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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年卖官34次,升官咋就组织部长说了算?

2013-10-21 18:36 作者: 阅读量:298 推荐0次 | 我要投稿

导读可见,组织部长在干部的选拔任用方面起着很大的推动作用,但决定权还是在当地党委,须党委集体过半数同意,组织部长如何做得了主?

1万买个乡镇领导,3万弄个副局长当当……原湖南省怀化通道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向志清在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杨某、吴某等34人升官、调动、解决职级,非法收受财物共计人民币314000元。昨日,向志清因犯受贿罪,被洪江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1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10万元。(据4月20日《潇湘晨报》报道)

1年卖官34次,并明码标价,乡镇领导1万,副局长3万,组织部长的卖官行为让人咋舌!不过更让深思的是,升官咋就组织部长说了算?

按照《我国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规定来看,乡镇领导、副局长的提拔,组织部门的职责是提名、推荐、考察和说明任免理由,最终要党委集体讨论,过半数表决通过。

可见,组织部长在干部的选拔任用方面起着很大的推动作用,但决定权还是在当地党委,须党委集体过半数同意,组织部长如何做得了主?

所以,1年卖官34次,说明当地党委对提名干部集体失察。对于组织部长的提名、推荐的人选,党委没有认真考察、反复思量,只听信了组织部长的半边言,“拍脑袋决策”,“拍屁股走人”,让组织部长有了空子可钻,让“卖官市场”有了生存的空间。

干部的选拔任用是大事,直接关系到政策的执行、政府的公信,当地党委对干部的选拔任用缺乏认识高度,漠然视之,讨论决定程序“走过场”,“走形式”,不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权力,对此,党委负有不可推卸之责。

1年卖官34次的组织部长被捉了,但是还有多少卖官的组织部长在潜伏?对于“跑官要官者查处后,不得提拔重用”的规定如何落到实处,我们还拭目以待。但是如何防范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组织部长的“一言堂”,规范党委的权与责,更值得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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