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农民工“被欠薪”早日成为历史
导读我们的党和政府历来把关注民生作为构筑和谐社会的前提。无论是震后的重建、还是取消农业税的决断、以及连续几年上调退休人员工资等,都体现了这一指导思想。
今年春节前后的一段时间,无论是各大网站还是报刊,关于农民工被欠薪而跳楼、服毒抑或引发群体事件的新闻基本没有出现。为此,笔者很是欣慰。为政府行政干预力度的加强、为社会文明程度的提高、更为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得到了更好的保障!
不过,近日读到人民网发布的二则新闻,预示着农民工被欠薪一事远未到国人可以执手相庆的地步。
第一则新闻从表象上看,应该属于正面报道。说的是春节前夕,山西省在全省范围展开了为期二个月的企业职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查处拖欠工资案件807起,为4.85万名职工追发工资及赔偿金13603.2万元。其中,为4.54万名农民工追发拖欠工资及赔偿金13295.87万元。读完这则新闻,笔者在高兴的同时,不免又生出几分忧虑。4.54万名农民工、13295.87万元拖欠工资,这无论如何都不是一个小数目。何况这次检查的重点,只是农民工集中的建筑施工、加工制造、餐饮服务及劳动密集型企业。那些分散的、零星的、或检查难以企及的地方呢?山西如此,其它省市情况又如何呢?再者,如果山西省不组织这次检查,那这些农民工又将怎样度过一个祥和的春节呢?或者说农民工的欠薪都要靠政府之力去追讨,那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何日才能实现有序运转?
第二则新闻是一出令人痛心的悲剧。春节前夕的元月十六日,在河北省玉田县大安镇一家个体运煤户做押运工的农民工刘德军,欲讨要3200元工资未果,喝下据说5毫升即可致命的百草枯70余毫升。笔者发文时,还躺在天津武警医院重症监护室。据医生透露,刘德军已出现肺并肾功能衰竭,病人死亡不可逆转。这起事件或许属于个例。但此中透露的几丝信息使人不安。其一,事发前,刘德军的姐姐刘凤香曾去求助玉田县劳动监察大队。被告之,雇主王海没有进行工商登记,属于自由人。不归他们管。这反映了该部门对农民工生命的漠视。纵然你说的没错,倘能多做一些工作,及时通报并配合有关部门提前介入,刘德军的生命或可保全。这可为之事,你为什么就不能做呢?其二,玉田县大安镇派出所所长胡清华称,这是他自己喝的药,也没有人灌他,不是公安机关管辖的案件。如此冷漠且不近人情的话,难以使人相信会出自一个人民警察之口。而且,据了解,被害人第三次是带着农药瓶去找当事人讨要工资的。雇主王海说,你要死就赶紧死,死了我给你双份钱。明知再不给工资就会出现死人的后果而放任并以语言刺激促成了不幸的发生。我不懂法律,不知这是否触碰了法律的底线。
其实,关于保障农民工权益的问题,国家出台了一系列完善的法律法规。地方各级政府亦相应制定了各种配套措施。比如在媒体公布严重欠薪户名单、实行严格的市场准入制度、对建设单位和总承包单位实行偿还欠薪的连带责任等等。只是具体落实的情况不容乐观。我们的不少部门总是把工作作到后面,非要等酿成事端或媒体曝光了才有所动作,这已经成为了我们一些部门的惯象。
这些年来,我们把反腐工作的重点放在了贪污、受贿等方面。殊不知在其位不谋其政也是一种腐败。范仲淹有一句名言:凡为官者,私罪不可有,公罪不可无。最近。湖北省委书记李鸿忠在一次讲话中引用了这句话,引起热烈反响。习近平同志讲得好,没有担当,不负责任,党之罪人,人民唾弃;失职失责,误事误国,还应受到惩罚。
我们的党和政府历来把关注民生作为构筑和谐社会的前提。无论是震后的重建、还是取消农业税的决断、以及连续几年上调退休人员工资等,都体现了这一指导思想。农民工被欠薪问题,同样是民生的重要环节。什么时候我们的社会不再有农民工被欠薪的事情发生。我们才能真正说,人所共盼的和谐社会已初见端倪。
鲁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