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谈“黄金周”与“带薪休假”
导读对劳动者休息权的保障,对民众意愿的倾听,这都是社会进步的标志。它让我们看到,以人为本的理念正在逐步落到实处。我们的政府只要踏踏实实地将得民心之事认真办好、持之以恒,何愁和谐社会的目标不能实现呢!
据报道:3月25日上午9时,广东省政府召开“五一”黄金周新闻发布会,正式公布“五一”放假方案:1日为法定节假日,2日3日为周末公休,4日5日与9日10日双休日对调,6日7日使用个人带薪年休假。消息一出,全国一片哗然,有些省份也准备效仿,这反映了广东要刺激经济的强烈愿望。不过,从目前我国行政管理层次看,为维护国家休假制度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地方政府并无权力擅自调动法定假期。如果每个地方都这么做,那就乱套了,法定休假制度等于名存实亡。
26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出紧急通知,要求严格执行国家法定节假日有关规定,通知说,最近,社会上出现了关于恢复“五一”长假的议论,个别地方也在考虑出台相关调整措施。国务院对此高度重视,责成有关部门进行了认真研究。该通知已对今年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放假调休日期作出了具体安排,各地要认真执行,不得擅自调休、自行安排。同时要落实《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单位可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和职工本人意愿,灵活安排。国办还指出,清明节和“五一”劳动节即将来临,各地、各有关方面要及早合理安排休闲旅游、交通运输等活动。给有些组织和个人当头浇了一盆冷水,使纷纷扰扰的是否该恢复五一长假之争一时间尘埃落定。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一个国家要有一个自上而下的制度和秩序。在网上,网友们争论最多的还是到底要不要恢复五一长假。赞同的人说:恢复黄金周有利于调节压力,提高工作效率。不赞同的人说:去年刚刚取消五一长假,现在又要恢复。作为国家法令,是不是太不严肃了,这不是乱折腾吗!
恢复五一长假从理论上来说是能刺激消费,特别是旅游业对拉动经济作用明显,它可以直接带动六七个相关产业。游客们要住,能够带动酒店业;要吃,可以带动餐饮业;要行,可以带动交通业;要购物,可以带动零售业等,有效缓解就业压力,确实能够对扩大内需发挥积极作用。人民网、新浪网等网站对是否恢复“五一”黄金周长假还进行了专门的网络调查,近八成网友对恢复“五一”黄金周表示支持。
黄金周存废的讨论也在本次两会上代表委员们的争论再次升级。旅游局的代表说:实行黄金周制度之前,全国旅游收入连续14年都以29%的速度增长,但实行之后增长速度却降为12%。应该感快恢复才行。不错,这是实际情况,因为在金融危机时期,人们的收入和就业都发生了困难,自然会减少一些不必要的开支。旅游不属于人们的生活必需品,当然也就在削减之列。与恢复黄金周没有必然的联系。
在线调查虽然有400万网民支持,但有多少是农民和工人投的票呢?绝大部分都是公务员、白领、学生为多,这对于13亿中国人来说不能算多数民意。我认为作为一个国家的法定节日不能朝令夕改。赞成加长的多是知识青年、每月拿较优厚的固定工资者和旅游业工作者,特别是有些年轻人,鼓吹多放假的理由恰恰说明有些独生子女自小养成了娇气,只想多休息,多玩乐,而较少想到自己的社会责任,当然是假日多多益善。
推动消费、繁荣市场的正道应是增加就业、提高收入和发展生产。购买力和消费主要决定于老百姓的收入水平和国家的物产丰富程度,而不决定于人们有无黄金周时间去消费。只要单位认真落实职工带薪休假制度,规划好每年的休假计划,没有黄金周同样可以合理的抽空去休假、解决职工远游的愿望。如果假日堆在一起休,会促使很多人集中旅游外出,容易造成交通拥挤,取消“五一”长假可以分散人流。分散休息,不要全都挤到一起去。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更加灵活地安排休闲活动,避免集中休假带来的一系列麻烦,还可以享受到更好的优质服务。
只是目前带薪休假政策虽好,发布一年来到基层却难落实。现在不是着眼于如何放假,而应是如何制止不放假。现在带薪休假制度无法真正落实、相关权利得不到保障,这才是中国目前需要研究解决假期困境的当务之急。
从2008年1月1日起实施《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是社会文明进步的表现,它是作为改革黄金周假日的配套措施一同出台的。因为带薪休假机动、灵活,既可以单独休假,也可以跟任何一个长假或小长假结合,让劳动者的休息时间更长。这样能把过于集中的人流分散,消除黄金周的一些弊端,交通、旅游、购物等资源能得到均衡而充分的使用,而不是在短期时间内造成供求不足,给一些资源带来较多的破坏和负面影响。带薪年休假制度前有“强制”二字,说明国家在保障劳动者权益方面的决心很大。它的核心是带薪,必须得到严格的落实。
在一些国有企业、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往往都会对员工的休假时间、带薪办法等做出明确的规定,让带薪休假成为员工自主选择的一项福利。因为这些单位,带薪年休假往往不存在利益博弈,单位领导和普通员工都希望能享有带薪年休假,他们的利益诉求是一致的。但是,带薪年休假制度放在民营企业、三资企业甚至少数改制的国有企业就完全不同了。首先,企业主与企业员工存在不同的利益诉求,企业主希望休假越少越好,以便多创造利润,而员工希望能得到年休假以享受充分的休息;其次,企业主与企业员工的话语权完全不对等,企业员工往往受制于企业主,不能通过有效的渠道来表达诉求,争取自身的利益。因此,带薪年休假制度对这些企业的员工很可能是画饼充饥。
据我调查,80%的企业存在加班现象,有些农民工更是一天工作十几个小时。有些人加班工资都没有拿到。虽然带薪休假在中国早已被赋予了名正言顺的地位,由于职场竞争的激烈使得带薪休假“可望而不可及”。很多职场人士反映说:“带薪休假是水中月,镜中花”。特别是私营企业,该制度则形同虚设,有的员工甚至对带薪休假闻所未闻。为追求人力成本的最小化,相当部分的私营老板直言不讳地反对带薪休假。约有七成受访者对这种“能休假又能拿工资”的好事,只有心动,尚无行动。
由于目前的经济环境、就业压力等因素,不少上班族感叹,带薪休假在披上了法律保护的外衣之后,为什么依然是一个美丽的梦?是什么让带薪年假变了味道?有的公司老板公开说:想休假就直接辞职吧。有的人怕丢饭碗只好不休年假,为了在金融危机中保住饭碗而放弃休假的人还不在少数。有的公司业务大幅萎缩,公司已经开始裁员,人心惶惶的,谁敢休假?不是不想休,而是不敢休。有的公司处在半停工的状态,无薪年假等于变相失业,好多员工都有这样的遭遇。不带薪休假可以说是属于资方违约,并不是由员工自身过错引起的,应该给予一定赔偿。企业若停产停工致使员工放假回家,应每月支付员工基本生活费,否则员工可提起仲裁。由于目前就业形势艰难,“保饭碗”的意识促使职工根本不愿意和单位在带薪休假问题上较真儿,几乎没人向劳动保障部门投诉带薪休假难落实的问题。
根据这种情况,我们要依靠政府有关部门进行督促实施,采取行政干预、行政介入。对于拒不执行国家法律规定的,劳动者有权申诉,政府主管部门有责任督促企业执行国家的法律规定。对于劳动者的申诉,应当由劳动仲裁委员会仲裁,并强制实施。必要时可通过司法部门的介入,用法律手段来解决问题。对拒不执行带薪休假的单位进行重罚,从经济上进行严厉的惩罚,职工还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来推动带薪休假的实现,真正做到执法必严。
只有落实带薪休假制度,劳动者和用工单位才能“双赢”,既能调节工作压力,有利于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有利于雇主、雇员的和谐相处;又能在宏观上刺激消费需求,释放更多的旅游潜力。但是目前很多企业为了压低成本,没有认识到这一点。
无论黄金周是废是存,职工休假制度改革的前提必须是保证劳动者的休息权。网民热议“黄金周”,也是保护劳动者的休息权。大家要明白的是:“黄金周”制度的改革思路不是要减少劳动者的休息日总量,而是要在全国法定休息日保持不变的前提下,将目前的“集中度假”改为“分散度假”,目的是让劳动者能够更好地休息。
对劳动者休息权的保障,对民众意愿的倾听,这都是社会进步的标志。它让我们看到,以人为本的理念正在逐步落到实处。我们的政府只要踏踏实实地将得民心之事认真办好、持之以恒,何愁和谐社会的目标不能实现呢!
(2009-03-3012:37:00)
怡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