样,只记得她曾是“好再来”粉馆墙角边那个爱抽烟的女孩,其他的也就不再放在心上。
一晃,到了今年初夏。那是一个阳光明丽的周六上午,我去新华书店购买选入我一篇作品的《世界上最佳的感恩美文》丛书,不料工作人员告诉我,这本书已于三天前售完。等我走至少儿丛书书架前阅览时,无意间发现了《感动中国学生的100个幽默故事》。这本书是五年前由北京出版集团北京少儿出版社出版的,里面选用了我写的一篇故事:《婚介所的电话》,当时朋友向我索书,无奈只有出版社寄来的一本。今看到这本书,我想都没想,就从书架上拿了十本。
到柜台付款时,一摸口袋,竟然钱不够,整整差十八元。我打算退一本放回书架,这时,一个熟悉的声音响在我的耳边,随着话音落地,两张十元的票子放在了柜台上。我转身一看,竟是那个抽烟的女孩宁宁。我欣喜之余,问她为什么会在书店?宁宁告诉我,从上次见面之后,她已经离开了洗脚城,在一个朋友的关照下,到一家酒楼做领班,工资比原来长了一倍。她来书店,是想买一本有关酒店管理的书。我替她高兴。为了感谢她,我立马递给她一支烟,她却晃了晃手,说她早已把烟戒掉了。我答应回家后把钱还给她,宁宁却说:“我在为难时你帮了我,这次我帮你就不要计较了。”
是的,人在为难时,一文钱都会让人感动。宁宁懂得了感恩,也慢慢地走向了成熟。当初我对她的不良印象,现在想来,真要对她“刮目相看”了。世间之事就是这样,有些人总是让你捉摸不透,或者让你有看不顺眼的地方,但只要一经了解,其光辉的一面便自然会显现出来。(文ㄍ东方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