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强拆冲突,文明执法离我们有多远?
3日上午,安徽阜阳市颍州区城管执法人员在颍州区清河办处拆除违法建设时,与村民发生冲突,导致双方多人受伤,执法车辆被砸。昨晚,辖区派出所民警告诉记者,初步了解为拆除违法建筑引起,多人受伤。
强拆引起的冲突事件,并不是什么新鲜事。宜黄强拆事件引发3人自焚,湖南嘉禾强拆引发暴乱风波,今年年初,河北唐山市的暴力拆迁引起冲突……这些强拆都是百姓为了捍卫自己的家园,与当地政府作无畏的抗争。
不过,阜阳的强拆的冲突与这些强拆事件不同。“城管局要求正在盖房子的村民停止建设,下发拆除违法建设通知,村民也准备暂时不建了”,村民并没有公然违抗政府的禁令,也准备停建。
政府下令拆除,村民遵守命令,这样“听话”、妥协的村民,政府应该感到欣慰,双方不应该以流血事件来收场。但据村民反应,“没想到今天(5月3日)又来了很多城管执法人员,要拆除村民房屋。”前一天下发拆除命令,第二天就来人强拆,也难怪村民会有如此大的怨恨。
对于拆除的房屋,是不是违章建筑暂且不论。就算是违章建筑,从情理上说,住房,人之生存之要,农民辛辛苦苦盖了一间房,正准备过上“安其居,乐其业”的生活,却在希望盈怀、热情洋溢时被“违章建筑”浇上了一壶冷水,其心情的低落可想而知。
如果这时,执法队员认真做好释疑、说法工作,疏导、安抚好村民的情绪,或许村民也会积极配合执法队员的拆除工作,冲突完全可以避免,而执法队员却没有做,“一下子来了几车人”,俨然一副鬼子进村的模样,企图强势威权来恫吓村民,逼迫村民就范,其做法无疑是火上浇油、雪上加霜。
“文明执法”要求政府执法时热情周到,坚持管理与服务相结合的原则,在执法时要认真做好耐心宣传教育、说服解释工作,要站在当事人的立场,从当事人的角度来考虑最佳的手段,达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完美统一。
可惜,“文明执法”我们讲了很多年,“粗暴”式执法、“家长”式执法依然大量存在,阜阳的强拆冲突也只是冰山一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