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海南东方市土地窝案
导读无官员襄助,商人无处拿地;无商人接盘,官员无从获利。理论上说,土地是国有的,国家是人民的,但代表国家有权出让土地的是谁,是各级政府。
·时评报道:开发商绕开征地程序,低价“私占”集体土地,通过收买政府官员,高价倒卖给政府变身“国有”,结成官商“利益输送”联盟——这起发生在海南省东方市的土地腐败大案,牵出包括原市长、原市委副书记和土地、建设、城投等部门负责人在内的海南省东方市土地窝案25人落网。原市长参与分钱,发人深省(2月16日人民网)。日前,海南省东方市原市长谭灯耀,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因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八年。
腐败盖子的揭开,在于老百姓的实名举报。从2009年11月开始,连续有八所镇皇宁村的群众向海南东方市检察院举报,反映村干部与东方市沐龙湾农业观光开发公司总经理张延安等人勾结,以每亩7000元的价格“征得”集体土地1000余亩,又以每亩6万多元转手卖给东方市国土局,从中侵吞巨额征地款。海南省反贪局迅速展开调查,发现这是一起土地窝案,最终立案侦查32人。其中25名东方市干部,不仅包括原市长、以及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有25人参与其中“分肥”,还涉及了12名村干部。本案中这些人索贿、受贿金额全部都在10万元以上。在这个事件中,曾经拥有土地的老百姓反而只获得了极少的收益,而大多数的收益到了贪官们与开发商的手中,成为名符其实的对民众财产公开的掠夺。
随着房地产开发和城市化进程加快,土地不断升值,而一些投资者,不是去投资企业,发展产业,或者说开发房地产,而是看好了土地投资。发现土地投资是一本万利,土地似乎象春天里耕种的是关系,秋天里收获的是金钱。于是一些开发商,从上到下,走好关系,建立利益链,下面低价购买地,上面打通各种关系,找市长批条子,然后让这些土地快速变成政府的“储备用地”等待升值,然后开发商张开腰包收钱,从中渔利。现在还有很多这样的土地,特别是集体土地都控制在私企老板手中。许多城镇土地被少数个体老板控制后,当地一些国家和省级重点项目上马后,不得不从这些个体老板手中高价买地。很多省市都不同程度地存在这种现象,只是没有公开暴露而已。
尽管去年全国违法违规用地数量、总面积环比下降,但地方政府主导违法违规用地问题依然严重。国土部调查发现,目前许多地方已经出现了政府主导的倾向性违法违规用地苗头,在没有腐败的前提下,以扩张用地建设新城区,违法违规新设开发区和擅自扩区,以推进新农村建设为名违法占地开发房地产,违法占地、违规建设高尔夫球场、别墅项目为代表等。这些地方存在的土地违法违规行为,不仅是房地产市场无序发展的主要推手,而且降低了土地使用效率,加剧了征地用地矛盾,损害了农业发展和农民利益,增加了地方政府的债务风险。同时,给想腐败的官员们留下了不法寻租的巨大空间。
从这一案例来看,东方市征地程序缺乏透明度,征地方式简单粗暴。许多用地单位未经批准却先行征用,甚至无视国家土地管理法规,直接与农村基层组织自行确定征用土地的用途、范围、征地补偿标准和农业人口安置办法等事项,无形中加大了因土地问题而产生腐败的可能性。随着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地价一涨再涨,土地交易成为“腐败高发区”,如何加强和完善土地审批和监管制度,成为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我认为:治理土地违法违规行为,应打破违法违规利益格局、转变地方行政监管方式,吸收失地农户代表参与征地监督,公布收支账目,让土地买卖完全在阳光下运行。这样,才能有效防止用“偷天换日”的手法,搞“集体土地被私有,市长审批变国有”,阻止官员插手土地滋生腐败。
土地腐败是房价飙升的罪魁祸首。2010年全国已将违反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的2582名责任人移交司法和纪检机关追究责任。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国土资源的供需矛盾日益突出。在巨额利益诱惑下,土地腐败问题更加严重,不仅发案数量多、涉案金额大,还常出现“揪一窝,带一串”的现象。同时,掌控土地审批和管理的重权官员犯罪问题越来越突出,并与渎职犯罪互相交织。因此,查处土地腐败是规范公权,反腐倡廉,回应民众诉求,净化房地产市场的关键之举。
东方市土地窝案,他是由相关官员与开发商“分工协作”,通过二级市场来共同完成的“利益均沾”的典型腐败案例。如果不是当地群众知情举报,这起土地窝案很有可能石沉大海,永远难见天日,值得我们政府的相关部门深刻反思。也说明我们有些地方的监督机制形同虚设,根本没有起到作用,漏洞大的很。这几年贪官“吃”地现象层出不穷,主要表现为官商勾结,炒高房价地价,强制拆迁,违规出让土地。其结果是富了老板,肥了官员,亏了国家,坑了百姓。
据新华网报道:中国的GDP已经超过日本,成了世界“第二经济大国”。而每次GDP的高增长,又引发土地被更多的征用。2010年,全国土地出让金高达2.7万亿元,而我国年度GDP总量还不到40万亿,可见土地利益是多么的巨大。在这巨大的利益中,也意味着存在巨大的腐败风险。例如各个城市的强行征地、强行拆迁,其实就是巨大利益所驱动的。国土资源部清楚地看到这其中的问题,所以一再发文,严禁各地方政府直接插手土地开发、拆迁。事实上刚好相反,像东方市这个“土地腐败”窝案,所玩的花样,人们都知道,并不感到稀奇,早已出人意表。东方市因土地腐败放倒25名官员这样的新闻,今天老百姓不再拍案惊奇了,因为看的多了,这只不过是在高产贪官的房地产沃土上,又添了几枚恶果。
无官员襄助,商人无处拿地;无商人接盘,官员无从获利。理论上说,土地是国有的,国家是人民的,但代表国家有权出让土地的是谁,是各级政府。地方政府的第一把手,或是国土部门的部分官员,在没有监督的地区,很容易联手成为腐败重灾区。虽说都实行了貌似公开公平公正的“招拍挂”,但最终都成了大家心照不宣的过场,成了腐败的遮羞布。东方市皇宁村仅仅这一千余亩地,通过巧取变为开发商的“私人地”,经过“公关”再变魔术成皇宁县“国有土地”。能顺利实现这样的操作,主要是没有监督与制约。全由市长等几个官员们暗箱操作的结果,实行“利益均沽”的方案,腐败便发生了。仅仅一过手,开发公司张延安便获利3000万元,开发商柳某一次就获利2200万元。送市长谭灯耀审批答谢费250万元,那是相当的丰厚呀。当然,其它一些小官们也分的不薄。这是一个相当严重的教训。今后建设项目需要征地时,必须强调要有纪检部门全程监督,征地数量、征地价格、审批程序等统统公开,如果哪一个环节缺乏监督或监督不到位,腐败还会发生,还会再次撂倒一串干部。
(2011-02-1616:2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