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与法的博弈(十四)
十四
在幽民县城吃中饭的时候,李秋不仅叫来了汪海的同学吁明,而且叫来了汪海的弟弟汪雄。
席间,李秋不仅对汪海下午的采访活动作了安排,而且向吁明介绍了汪雄是汪海的亲弟弟。因此,在推杯换盏间,汪雄不仅一杯接一杯地给李秋和汪海敬酒,而且多次对李秋和吁明说,希望在工作中能对他多多“指教”。同时,汪海也对李秋和吁明表示:“我这次来家乡采访是受报社的指派而来。至于对事件作不作报道,我会把握好,但事件的真相我一定得弄清楚,否则,我回去后不好向领导汇报。”
听了汪海的话,李秋和吁明虽然不了解汪海的想法,但也没有再说什么,而汪雄却借着酒兴对汪海下着指令:“哥,以后你要多为家乡的建设作正面宣传,少搞些负面的。”
“我知道。汪雄,你还是少喝点酒吧!”见汪雄一脸酒气说着酒话还在继续倒酒,汪海一把接过了他的酒杯。
吃完饭,汪海在李秋的安排下来到幽民县梧桐山工业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褚居龙的办公室。采访中,褚居龙告诉汪海,幽少一级公路竣工通车后,根据县委县政府的规划,公路两边都要建20米的绿化带,打造绿色生态长廊。上田头村这块被于勇等21户买下的土地正好被规划在生态绿城内。生态绿城的规划是县政府请国外的高级专家设计的,要求非常高。因此,县政府不充许私人在这里建一户一宅。考虑到于勇等21户的建房用地手续合法有效,经书记县长会议研究决定,政府采取二种补偿方法供他们选择:一,每块地在6万元购地费的基础上补偿原购地户4万元的相关费用,另外再补2万元,即政府每块地以12万元收回;二,政府退回每块地6万元,加上2万元作为补偿,允许每个购地户以每平方米610元的价格在生态绿城购买一套120平方米以内的住房。对这个补偿方案,大部分购地户能接受,只有13个购地户认为补偿价格过低,要求每块地补偿50万元或者自己建房。而这21个购地户不仅不具有建房的资格,而且会影响县委县政府的整体规划。
根据褚居龙的解答,汪海事后来到少阳市148法律服务所。该所律师伍明明告诉汪海:“如果21户的土地合法有效,又办理了相关的建房手续,依法应准许他们建房。不过在建房过程中,政府可以要求建房户按照政府的统一规划进行。如果建房户不能按照政府的规划建房,出现一户一宅的违规现象,政府可以采取补偿的方式将土地统一收回。
伍律师认为,幽民县政府及相关部门应事先和于勇等21户协商,在没有任何事实依据证明于勇等21户存在违规违法的情况下,幽民县政府就无权收回他们的土地使用权,更不能禁止他们在政府批准的土地上建房。从现有的“生态绿城”规划图来看,政府将地收回卖给开发商建商住楼,完全是一种商业行为,而不属于重大建设项目的范畴。既然21户买地是建商住楼,政府收回转手将土地卖给开发商也是建商住楼,那么,按法律规定就应优先准许早已取得合法手续的于勇等21户按照‘生态绿城’的规划建房。
根据伍律的解答,汪海对幽民县梧桐山工业开发区的卖地行为有了十分清析的答案。
回到报社,汪海经过再三思考却始终没有勇气主动去将采访情况向领导汇报。在部主任的再三追问下,他才不得不把《幽民县政府卖地"一女嫁二夫"群众建房难》的初稿交了出来。第二天,报道以独家新闻见诸报端。于是,一件让褚居龙没有料到的事发生了:凤下村民发现,本来早该拿到手的村级小学和村办公楼的建设资金却不见了踪影,幽民县政府之所以要将于勇等21户早已买下的土地收回倒卖给开发商从中获利,主要原因是梧桐山工业开发区在开发过程中,资金出了严重的挪用问题……
于是,知道了事件真相的凤下村民开始了不停的上访。村民们的上访不仅引起了少阳市纪委书记彭力明的高度关注,而且使褚居龙成了惊弓之鸟。这时,预感到事情不妙的褚居龙便开始狠心地抛下妻儿,连夜仓皇出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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