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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妾与偷情

2013-10-24 07:48 作者:古月清 阅读量:329 推荐0次 | 我要投稿

以往的国人是可以纳妾的,现今的国人充其量也就偷个情。但只共同一点,那便是要用钱或权来做后盾。

法之外的东西,是可以拿来变通的,只要你后院安宁,谁管得?但古人早说了,“唯女子与小人难养也”,况且是现今的女子?所以生出许多事端。过去的妾没有社会地位,唯有的地位就是宠信的程度,虽是名正言顺,断少不得要死乞白赖的巴结着,温柔的手段更要精,纵是在家有千般的地位,在外也还是"小",三房四妾的也安然。倘现今可以纳妾,男人们却未必敢,一个尚且不得清静,三四个还了得?什么也不做了,单是断这口舌官司就够受的了,婚姻法真是男人们的护身符啊。没办法,惯性使然,男人们只好变了法子去偷,偷得一个不算什么,三个四个就生出忒多自豪来,便可以拿来夸耀了。没有一官半职的还好,有钱花得了,倘有,那情人却比妻子会用,少不得要用一下权,或给情人一个地位或贪污点。工资是断然不能用来供情人的,那样,妻子没得吃,能混得下去?就这样,夹着尾巴做人,还不能得到完全保证,弄不好乌纱也保不住,真是难为了男人们。有钱人就省去不少麻烦,有钱顶着,我怕谁?假若惧内,就远远的包起来,奈何得了?

关键是平常人,毕竟多些,咋办?也有办法,偶尔尝一下也行,但他毕竟是平常人,非要弄出点动静不可,也不懂得“远嫖近赌”的道理,常常做一些鸡飞蛋打的窝囊事,或是让老婆抓着小小辫子直到死,还上不得台面,只得窝在心里,所以最好是自己省点事,切切记着,赔本的买卖万万做不得,你赔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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