潇洒地走
导读从那以后我再也不敢看女人了,尤其不敢看小秀。不敢看小秀不是怕她也会打我,而是一种很复杂的说不清楚的感情。走路时两眼盯住自己的脚尖,只尖起耳朵灵敏地捕捉着咔咔的脚步声。
小秀结婚的前三天我没上班,这三天我觉得比上班还乏,还要精疲力竭,跟扛了三天麻袋包一样。但我仍然呆不住,不时的到大门口张望一阵。
街对面向里拐去是一排碉堡一样的简易平房,那里原是一排幼小的槐树丛,槐树后面就是小秀家。槐树上趴满蜻蜓的时候自然是夏日的黄昏,那个时侯为捉蜻蜓我每天吃了晚饭就去找小秀,直到妈妈说小秀嫌你丑了那句话以后。
阳光斜射过来,眼前是无数跳动的金星。那金星游动者聚合着,渐渐翕动出一对对羽翼,薄得透明,宛若一道道黑色流弹载着两点白光飞曳。太阳困乏的时候蜻蜓密集地落到槐树上憩息。那个时侯我便去找小秀。
小秀叫我哥。那声哥叫得很特别,全不像其他邻家伙伴的那种“大哥”或“二哥”,而是很清晰的一节单音“哥——”,只有亲兄妹才有的韵味儿。可惜那称呼时的一切感受全被我忽略了,流逝了当时应该有的温暖的体味。偶尔在街口听到邻家孩子相互招呼,又觉得有一种淡淡的破灭感。回想的时候也总是感觉飘忽,是一种远距离的无法把握的飘忽,那距离确实遥远,小秀就要结婚了。
我是从工友闲谈中得到的消息。得到消息的一瞬间我的心有些异样,继而又莫名地欢跳起来,只一会儿就如一只旋转的马达被注进了冷却剂。我知道,我以外的世界热闹、繁杂、充满诱惑,我渴望走进那个世界。可我只能如一只隔于围墙的鸭子遥望畅游大海的海鸥一样,抖瑟着翅膀,去用想象涂抹着那个世界。掐着指头算日子的时候,我幻象着什么时候小秀会突然出现在门口,“丑王,你一定去啊!”我立刻会说“一定一定。”我也惧怕她进屋邀请了别人后,迫不得已才把脸转过来,及其艰涩地说:“丑王,你也去呗?”那语气会让我张口结舌尴尬的没地方钻。
但是,我的一切渴望与惶恐均是情感的浪费,她一直没有出现,一直没来叫我“丑王”。
大清早我是从不喝稀饭的,这几天却故意不吃馒头。虽然这策略有些土得掉渣,可我仍期冀着多去几趟厕所,以便多路过几趟车间办公室门口。仿佛只有这样那希望才能离我更近一些。每经过那扇门前,我就故意把脚步放慢,如果正巧门开了,而出来的偏偏又不是小秀,我的心往往就像一架刚刚上满了弦的闹钟突然绷断了弦,喑哑在心底的声音久久地让我震颤。
我不明白,为什么这完全正当的理想竟然有点儿像见不得人似的,就像一个心怀鬼胎觊觎别人钱包的小偷那样不可告人。有几次我曾大着胆子向屋里望去,寻找做了统计员的小秀。这行为不算下流。看女人的脸能不能算是下流我把握不准,但向迎面而来的一张张灿灿的脸望过去我便很觉愉悦,就像家里每年都要换一套的美女挂历一样总要看一看的。这是一种什么心理作祟我是糊涂的,直到被福俊打了一耳光之后,我才清醒地知道,我不应该看,看女人脸算下作。尤其那天不该看了他的女人。虽然这是福俊领来留宿的第七个还是第八个我记不准,反正不是前一个,否则我不能认不出来而多望了一眼。抡完那一巴掌后他唾沫横飞地大骂我脏了他对象。那“对象”就掏出手绢捂着半拉嘴和半拉鼻子嗤嗤地笑,看了我一眼赶紧掉过头去,把鼻子皱起,聚成一个蒜头瓣形状。我恨不能给揪下去扔了沤粪才觉舒坦。
从那以后我再也不敢看女人了,尤其不敢看小秀。不敢看小秀不是怕她也会打我,而是一种很复杂的说不清楚的感情。走路时两眼盯住自己的脚尖,只尖起耳朵灵敏地捕捉着咔咔的脚步声。而当那脚步声远了的时候我便要极其迅捷地望一眼,好像极不在意。可是谁也不会知道我的如同相机快门般的双目已经抓拍下了那影像,并且快速于心底爆了光。底版上总是极潇洒的一段舞姿,或是一段彩色,便于柔和中生出淡淡的慰藉。
就在我又一次向办公室里寻找小秀的时候,我看到了我自己。但我极不愿承认那就是我。
如果人的灵魂能够与肉体相分离的话,我一定要远离我的肉体,毫不犹豫,哪怕灵魂依附到一匹健美的耕牛身上,如此此时的窗镜上就不会映出这样一张漫漫的、光光的、大大的脸,若荒芜的、毫无生气的土岭。鼻骨被脸的皮肉拉平,然后顺下,嘴便极高地撅起,眼皮像两条肉窗帘耷拉下来,遮盖着黄眼球没有一丝水气。头发又细又软,且又发黄,像一片贫瘠土地上趴着的枯萎的乱草。身躯粗短而又臃肿,像一截水桶套在身上。说话的声音也如同从水桶里发出的,嗡嗡嗡,他们说是从看不见的鼻子中发出的,很难让人听明白说的什么。
能听懂我话的,除了爸妈,就是小秀了。
“哥,长大我给你当翻译。”小秀说着,眼里闪着真实的兴奋,心里一定为能当一个“翻译”而自豪。因为我每说一句话,旁边的人总要扭头问她,“他说什么呢?”
能当一个“翻译”自然伟大,而小秀与我的幼小又绝想象不到这伟大与自豪的背后所隐含的一种牺牲和由此而可能产生的莫种耻辱。
何需长大呢,捉蜻蜓的时候就来了一帮同学,他们是从小秀的“哥”的叫声里一窝蜂跑了出来,仿佛是在一霎间就把我们俩包围住了。
“小秀,他是你哥吗?”他们问。
我期盼地望着她,望着盯紧我看,显得极窘极难的小秀。那是怎样的眼神呢?是乞求?是怨恨?还是惶恐?直到今天回想起来我也把握不准。把握不准的时候我也极窘极难地望着小秀,眼神中透出的莫非也是乞求怨恨或是惶恐?我不知道。我只是等待着一个事实,一个彩色气球在阳光下辉煌一阵然后爆炸然后化为零散碎片的事实。
“我才没有这样的哥呢!”
我不明白小秀为什么要跑。她说清了一个事实为什么要那样惊吓般地逃走呢?跑的时候一直没有回头,但在拐弯处她闪到一旁让同学跑过,自己蹲下身子系鞋带,就那样系了很久。
我也站了很久,一直站到天彻底黑尽看不到人影了。在小街上徘徊的时候,我忽然觉得心里异乎寻常地难受起来,从未有过的。这感受的产生从此便一直追随着我,直到今天,常常无端地便要袭上心头,像影子一样不论我去往什么方向总也摆脱不了。
看着她系鞋带的一刹那间我几乎抑制不住哽咽。虽然我并没有看清小秀从臂弯里扭过来几次的脸上是否也是泪眼模糊。
从此以后小秀就叫我“丑王”。
她叫我丑王的时候我总是异常脆快地答应着。由于我答应的腔调里充满了愉快与兴奋,可能使小秀相当满意这称呼的恰当:既没辱没我的人格,也没损伤她的尊严,那称呼时的怯生生的生疏的拗口便逐渐变得圆熟和坦然。也是因为我答应的愉悦才淡化了小秀心中的愧疚。我只能一个人把全部的愧疚乃至全部的罪过承担过来……是的,我是集全部丑陋于一身的丑之大全,为什么还要屡屡地等待和期盼,非要把这丑搅拌到喜兴中,让人端上一桌苦不堪言的拼盘?
我逃避了,不想让小秀遇到,不想让小秀哪怕稍微蹙一下眉。
但我终于没能逃避掉。
看到小秀也是在我们住的街道里。那一天她穿了一件淡紫色衣服,从身后赶上来的时候,她的脚步明显迟缓了一下,但还是转过了身来。
“我,明天结婚。你去,真的,一定去!”
我努力握紧自己的拳,要把全身的颤栗掩藏起来,却怎么也掩盖不住,只觉得胃里有一股酸苦的滋味涌了上来,似乎要从眼眶里溢出来。迷蒙中我又看到小秀递给我一只橘子。那橘子硕大、圆润,金黄中透着淡红。
妈说:“你别再去找小秀了,人家是大姑娘了,嫌你丑了。”
妈说这话是在小秀跑走的第二天早上。
她不知道这一夜我是在怎样的痛苦中入睡的。睡梦中那个英俊而又魁伟的小男人正把一个标签插在胸兜上,标签变成特写镜头赫然显出我的大名,于是我蓦然认出那才是真正的我。扑过去的时候我们俩便融为了一体。于是我端着肩膀非常展扬地四处去寻找小秀,找到小秀就信心百倍地娶了她,一点儿也不觉得过意不去,然后就一起去满世界里捉蜻蜓。
睁眼之前我已经把这梦品味了十几遍,而睁开眼的同时也跟着张开了一道流着暗褐色血浆的伤口,于是妈又迫不及待地撒上了一把盐。
“你别再去找小秀了,人家是大姑娘了,嫌你丑了。”
随着这一把盐的撒下我蓦地吼叫起来:“你不会造人别造!弄我这么个人不人鬼不鬼的怎么活!”
我的嚎叫肯定比荒野里的饿狼还凶,爸操起一只铁锨把撵到院里,被妈踉跄几步跪着拖住了。我乘机跑出去,跑进街边快要完工的楼房里放声大哭,整个楼层都发出嗡嗡的震颤。我把眼泪甩下,把鼻涕甩下,把唾沫甩下,淹死蚂蚁淹死蚂蚁淹死蚂蚁!可是那些精灵不忙不急潇洒自如地冲破巨浪全部溜掉了,我更感到了自己的无能和悲哀。哭过以后,我觉得心里的憋闷得到了缓解,不知不觉中竟坐倚着砖墙在哽咽和抽泣中睡了过去。走出那栋建筑物已是黄昏,层阴沓至,早夜的初昏正在渗入街道。拐向家门的槐树下,我看到了小秀。
小秀站的与我很近,以至于都看得清她唇上的一层柔和的绒毛,都能感觉到她翕动的鼻翼发出的喘息。她的眼睫毛很长,像一丛清晨颤抖着迎接朝霞的含露的春草。
“你们家找了你一天,我没告诉他们你在哪里。”她微垂着头,全然一副在老师面前作检讨的神态。
说完这话,她把手伸进兜里,然后很沉重地攥出了那只橘子。
那只橘子被我一直保留了三个月,直到实在烂的无法保存,才每天掰下一瓣放进嘴里,慢慢地嚼,慢慢地咽,希望那一缕情思能变作味觉,永存我的肺腑……
站在酒楼门口我茫然无措地张望着,真不知是继续向里走好呢还是转身回去对,心里对里边的百头攒动早已产生了一种模糊的恐惧。虽然漫漫长夜我无数次参加了小秀的婚礼,可到头来还是被砰砰的心跳击得忘了台步。好在台词也用不着了,一双热情的手一直把我引向一张桌子。我看到了不少双微笑的眼睛。莫非我一直生活在由我自己编织的一个铁丝笼里?
同桌的一个人站起来,拉上另几个人挪开了。我这才看清,那是福俊。
我忍受着脸上的灼热,盯着盘子里热气腾腾的鱼虾肉菜。细想起来,我来是为了饕餮一顿吗?若单单为了吃,何不到饭店去自己吃一顿?然而,那里的酒菜再丰盛,也不能弥补我心头凄凉的空白。人,只有当他感到幸福生活也是属于自己的时候,才会真的迷恋人生!
此刻,一种渴望挑战的欲念将我内心深处隐蔽的情感唤醒了。我倒下一碗酒,咚咚咚一口气喝进肚里,顿时感觉全身灼热起来。我看到小秀过来了,穿着极鲜艳的婚礼服,头上插着花,脸上化着淡淡的妆,比家里每一张挂历上的电影明星都要漂亮百倍,整个人是一种悦目的洒脱。我迎着她望过去,并且笑了。他们说我笑起来像哭,我哭起来又像笑,那样子一定极丑。但我还是笑着,并且径直望过去,全不怕别人骂我下流,全不怕福俊的巴掌。小秀的身旁是她的新郎官,小伙子真帅,极有派。他们一张张桌子敬着酒,一路敬过来。
又一碗酒喝下肚,身子有些摇晃起来。但我还是站了起来。一种禁锢在我身上的无形的东西不翼而飞了。我忘了我的丑。我觉得我有了一种全新的面貌。
“王,你吃好。”小秀说。
我没听到也不知没有听懂她的话,只感到心里鼓胀胀的,涌动着温暖的液体。
“祝你们幸福!”
我听得见自己的声音,听得见这从心底发出的声音。我不计较别人能否听得懂,但我相信小秀。她说过将来做我的“翻译”。她会把我真诚的祝愿转告给她的新郎官。
我告辞了,出了酒楼。
“祝你们幸福!”我说。
我来这里就是为了这真诚的祝贺的,没有人能够阻止我的真诚,没有人应该怀疑我的真诚。我已经把我的美好、善良全部献了出来。我相信小秀不会怪我的,不会。
“祝你们幸福!”我说。
头上是湛蓝的天。天空中的几堆浮云被风吹向天边,暖哄哄的太阳像一团旋转的火球,憋足了力量,把炽热的光焰倾泻下来,倾泻下来,激动不安与辉煌的太阳一同让我睁不开眼。
“祝你们幸福!”我说。
街边的广播放着音乐。我在路上走着,脚步头一次融进音乐的节奏里。
有生以来我头一次走得这样潇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