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回家看看”入法所想
导读俗话说强扭的瓜不甜,这一亲情性的“看望或者问候”以法律来维护是靠不住的,关键还是从子女那里发自心内的“常回家看看”,如果全社会通过各种方式大力弘扬孝敬老人这种美德......
“找点儿空闲,找点时间,领着孩子常回家看看……”这一曲在一九九九年春晚上唱响中国大地,也唱出了老年人的心声和盼望。这首歌也就涉及到赡养老人中的精神赡养部分。
近日,新版“老年法”草案出炉,草案在“精神慰藉”一章中规定,“家庭成员不得在精神上忽视、孤立老人”,特别强调“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赡养人,要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人。”
羊羔跪乳,乌鸦反哺。我们中华民族素以孝为美德。小时候听过的《卧冰求鲤》、《范宣惜身》,还有《三字经》中的“香九龄,能温席”等好多小故事,都显示着我们民族以孝作为一种美德来宣传的,作为一种榜样、一种垂范,让世代人们歌颂、流传。
赡养老人是一个人的最起码的道德要求,长期以来,我们比较重视物质上的赡养和经济支持,如今出于人性化,又提出精神赡养的具体的一面,并写入法律条款中,那是不是能够破解从精神上关心老人这一难题呢。
也有人对些表示提出疑义,“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人”中的“经常”是指多长时间、什么频率来算的?若是老人以“子女不常探望”为由提出诉诸法庭,那么如何取证,何人做证。这子女和老人相对公堂,由法律和法官来判定自己的家务事会有何结果,制定的法律当然会为老人撑起腰板,那胜诉后被法律约束的子女会不会就带着温暖和关怀来“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人”呢?
俗话说强扭的瓜不甜,这一亲情性的“看望或者问候”以法律来维护是靠不住的,关键还是从子女那里发自心内的“常回家看看”,如果全社会通过各种方式大力弘扬孝敬老人这种美德,也会使得“常回家看看”更具有可执行性、体现了更多的人文关怀。
那把“常回家看看”列入法中,也不会无一是处。对老人尽孝是一种传统美德,加入法律条文中,可以起到加以弘扬、鼓励和指引的作用,会让一些人改掉原来将大把钱送给老人就是尽孝的想法,会让更多人重视,把“孝”字做得更好,从而大家都自觉地来践行这种美德。
我们现在需要做的是全社会行动起来,给需要关爱的老年人以关爱,我们每个人也应当常回家看看,哪怕帮妈妈刷刷筷子洗洗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