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长套取亿元,板子该打向谁?
导读股长套取亿元现金的过程并不复杂,手段也不算高明,却深刻地反映出我们政府工作中的沉疴积弊:监督失灵,制度形同虚设,明哲保身,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等等。
江西省鄱阳县是一个国家级贫困县,2010年全县地方财政收入4.1亿元,然而,数年间,该县财政局经建股股长李华波伙同县农村信用联社城区分社主任徐德堂等人,涉嫌转移财政局存储在农村信用联社城区分社的资金9400万元。
一个小小的股长套取亿元公款,让人瞠目结舌!而更具讽刺的是,这起经济犯罪案件浮出水面,不是来自纪检部门的侦拿查办,而是来自股长的越洋自举。案件责任谁来负?板子该打向谁?
首先该打的是纪检部门。巨款被转移四五年,股长的妻小尽数转移外境,不可能没有一丝蛛丝马迹,当纪检部门如果对股长的可疑动向,有所警觉,及早查办,也不会酿就今日的惊天大案。纪检部门的失职不仅于此。“小官巨贪”的同伙该县农村信用社城区分社的主任徐德堂外号“徐色狼”,包养情妇11人在当地尽人皆知,并且他的座驾由本田换成奥迪,连车牌号当地人都能说出,其张扬大胆可见一斑,而这样一位张狂的主任安然稳居官位十余年,当地纪检部门监察不力的责任不可推卸。
其次是县财政局和信任社的分管领导。据知情人士说,关于财政账户资金的划拨需经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局长签字批准方能最终送达银行才能进行资金划拨,所以,若分管领导和局长对每一笔款项仔细过问,认真审核,严格把关,股长的阴谋无论如何也不会得逞,作为国有资产的主要“把关人”、“责任人”,却对资金来龙去脉漠不关心,对本职工作、国家的财产不放在心上,该打,该打!
再次是资金划拨的经手人。《法治周末》记者报道,犯罪人作案的手段很低劣,仅使用了一个假公章,并且是一枚很容易就能发现的假公章。虽然鄱阳县财政局这种每划拨一笔钱都要经过多个环节、多人经手的流程设计,一般人难以作案,相关人员都听命于当了十多年主任的徐德堂。这样,便一路绿灯、畅通无阻。可见,资金划经的经手对直接领导唯命是从,胆小惧怕,他们在领导面前失去基本的职业准则,助长了犯罪人的气焰,放纵犯罪人的行为。
股长套取亿元现金的过程并不复杂,手段也不算高明,却深刻地反映出我们政府工作中的沉疴积弊:监督失灵,制度形同虚设,明哲保身,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等等。长期形成的政府工作风气,是导致案件发生的祸首,所以,板子最终应该打向的还是政府的工作作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