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的记忆(南下二十二)
自妈妈去世后,我暂时搬回家里住,?请了一个星期的假来陪爸爸,隔壁邻居的吴大哥晚上和我一起睡,(他比我大一岁,他妈叫他来陪我)当时是大破迷信的年代,对亲人去世是不准搞任何记念活动的,只是在妈妈出丧的时候,邻居阿姨们为我在妈妈为我做好的鞋子上冒上了白布。
大约过了十几天,镇领导叫房管会安排我爸爸搬到秀龙桥西面去住,因那里离环卫所近,?叫我爸爸为每天来镇上装大加的船开票,(临时工)为此我又搬回了单位里住。
我的两位同学这时己满师升为普工,我由于是两出三进单位,合计工龄还不足一年半,在第三次进社时,单位定我15元的第二年的学徒工资,在同学们升为普工后,我向社里写了个报告,要求根据我在实际工作中的技术和情况转第三年的学徒工资。
领导在征得社里广大社员同意后,我工资转为17元。65年四月我再次写报告要求提前满师,这次社里召开了社员大会,因满师是要全体社员举手表决的,(当时已是股份制企业,升普工后要交股金和入社费,年底有分红。)这次我又以全员表决通过,(我实际当了二年半的学徒工)成为了一个真正的普通工人。
1963年底至1964年是我们所称的“小四清”,工作组人员全是本县各单位抽调来的,1965年“大四清”也就是社会主义教育运动的关键阶段,这时我们新仓公社从湖州抽调来很多人员进行工作。
我们镇的社教队的组长姓施(具体名字我忘了)只知他来前是湖州市的副市长,同来的还有一位社教队的医生,他是浙江医科大学毕业生,(上海人)专为工作组人员看病的,也就是这位医生和我成了好朋友,他的出现,使我把误填了几年的成份最终改了过来。……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