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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化解人们心里的仇官仇富意识

2013-10-23 14:35 作者:空中飞 阅读量:391 推荐0次 | 我要投稿

编者按社会发展到今天,出现了贫富差距,由此产生的仇富现象也引起了作者的深思。于是作者就当前仇富仇官现象进行了分析,得出产生这种”心理形成的根本原因,指出了化解的方法。亲爱的读者不妨一读。

专栏·传媒杂谈报道:财富,是人们渴望的,发展的目的就是要满足人们的物质需要,可现在财富却成了可以使对方成为舆论声讨对象的污点。权力,是社会必需的,不能想象一个无政府社会是什么样,可现在只要你身处政府部门,出了一点事便也就成了引起舆论攻击的污点。之所以出现这样不合情理的事情,原因在于社会的不平等。这种不平等造就人们心里的仇官、仇富意识。一些官员确实也仗势欺人、胡作非为,一些富翁也趾高气扬、为富不仁,总试图将大众踩在脚下,以显示其高贵,这更是一种不平等意识,也在给官员与财富造成恶劣的影响。之所以出现不平等的不和谐之音,根本原因就在于我们社会中某些人的思想意识里还存在着影响我们更好生活的不平等观念。

我们曾经有过这种宣传提法,将权力者视为当然的人民公仆,将有钱人说成是先富者,由先富带后富,走共同富裕的道路,最终大家都会富。现在看来,这些说辞也许太过理想化或一厢情愿,是实现不了的美好愿望。现实一点,还不如就脚踏实地地承认,在这个社会上,总会有人因为种种原因而占有更多的资源,这些人或因权力,或因资本,或因声望与话语,成了社会的强势阶层。我想,在经历了20世纪的翻天覆地,最终社会又重回常态秩序与价值之后,连最没有文化或生活最贫困者,也都不会否认这一点,更不会拍案而起了。

中国改革开放三十年,总书记胡锦涛在纪念大会上,也提到:要让全民共享改革开放的成果。而今在共享中,商人和贪官共享的成果远远大于普通老百姓。百分之三十的人占有的财富达百分之七十,而百分之七十的人占有的财富却只有百分之三十。如何解决社会财富的再次分配,或者说解决社会的公平问题,肯定是我们党和政府需要重点解决的问题。正是基于这样的一个社会大背景,在普通的老百姓中,“仇官”与“仇富”的心理日益增长。底层情绪正在逐渐变得有些仇官和仇富,大概没有多少人会反对,可要问这种情绪从何时开始蔓延,却又说不上来,只能说它的确是随着改革深化,形成阶层及群体利益分化的加大而出现的。

由于阶层及群体利益的差异形成极不公平,所以决定阶层与差异的机会往往为少数人垄断,且他们又相互帮衬,骄横自大,对弱者不屑一顾之时,才能解释仇官与仇富心理的滋生蔓延。而由此一来,社会就被分成强势与弱势两大群体了,民意对于强势群体的评价也因此而变得不易捉摸,更不要说不同群体的相互认同。例如,当仇官与仇富心态的社会基础不断扩大之时,凡事涉及到官,便有人会将其与贪字相连,但凡涉及到富,便会联想到道德缺失。无论这种判断在具体事件和场景中是否正确,思维定式情绪化对立一经形成,社会从心理上就已经断裂了。

人们“仇官”心理形成的最根本原因,是在于官员的腐败。现在官员的腐败已经达到了触目惊心的地步,不抓则已,一抓就是一堆,每次反腐败,都是拔出萝卜还带出一大堆根。贪污受贿的数额已经从八十年代的几千元、上升到现在的上亿元(如陈同海,受贿近2亿,判死缓,姜人杰受贿一个亿,判死刑,等等)。在这些腐败官员中,不管是男是女,都有包养情人的习惯。据中央党校教授的介绍,在腐败官员中,有90%以上的官员都有包养情人。这些腐败官员不仅侵害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也不断侵蚀了我们党执政的合法性基础。他们往往抬着党的名义和利益,不断地为自己谋取利益,在腐败过程中,反对他/她,他们就认为是反对党,并对这些举报者进行无情的打击和报复,而一些纪检部门、检察院在收到举报线索之后,不仅没有立即出击,还给这些腐败官员通风报信,官官相护,这样的官员和机构又怎么能得到人民的拥护和信赖呢?百姓不仅对贪腐官员仇视,对于庸官和酷官同样恨之入骨。庸官庸碌无为,酷官扰民害民。老百姓对于官场中存在的拉拉扯扯、吃吃喝喝、阳奉阴违、上下相欺、跑官要官等不正之风和庸俗作风,人民群众同样不买账。难怪在人民心中,“仇官”心理会这么严重,而仇官的背后其实是人民对政府信赖的丧失,对我们党和国家的不信任。如果继续这样腐败下去,不仅会葬送官员自己,也会让我们的党和政府失去人民信赖的危险。

人们“仇富”心理,在于社会财富的不公平分配,也在于这些所谓的富人在“发家致富”的过程中,往往都带有“原罪”,他们所获得的财富,许多不是依赖自己诚实的劳动或者是智慧,而是依靠各种“巧取豪夺”的手段,例如,通过与国家公共权力的交易(如房地产开发商),通过某种垄断性的地位,通过过多地(透支)获取自然资源(如各种矿老板),通过过多地剥削工人阶级的剩余价值(如血汗工厂),依赖黑社会的保护,依赖某个领导人的权力,等等。

一些人侵吞国有资产和集体财富,一夜之间成为暴发户;一些人对自然资源狂采乱挖,疯狂掠抢,肆无忌惮地破坏生态环境,危及大多数人的利益和子孙后代;一些人目无国法,走私贩私,偷逃国税,骗取贷款,制售伪劣商品,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破坏市场经济秩序;一些人暴富之后奢侈无度,沉溺酒色,豪赌成性,败坏公德良俗;一些人恃财居傲,霸气冲天,欺贫凌弱,侮辱员工,欺压邻里;一些人匪气十足,占山为王,欺行霸市,豢养打手,制造血案;一些人交结“官府”,或本人就是官员的公子千金,凭借权力聚敛财富,向境外转移财产,在他国购置房产,身带多国护照,一有风吹草动就溜之大吉。大家对这些人心存愤懑和鄙视。总之,在他们发家致富的道路上,总是那么的不干净。那些富人如果能够像比尔盖茨那样,通过自己的劳动或者智慧获得财富,哪怕他是中国第一富翁,大家都不会嫉妒,只能羡慕,大家都不会仇恨,只能敬仰。可是,我们的富人是这样的吗?我们经常发现一起普通的交通事故,往往有因为肇事者是富人而引起老百姓的反感和义愤。例如,以往发生的“宝马撞人案”以及刚刚宣判的“胡斌交通肇事案”,等等。在这些案件中,本来是一起非常普通的、每天都在发生的交通事故案件,但时常会因为肇事方是富人而引起老百姓的普遍不满。

客观地讲,社会需要治理而有掌权者,社会需要发展而有贫富差距,也因此,仇官与仇富并不能被认为是对社会有益的心态。别的不讲,只说如果一个社会为仇官与仇富所笼罩时,官者与富者对社会进行正常调控的空间将因此变小,而一切社会矛盾也会被政治化,矛头直指强势阶层。这样一来,社会治理的成本可就高了,越来越多的维稳经费与人员,成了社会必须要接受的负担,社会也因此变得越来越敏感。可我们却总不能将社会的运作和稳定寄托于越来越多的维稳经费和人员上吧?更不可能隔三岔五地划出一些特殊时空来处处设防吧?可见,仇官与仇富,看起来只是弱者的一种心理特征,但它对强势阶层并不有利,它其实是一种对谁都没有好处的负向博弈与恶的循环。

“仇富”与“仇官”它的本质不在于“富人”和“官员”做了什么,而在于人民为什么“仇富”与“仇官”。我们的领袖曾经说过,世界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从本质上为这两个词作了注解。平民百姓不会无缘无故地去仇恨一个人,特别是富有的人;更不会无缘无故地去仇恨一个官员。他们之所以“仇富”与“仇官”,是因为富人和官员损害了他们的切身利益,甚至是最基本的生活的权利。当富人们为了积累财富而疯狂掠夺的时候,毫无例外地会侵害到普通百姓的切身利益。当利益受到侵害后,首先想到的是找政府官员来解决,而很少想到使用法律武器。其实,当官与商勾结以后,他们的利益是一致的,不管百姓上访也好,用法律武器也好,最后的结果就是百姓吃亏。官员们的所作所为,久而久之,使得百姓失望,进而由失望转为愤恨,再由愤恨就转为现在的仇视。

人民群众至少是部分群众的利益诉求没能得到满足和表达,使部分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心不足、信任不够,如果经由一些别有用心的人挑拨离间或歪曲造谣,一些群众就可能会闻风而动,群情激昂,误作选择,就可能会酿成大的群体性事件。如何预防和避免此类事件发生?我想,这一方面考量着地方各级领导干部的执政能力,另一方面也对各级政府在信息发布、应急管理尤其是公共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机制上提出了新挑战,更重要的是,它对各级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和执政理念提出了新挑战。对此,各级领导干部都应该强化危机意识和忧患意识,不仅要学会在常态下管理好经济社会事务,也要学会在非常态下坚持以人为本,沉着妥善地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虽然现在官与民的矛盾、富人与穷人的矛盾,还属于正常对立的人民内部矛盾,但是,如果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和妥善处理这些矛盾,继续向下演变成敌对矛盾不是没有可能。

毫无疑问,任何人都晓得仇富、仇官是一种病态,但病因并非在公众身上。追根溯源,仇富和仇官是权力与资本“苟合”产下的一对双胞胎。现代社会,权力和资本没有光明正大结合的资格,只能在阴暗中“苟合”;而这种“苟合”产生出一种强大的剥夺力量,无时无刻不再侵害普通公众的利益。真正富起来的很多是这两类人:贪官和商人,而这两类人往往是交织在一起,贪官通过权力的出租,滋生了一大批富人,而富人通过财富的出租,又培养了一大批贪腐官员,权力和财富交织在一起,权钱交易,有了钱就有了权,反过来,有了权就有了钱。现在接受采访的一些民营企业家、公司老板普遍表示,当前最痛恨的就是官员搞“权力寻租”,以权力配置市场资源,扭曲了正常市场经济原则,使守法经营的人也不得不接受权钱交易的“潜规则”。他们说,企业为此支付的“隐性成本”至少占收入的10%以上。消除老百姓的“仇富”心理与消除老百姓的“仇官”心理是一致的,那就是要割断权力与市场的交易,使权力不能过度地渗透到市场,市场的运作规则不能影响和适用于权力的运作。民众并不真正仇富,他们反对的是“不仁”;民众也不是真正仇官,他们反对的是“不正”。为官不正,为富不仁,才是问题的关键所在;而恻隐之心和不忍之心,也才是应该不断强调、大力宣传和肯定的。

仇官仇富倾向是构成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重大障碍,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以预防和消除。如何化解老百姓这种仇官与仇富的民间情绪?从历史经验看,大抵不过有两条途径:一是不改变游戏规则,却在一些具体事件上迁就民意,结果,国家的法治和制度化努力将不断被民粹化情绪撕扯;一是改变游戏规则,建立相对公正合理的资源配置机制,让强者眷顾弱者,弱者能够接受差异。两条道路孰优孰劣,取啥舍啥,确实需要思考。因为搞得不好,将可能形成社会价值的分裂,为极端主义思潮提供土壤和空间。

我们要客观、公正地看待富人和官员,那些通过劳动、智慧致富的公民和执政为民的官员,理应得到社会的尊重。就如我们仇恨麦道夫那样的富人,却不能去仇恨比尔盖茨一样,我们不能对所有的官员都仇视着。同时,我们的政府在政策价值取向上要进一步关注民生,在制度安排上着重体现公平,在社会安全机制构建上着力强化保障,在思想文化建设上重点突出和谐。对社会弱者进一步落实“财富转移支付”式的社会保障政策、对富有者建立具有激励性和透明化的财富捐助机制、对腐败者实施严惩以及解决“如何监督监督者”等诸多问题,逐步缩小贫富差距。只有这样,才能减少社会上的情绪化对立现象,化解人们心里的仇官仇富意识。为了树立党和政府的权威,为了重塑党、政府与人民之间的信赖关系,在未来,反腐倡廉仍将是政府工作中的重点中的重点。

(2009-07-1907:18:50)

雨亦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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