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为何前腐后继?
导读眼下,当务之急是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坚决杜绝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选人用人方面的不正之风,深化党员干部党性修养教育,加强党员干部日常管理,让官员禁“裸”、畏“裸”、厌“裸”、羞“裸”、“拒裸”、远“裸”。
过去常听人说起过“裸睡”、“裸泳”、“裸舞”、“裸聊”“裸奔”的,但近年来却经常有“裸体做官”、“裸官”、“全裸”、“半裸”等与“裸”有关的字眼充斥耳鼓,跃入眼帘。何谓裸官?并非赤身裸体高居庙堂之上的为官者,而是指那些妻儿栖居境外,孤身一人在国内的贪官。
这让我想起了昆虫世界里的惯逃生的“壁虎”,它有一个奇异的功能,在遇到危险时能立即截断一段尾巴而逃离现场。而一些贪官在“裸体”之前,也常常仿照壁虎行事——先以种种“合理的”名目将妻子儿女转入境外,然后暗度陈仓,将巨额国有资产非法转移出境,以解决一家老小的后顾之忧。一旦有风吹草动,便迅速抽身外逃,溜之大吉。最早陕西省副省级高官庞家钰的贪污案就让人关注到了“裸体做官”现象。
接着,温州区委书记杨湘洪和上海副区长忻伟明一前一后的在赴法国考察之时“失踪”。原来此两位高官借出国考察之名行潜逃之实。而据资料记载我国自一九九二年以来,至二OO七年六月底,外逃省部级(包括副省部级),87人,正地厅级,320人;副地厅级,1920人;处级,8250人;副处级,11340人。共计16000多人。裸官大有风雨欲来,仓皇出逃之势。这些人侵吞、携带出境资金就有一万亿元以上。这些外逃的贪官几乎无一例外的都是“裸官”。
当这一个个贪得无厌赤赤裸裸的丑恶灵魂裸露于光天化日之下,却让我们不得不去重新审视裸官的深层内幕。
当然,“裸官”并非尽是贪官,但外逃的贪官大部分都是“裸官”确是不争的事实。其实“裸官”的治理,从中央到地方一直都在寻找惩治裸官的良策,近年来,官员财产申报制度在群众的千呼万唤中浮出水面,对“裸官”的行为起到了一定的规范及震慑作用。
但这并没有给裸官了戴上紧箍咒,难以起到“蛇打七寸”的效果。再加上,公众监管机制尚需升级,公众识别力有待加强,这种情况下出台的措施,不过是权宜之计,虽能治标却难治本。为何“裸官”前“腐”后继,为何多次“重拳出击”依然雷声大雨点小?是制度不健全,监管不到位吗?还是我们在选人用人上看走了眼?
今年3月23日,国务院召开了第三次廉政工作会议。温家宝在会上一针见血,击中要害“一些领域腐败现象仍然易发多发,执法不公、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比较突出,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重。产生这些问题的深层次原因,是权力过于集中又得不到有效约束,关键是有些制度不完善,有些制度落实得不好。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健全制度很重要,提高制度执行力和约束力更为重要。“
《诗经·豳风·鸱?》:“迨天之未阴雨,彻彼桑土,绸缪牖户。”面对此起彼伏的“裸官潮”,是亡羊补牢,还是未雨绸缪?亡羊补牢只能杜绝后患,未雨绸缪才能防微杜渐。那么要根除“裸官”现象,又该从何处“绸缪”呢?与其在“彻查严打”、完善制度、追“逃犯”下功夫,不如在干部日常管理上做文章。铲除滋生裸官的土壤,杜绝“裸官”裸贪的后患,应在裸官尚示“未贪”之时,时时给以警醒,使其绷紧思想的弦,永葆一颗清正廉明之心,情系民生,勤政为民。“宜未雨而绸缪,毋临渴而掘井。”这才是治理裸官的上上策。
因为我们都能算清这样一笔帐:近年来,从中央到地方,我们用于追踪“裸官”外逃资金耗费的行政资本远远大于加强领导干部任中、离任责任审计的开销;官员成为“裸官”后带给国家财产的巨额损失也大大超出了加强党员干部道德修养教育的培训成本;深化践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远比健全“裸官”管理机制、查补制度漏洞更为简便有效;整治选人用人不正之风,真正选出经得起考验的领导干部比把某些“裸官”作为反面教材惩一儆佰更有实际意义。所以说,治理“裸官”最根本还应在选人用人上下功夫,在干部日常管理上做文章,在整治歪风邪气上挥亮剑。
眼下,当务之急是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坚决杜绝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选人用人方面的不正之风,深化党员干部党性修养教育,加强党员干部日常管理,让官员禁“裸”、畏“裸”、厌“裸”、羞“裸”、“拒裸”、远“裸”。
而今我们已欣慰地看到了中央政府出击“裸官”惩治腐败的拳头,但百姓更希望看到的是被重拳击落的贪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