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之过
打开电视,映入我眼帘的是触目惊心的几个大字:《十八恶少覆灭记》。这时我的脑海中立即浮现出《上海滩》、《乌龙山剿匪记》那样的“电视剧”。“恶少”就是作恶多端的青少年,这一称呼过去常指富贵人家无恶不作的纨哑子弟,平时这个称呼少用。我读过鲁迅先生的《准风月谈》,里面有鲁迅先生和施垫存打笔墨官司时,鲁迅对施垫存在辩论中“无端的诬赖,自己的猜测,撒娇,装傻”骂作“洋场恶少”。旧上海是“冒险家的乐园”,那里有黄浦江外滩,有十里洋行,那里容易出“恶少”,现在的“恶少”出在哪里,又是什么模样呢?我出于好奇看下去。
原来是深圳有18个少年持刀抢劫杀人全部被捕的案例。“十八恶少”不过是18个小孩,最大的19岁,最小的只有15岁,文化程度全是小学,为首的是15岁的“小胖”,而且全是“打工族”的子女。就是这“十八个小孩”,把深圳闹得“乌烟瘴气”不得安宁。他们成天无所事事,纠集在一起经常出入酒吧、舞厅,吃喝玩乐。没钱就抢,有钱大肆挥霍。他们经常手持木棒,暗藏凶器,在深圳的大街小巷横冲直撞,如入无人之境。他们呼之即来,挥之即去。他们打架斗殴,抢夺财物,令人毛骨悚然无人敢问,因此他们作起案来更加肆无忌惮。他们在大街上抢夺财物,如遇反抗,轻则暴打,重则刀捅,人们对这些亡命之徒恨之入骨,却又敢怒不敢言。只因他们抢劫杀人出了命案,这才引起警方的高度重视,于是出动10几辆警车、数10名公安民警打了一场剿灭“十大恶少”的战斗,如同电视上的“警匪片”那样紧张,那样惊心动魄,将“十八恶少”一网打尽。
看完《十八恶少覆灭记》,我伏案深思。解放初期,作恶多端的是美蒋特务、土匪、历史反革命,多是“老家伙”;文化大革命期间,青少年犯罪多起来,而且罪犯成份有变化,“地富反坏”子女犯罪减少,工农子女、高干子弟犯罪现象增多;改革开放以来,单亲子女、离异子女、打工族子女犯罪案件呈上升趋势,“十八恶少”案件只是其中之一,而且犯罪人群越来越年轻化。这不能不引起人们的深思:这是为什么?谁之过?
多行不义必自毙,“十八恶少”的所作所为咎由自取。如果从更深的层次思考,难道我们不应该“自醒”,不应该吸取有益的教训吗?
我是一位普通退休人员,对青少年犯罪及教育问题没有研究,只想从过去私塾启蒙教育的《三字经》说起。
《三字经》开宗明义说道:“人之初,性本善,性相近,习相远,苟不教,性乃迁。”人之初,善恶之争各说各理,经久不断。我认为“初生之犊不畏虎”,所谓“善”、“恶”的种种表现实属幼儿本能,善与恶乃后天教育使然。所以“昔孟母,择邻居”,是要给孩子创造一个有利于成长的环境,再施以良好的教育,加上自身的努力,长大成才是顺理成章的事。如果对子女不加以教育(“苟不教”),放任自流,任其发展,而自身再不思进取,加上社会不良恶习的影响,不成为“恶少”才怪呢!
“玉不琢,不成器,人不学,不知义。”一块玉石尚且须经过精雕细琢才能成为美好的工艺品,而人更需要加以培养教育,而且要从“娃娃抓起”。如果不从幼儿抓起,一旦养成恶习再改就难了。纵观青少年犯罪的案例,究其原因都是学前、学后教育不正常造成的,有的单亲家庭的子女缺乏管教,有的孩子缺乏母爱、父爱,甚至有的孩子连个温馨的家都没有,更谈不上对子女的良好教育了:“子不教,”孩子怎么能懂得做人的道理?这就给青少年犯罪埋下了种子。这是最起码的常识,可是偏偏不少人忘记了。
“子不学,师之惰;子不教,父之过。”良好的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是一个人成才的关键。而我们现在的学校教育,虽有很大进步和改进,但是重智轻德的现象还相当严重。在学校过分追求升学率,在家庭片面强调上大学,只要成绩好,一好遮百丑,所以,学校和家庭忽视品德教育是造成青少犯罪的重要原因之一。孩子的成长,父母和老师的教育至关重要。鲁迅先生1919年写过一篇名文《我们现在怎样做父亲》(《坟》),很值得某些父母阅读。依我看现在还应有人写篇《我们应该怎样做教师》。有的父母,特别是“打工族”,他们拼命挣钱,为的是使子女过上富裕的日子,忽视对子女的教育,结果孩子走向犯罪道路,钱再多又有何用?有的学校智育抓得紧,却不重视德育教育,升学率上去了,同时也出了不少“小玩闹”,教学质量高低谁人予以评说?这些“小玩闹”如不加以管教就会成为“恶少”,成为“和谐社会”的破坏者。
社会教育也不可忽视。试想“十八恶少”横行深圳,绝非今日始,“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大错不犯,小错不断,无人过问;小打小闹无人管,闹大了又管不了,只有酿成大祸,抢劫杀人才兴师动众,出动公安民警抓捕、劳教、判刑,父母方才哭哭啼啼,后悔莫及,岂不晚矣!当然,“亡羊补牢,尤未为晚”,还是“防患于未然”为佳。但愿今后荧屏上少出些《十八恶少覆灭记》之类的报导,要把这这种丑恶现象消灭在萌芽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