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文章写作网 >文章写作社区 >看客升级版

看客升级版

2013-10-24 08:21 作者:高歌 阅读量:289 推荐0次 | 我要投稿

导读生命权,是现代文明社会每个公民最基本的权利。在法律没有宣布某个公民的生命权被依法剥夺以前,即应该依法保护公民的生命权。

非常喜欢看凤凰卫视的《锵锵三人谈》,因为真实,因为有我们从铺天盖地的主流媒体看不到的事实。近日看了一个视频,是四川省成都市一“钉子户”,面对强大的拆迁队伍,她选择了汽油焚身,一个鲜活的生命就此消失,这是怎样的一种无奈之举!而强大的拆迁队伍,无论由多少个部门组成,它代表的只是一个政府。

鲁迅先生所描述的“看客”,是生活在封建社会。封建社会早就寿终正寝了,但看客却并未绝迹。不仅没有销声匿迹的意思,反而变本加厉,在21世纪初的社会主义中国,却上演了一出看客的升级版。一张张冷漠的面孔,面对一个同类的生命受到威胁的时候无动于衷。也许他们不是不想,是不敢。因为此时他们见义却不能勇为,因为被焚者是一个跟政府形成对立的个体,一个微不足道的草民,既为草民,不就是要来草菅的和火烧的吗?如果有人见义勇为了,无异于同流合污,无异于自寻死路。其实草民一样是封建社会对最广大的群众的一种称谓,统治者还有一个体面的称谓是臣民,只不过体面是掩盖不了实质的。我们现在也一样有一个更加体面的称谓叫公民。公民者,是能够依法享有民主自由的权利的。如果被焚者能够依法保护自己的财产和身体不受侵犯的话,想必她也不至于一定要选择以死抗争吧。

生命权,是现代文明社会每个公民最基本的权利。在法律没有宣布某个公民的生命权被依法剥夺以前,即应该依法保护公民的生命权。毋庸置疑,所谓“钉子户”,即便有错,也罪不至死。然而,她毕竟因此而死了。难道我们的法律只是在惩处违法者的时候,才会“疏而不漏”,在保护守法者的时候,就无能为力了吗?一个生命的消失,为我们的法律开了一个冷得不能再冷的玩笑,我们却无论如何笑不出来。

我们的记忆深处还留着温暖,那就是我们党的思想工作的无微不至,即便法律也是有社会主义的优越性的。然而,凤凰卫视同时也为我们呈现了一幅“腐朽没落”的资本主义社会美国的一个画面,他们因为一个“钉子户”重新修改了设计。一位单身老奶奶的小房子得到保护,它的旁边就是拔地而起的高楼大厦。而我们所看到的成都市的“钉子户”却是一大家子的人,还有1000多平米的房子。

2009年,一个个“拆”字被圆圈住之后,越来越多的人被房子绑架了。我们愿意看到的是一张张微笑的面容,和一家家温馨的和谐。城市建设的日新月异,希望的肯定不是人人自危的冷漠。在一个大政府的社会里,我们看到的应该是一个负责任的政府的作为,而绝不是写几个“人人有责”的标语就万事大吉的喜剧。

相关文章关键词

《看客升级版》的评论 (共 0 条)

  • 还没有人评论,赶快抢个沙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