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法律遏制见死不救者刻不容缓
导读没有把握接生,就不要把病人推上手术台。把人用刀剖开后就要负责到底,这是起码的医德常识。随意下刀,而又见死不救的草菅人命,是网民们绝对不能原谅的,必须追究医疗事故的责任人。
时事述评报道:安徽农民工唐泽志的妻子在安徽含山县平安医院实施剖腹产时大出血,院方宣布其死亡一小时后,妻子“复生”呼救,丈夫四处磕头下跪哀求院方救人,但医生纷纷躲避最终致使产妇死亡。日前唐泽志获得31万元赔偿(10月12日新快报)。孕妇死而复生后,丈夫从楼上到楼下见医生护士就磕头求救,可医院还是见死不救,可见平安医院不平安,已经没有了救死护伤的道义,真比直接杀人还可怕。
原来唐泽志与妻子裴传琴同在上海打工,妻子怀孕后今年7月12日一同返回安徽含山县老家。7月28日临产发作,来到含山县平安医院待产。上午9点推进手术室,一刻钟后女儿出生了。由于医生使用器戒不当拿取胎盘用力过大,戳破了产妇的子宫造成大出血。院长说:“要想保住大人的命必须切除子宫”。家属不同意要求转院,可主管医生不同意,仍然强行实施了切除。一会儿医生又说,血没有止住,医院没有血库,要家属立即献血,可献的血都不同血型,下午1点50分,医生走出手术室,宣布手术失败,抢救无效而死亡。
唐泽志不敢相信眼前的事实,长时间紧紧握着妻子的手不放,3点,突然感觉妻子的手动了一下,紧接着又动了一下,他抓着妻子的手大声哭喊着:“传琴,你醒醒,咱们的二女儿刚出生,你可别丢下我们”。这时,裴传琴微微睁开眼虚弱地开口说道:“泽志,救救我,我疼”。病友们都说:“感紧去叫医生呀”。唐泽志马上从病房跑出去呼救医生,整栋大楼每个科室都?遍,跪在那里求医生,没有一人前来施救,最终因失血过多死亡。看着妻子眼睁睁地死亡,唐泽志心里充满了对医院的怨恨和愤怒。他冲进一间办公室,砸毁了里面的一些办公设备,家属也打着横幅在医院门口开始静坐。最后政府才出面调解,经律师见证,双方达成赔偿协议:补偿31万,不再追究医院的责任。
医院不救人的新闻仍不时见诸报端,为何医院不愿见死必救?主要是医德滑坡。本案中,虽然法律规定类似案件只能采取货币补偿方式,但面对生命,金钱并不能抚平死者亲属心中的伤痛。金钱并不能使生命回归,金钱并不意味着错误已经得到纠正。从某种程度而言,用金钱去补偿生命是一种悲哀。面对这一切,医生的精湛职业技术和敬畏生命的职业责任,才是杜绝“以钱偿命”事件发生的关键所在。
治病救人是医生的天职,在任何一个社会,医院都不应该成为见死不救的地方。尊重生命,是医生的第一道德。因为医学不是一门纯技术,而是人类情感的延伸。技术与人文是医学的两翼,没有技术,医学没有躯干;没有人文,医学没有灵魂。无论在什么情况下,医生见死不救,都是有悖医学人文精神的。尤其可悲的,还不仅是医院的职业性冷漠,而是我们对他们的冷漠竟然束手无策。如果说孕妇剖腹产大出血抢救未成功是医疗事故的话,那在该孕妇复活之际医院及其医生拒绝救治,则负有重大的变相“杀人”嫌疑。象裴传琴这种意外死亡不是唯一,这种医德的伦丧何时才能制止。
今年1月8日四川内江发生车祸,伤者张厚明并未当场死亡,可医生草率诊断为:呼吸以及心跳停止,病情判断,死亡,就地处理。120将其拉到殡仪馆冷藏。车祸5小时后,其家属发现亲人未死,还有知觉手脚都在动,再次去医院进行抢救,后无效离世。内江卫生局表示,称其很可能是:“被颠簸而导致活过来了”,解释的令人啼笑皆非。裴传琴和张厚明都一样,只是失血休克,处在临时性昏迷状态。正在死亡线边缘,仍然有生和死的两种可能。如果不是被提前诊断为死亡,她们都有希望从鬼门关里被抢救回来,也不是没有可能。医院如果是由于人手、设备、环境等客观因素的限制,导致积极抢救后,仍然出现死亡事件,相信善良的大众都可以理解。但如果是由于责任心缺失,医护人员的玩忽职守,忘记救死扶伤的职责而导致“被死亡”事件一再发生,那么这些人员为何还有权继续扮着白衣天使而不下岗呢。
没有把握接生,就不要把病人推上手术台。把人用刀剖开后就要负责到底,这是起码的医德常识。随意下刀,而又见死不救的草菅人命,是网民们绝对不能原谅的,必须追究医疗事故的责任人。医院拒救“复活孕妇”的惨剧,令人心疼。无论何种客观原因,见死不救决不应该出现在医院之中。生命的价值高于一切,这是一个最基本的社会伦理,每一个人都应该自觉遵守。而作为专业救死扶伤机构的医院,更应该成为践行的典范。尽管医院面临着这样那样的问题,但任何问题都不足以作为不顾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借口。
“平安医院”为何没给他们家庭带来平安?从这起人为医疗事故来看,证明含山县平安医院是个彻头彻尾的空壳医院、山寨医院。人员不到位、技术质量差,甚至连手术中救急血浆都没有,可见整个手术的规范性和程序性都没有,出事的概率性是非常大的。为何唐泽志哀求医生,医生们都躲避,可以推定,平安医院的这起不作为就是既定死亡,不救即是为自己免责,一救活后,反而还要负更大的责任,因为这是典型的人为事故。这种对患者的健康和生命严重不负责任,造成了十分严重的后果,其行为已经从违规违法上升为犯罪的性质,网民要求应当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直至令有关责任人员被判刑坐牢,为自己见死不救的行为,付出沉重的代价。这样,才能有助于遏制见死不救的违法犯罪行为。
我国1999年开始施行的《执业医师法》第24条规定:“对危急患者,医师应当采取紧急措施及时进行诊治,不得拒绝急救处置”。第37条规定:“由于不负责任延误危急患者的抢救和诊治,造成严重后果的医师,应当承担警告、责令暂停执业活动、吊销执业证书以及追究刑事责任等法律责任”。平安医院的这起事故,虽然医院买了单终结,但直接责任人必须问责,不然不平民愤,要让更多的医生吸取教训。今后对于一些暂时处于休克状态的病人,希望我们的天使们,本着尊重生命,善待生命的态度,多想医德少想利益。在抢救时要认真仔细耐心,不妄断死亡拿人命当儿戏。不放过任何一个可能创造生命奇迹的机会,做一个称职的医生。
哪怕是一个毫不相干的路人,面对陌生的呼救声也会停下自己的脚步,伸出援助之手,何况是医生面对病人的求救声?那些避而远之不肯施治的医生身上不仅看不到丝毫医德,更是泯灭了人性。他们就跟那些医疗器械一样,冷冰冰的,毫无一丝感情色彩。如果医生丧失了医德,比过路人都不如。医德不但关系到医患关系是否和谐,而且直接关系到医院的声誉形象及医疗质量。这一点,相信医院都深谙此理。公立医院作为公益性事业单位,其服务的宗旨是减少疾病,救死扶伤,实行人道主义,不能单纯以盈利为目的,见死不救显然是医德失范的真实写照。看来,除了要加强医德规章制度化建设,防止非道德主义泛滥,补上医德这样一门必修课外,更要用法律才能遏制医院见死不救的行为。
(2010-10-1516:5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