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有约
导读:我们每个人在回想已经度过的人生经历时,都会忆起那么几件自认为是至关重要的几件事情,或是圆了大学梦,或是谋得了一份喜欢的工作,或是获得了职称荣获称号。
有人曾算过,如果每个人的人生历程,平均以70年的时间来计算,除去少不更事的10年,老不方便的10年,剩下的50年时间,也就18250天,如果再去掉三分之一的睡眠时间,最后只剩下13600天可工作的时间了,这少得可怜的13600天,我们应该做些什么,又能做些什么呢?
记得一名叫威廉姆斯的美国作家,有一天去参加一个因心脏病发作而突然去世的朋友的葬礼,朋友的家人请求他为死者写一篇祭文,好好总结一下死者生前所做的有意义的事情。威廉姆斯出于对朋友的怀念之情,便爽快地答应了,但他在为朋友作人生总结时,却突然意识到一个人一生中所做的,可以被称为有意义的事情,其实也就那么屈指可数的几件。威廉姆斯由此受到了启发,倘若不对人生作一番精心的规划与安排,不与自己的生命“签署”一些特殊的契约,兴许你还一事无成,生命便已走到了尽头。于是他决定要与自己的生命订立50个“契约”,也就是说,威廉姆斯要在有效的生命时间里,做好50件有意义的事情。
我们每个人在回想已经度过的人生经历时,都会忆起那么几件自认为是至关重要的几件事情,或是圆了大学梦,或是谋得了一份喜欢的工作,或是获得了职称荣获称号,或是一直坚持一项提高人生质量的业余创作等等。我们不是威廉姆斯,不是作家,不是伟人,但是我们拥有属于自己的生命,同样要经历生命的历程,每天都要面对真真切切的工作和生活,我们是不是也应该向自己的生命作出一些约定呢?或简单,或复杂,或是近期的,或是长远的。也许有些事情从现在起就可以着手实施,也许有些事情因为暂时的条件限制,兑现起来还尚待时日,但是只要我们心中已经有了一个条理分明的规划,就会清楚地知道什么时间应该做些什么,哪些事情是必须马上做的,哪些事情可以往后放一放再说。有了生命的约定,我们又怎敢再浑浑噩噩,怎敢再懒惰懈怠,怎敢再轻视看似普普通通、其实寸时寸金的每一天呢?
向生命承诺,与生命约定,人生的路上一定会一路灯火,一路收获!
叶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