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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脸红霞

2013-10-23 17:08 作者:川梅 阅读量:415 推荐0次 | 我要投稿

群说,假如我死后,一定要在身边放无数的鲜花,川妹,你记住,一定要在身边放无数的鲜花,五颜六色,色彩缤纷,芳香四溢,我的灵魂一定会升天。群说话时眼神里酝含着无数的神往。十几年后她死去的时候,并没有无数的鲜花。我在回家后到棺山去了一趟,在拥挤热闹的清明节中,她的坟显得孤独寂寞,在明媚的阳光里,她坟边的青草密密柔柔地长了一地,被阳光照得绿里泛光。那座圆包的坟格格不入地放在离许多坟相距很远的地方,显得孤零零的,没有鲜花。我从棺山果园中折下几枝桃花,四处瞅瞅,见没有人发现,就将花偷偷地藏在背后,我说群,我来看你来了。我没有为你摆许多的鲜花,果园的树枝上挂着“严禁折采,违者罚款”的牌子。我的工资不够给你采折二十枝花。?

群说放花的那天早晨,她正在洗衣,双手沾满了肥皂沫。我说群你怎么在阴天洗衣服,群当时没有回答,只是两眼把天空盯得死死的,好像要刺穿浓厚的云层,看着那未出的却光芒四射的太阳,然后脸上绽开笑容,露出细细丝丝的皱纹久久地停地脸上,起身走向院子里晒衣服的绳子下面,手在绳子上一拔,绳子上下弹跳不停。她在下面转了一圈,风把她的衣服下摆吹起来,露出白生生的肚子如一抹羊脂的滑腻白嫩。兰布裤腰里显出了内裤红红的边。她捞起衣服,我看见白得晃眼的肌肤,上面有两团圆圆的小乳房,看见了红红的两颗。

我说:“群别发疯了,当心人来了。”

群说:“这有啥。女人生来就是要男人看的。川妹你被人看过吗?”

我羞惭地低头看自己平平的胸。“明天一定会出太阳的,今天正该洗衣服”她说。

我心里想你洗吧洗吧你这个疯女子。然后她就说她死后的鲜花那句话。我说:“群你怎么会想到死呢?”我们才十多岁,死还是无限遥远的事,是一种幻想,一种假设,一种点缀少女生活的乐趣。?

群说:“一个人生下来就活着,然后就为吃饭穿衣读书工作,然后就找男人,生孩子,把孩子带大成人就老了,死了。”

十几年以后我想到群把人的一生浓缩到这种程度而感到惊异,才知道这是一种实实在在的生活。而实实在在里点缀着许多似梦似幻的爱情。那时,我们却把爱情看得伟大神圣,羞涩难以开口表达,只在心中默默寻味。

而群却在一生略去了爱。在这般短促的年岁里,我只能用外在的事物作为标准来衡量,譬如家里雪白的墙变得暗黄了,院里的纤纤小树长粗了,脚下的土变黑了,妈妈变老了。?

我从故乡回到工作的地方,把积留的事处理了,在斗室里呆呆地望着外面。树上长满了绿叶,黑色的树干在雨后显得悄然无声,楼挡住了视线。我的思绪依然留在故乡。春节我将一个男人带回家后,家人和我都以为这个男人将是我的丈夫,我去看群的坟地时就着眼到

我与这个男人流连过的地方,心中有了淡淡的酸楚伤怀渐渐凝聚成灼痛。那每一块地方都能看到已逝去的故事,像固定下来无法更改而被阳光雨水磨得泛白的石头,透出一些暖人心意却旋即被冰冷代替的气味,浓浓郁郁地冲鼻沁肺,他却已离我远去,留下一片空白的天地。

我的心绪飘出了我的身体,审视着窗外发呆,想着遥远的爱时就让我想起了群,也想起了群有关的无数人。?

群懂得叫我川妹时,群并不能走路。她妈妈把她抱到我家时,就教她这样叫。群的妈妈和我的妈妈一样几年以后就守了寡。群的妈妈守寡之后没有像我妈妈一样清苦寂寞。记得在很久以后,我们几兄妹在听到妈妈要嫁人之后,就出走到几十里地外,守着爸爸的坟嚎哭。妈妈回来后发现我们都没有在家,心急火燎地四处打听我们的去向。当她得知我们去了坟地时,就在深夜中跌跌撞撞地奔向我们。那时候,我们才十来岁。在以后的时间里,当我们见到母亲依然如故的守着偌大的几个房间,固执地消瘦下去,固执地让皱纹爬满脸上时,我油然而生的就是内疚。她哺育了我们,而这些家伙都无一例外地飞向四面八方,她却依然独处。?

群的母亲漂亮得光彩照人。我以为是我懂事以来看到的最漂亮的女性就是她了。群从箱子里翻出母亲的像片,我简直惊呆了,那些发黄的像片却有着含水般明亮的眼和无数风情流淌的媚力。适度地含着妩媚的笑,夹着从嘴角透出的淡淡愁郁,充满着春风荡漾的青春活泼的脸,都能使人陡然醉倒。那时候的衣着朴质土气,却有一种掩隐不住的天生丽质。

群骄傲地说:“这就是我妈。”

当然我看到的群的妈却是一个被生活拖累得十分憔悴但却又带着几分风骚的妈了。但群的母亲的确有过一段叫女人看了羞愧嫉妒叫男人看了痴迷的经历。?

母亲告诉我群的母亲那时叫金枝。金枝玉叶的金枝,很珍贵的意思。金枝和群一样都是独生女。?

五二年小县城来了几个男女,都长得标致英俊,很快就招来一大群围观者,人们啧啧地称赞着他们的装扮与长相。男的都是黄色军装,女的都是蓝色装,精神抖擞意气风发,他们在县里设了一个招生点。

那时小县城的女子都羞涩怯生,远远站着,伸出羡慕的眼,却不敢靠近。其中有个高大的男人转了一圈,立刻就选中了金技。这是一个小户人家的女孩子,有着质朴纯洁的气质,面上带着一丝羞惭和一些淡淡的哀伤,但那双亮眼却显露着一种滚动跳跃的神态。这与一般女孩子不同,她漂亮得很大方。高大的男人对老师悄悄地讲了几句,老师马上点头,叫金枝到办公室去。?

金枝很怯懦地唱了一支歌,叫嗨啦啦嗨啦啦啦。又叫金枝跳个舞,金枝说我不会跳舞,只会扭秧歌。金枝就当着校长和那个高大男人面,把一曲秧歌扭得如风摆杨柳。高大的男人看着这个十六岁的充满少女甜美柔软腰身的活泼身影,简直着了迷。脸上露出了赞叹和惊喜的笑。

他问金枝愿不愿意当演员。金枝低着头看着自己的鞋子,满脸通红,轻声地从嗓子里抖出两个字:“愿意!”?

多少年以后,我再次听到嗨啦啦啦嗨啦啦啦时,就会立刻想起金枝当时羞怯的情景。她无疑用这首歌打进了男人的心肺,使那个男人从心里升起一股不可抑制的振奋,在身体中荡来荡去,产生了一种痴痴迷迷的妄想。也就注定这个男人将以一种坚韧不拨的毅力走进金枝的家,并且在金枝的生活中占有一个不可忽视的地位,以致这就注定改变金枝的一生。

金枝本来可以这样生活,中学毕业了,嫁个人,找个工作。或者金枝的父亲姚老头,那个一辈子买卖杂货铺老板,想让女儿有个更美好的环境,送她到万县去读高中,再到省城读大学。当然,以金枝父亲这种小贩的想法,也绝不会这样,但金枝总该有另一种生活。?

当那个高大的男人初次走进杂货铺时,姚老头鼓起一双老眼把男人看了半天,终于抡起胳膊朝心爱的女儿甩去一巴掌。

这个女中学生雪白的脸上,立刻显出血红的指印,久久地凝固在脸上,就像冬日雪地时盛开的一朵红花。女中学生感到眼睛与太阳穴之间冒出无数金星,在四周闪动飞向后边。她终于大哭并且叫爸爸爸爸爸爸,使人感到非常心酸。

杂货铺老板历来视女儿是他的掌上明珠,因为他快到五十岁才得到的女儿是他的金枝玉叶。他的怒火一下转到这个外来的男人身上。“你要我女儿当戏子?滚!叫你家里女人去丢人现眼吧!”?

高大的男人万万没想到在这个小县城第一个就碰到了这个满脑封建思想的小商贩。在片刻之中他镇静下来,把金枝拉到身后。姚老头扑上来说:“不许碰我金枝,不准碰我女儿!”?

当那个高大的男人第二次走进金枝的家,他看到了金枝的母亲。姚老头坐在桌边喝闷酒。上午工商会的领导找到他,严厉地批评了他的行为。现在他既不同意女儿去,也不同意女儿不去,他把愤怒喝到肚子里去。男人耐心地告诉金枝的母亲,说:“这是革命宣传团体,叫文艺工作团,与旧社会的戏子是两回事。”?

最后,金枝顺利地参加了地区文工团。当然,这是在那个高大的男人多次走进她家的结果。金枝后来知道那个十岁走出家门的文工团的男人就是这个团的团长,名叫刘凯歌。这个名字是他参加革命后取的,但他的一生并不如他的名字一样辉煌,却是充满无数羞愧的,而且他的命运非常悲惨。1968年,他死于自杀,当他的死讯传到小县城,已经三十二岁的金枝悲痛欲绝。?

金枝对刘团长刘凯歌有一种亲人般的依恋与崇拜。她心细入微地给刘凯歌以美丽明净纯洁的妹妹之爱。

几年后,金枝成为文工团的台柱子,她的名字、她的扮相、她的声音在地区都是叫得响当当的,如现在的名歌星一样。那时,男女之间的感情总是可以充满诗一样泉一般的灿烂明丽清纯,他们的相互体贴与依恋,使他们都感到以前刘凯歌初次到金枝家乡的事是非常值得回忆与留恋的。那几年金枝总是在赞扬与掌声中度过的,可以说那是群的母亲金枝最辉煌的一段。?

姚老头在金枝出去的第二年,因夜晚大醉归家,摔倒在路边土坎下,第二天被人抬回家,已血肉模糊奄奄一息。他一连几天都叫着金枝的名字。金枝的母亲让她的兄弟连夜步行二百多里赶到万县把金枝叫回来。金枝踉跄进屋趴到父亲身上大哭起来,她想起她小时侯父亲把她托在肩上去看把戏,把她视为公主,用自己的血汗供她读书,她却坚决地离开了父亲。金枝把父亲的摔倒归结到自己的头上,把它看成是自己不可饶恕的过错。

姚老头睁开眼马上又闭上,说:“嫁出去的女泼出去的水。”

金枝大哭说:“爸爸我还没有出嫁呢,你别这样。”

老头又说:“嫁出去的女泼出的水,嫁出去的女泼出的水╈”

金枝泣不成声地说:“我没嫁……”

姚老头反复地说着那句话,他哀伤他的金枝永远地离开他了。直到刘凯歌也从万县赶来,扶起满面泪水的金枝,姚老头仍然说“嫁出去的女泼出的水”,一直到咽下最后一口气。?

二?

如果真如姚老头临死所说,就应该是金枝和刘凯歌顺理成章地恋爱、成亲,洞房花烛夜。这样对谁都好,而且也就显得生活圆满。但这是一种假设,如果假设成立,那么刘凯歌就是群的父亲,然而事实并非如此。

群的父亲是另外一个男人,这个男人对群漠不关心,以致于群的生活越来越散漫。群读中学的时候成绩相当差。经常逃学,在同学中第一个学会跳舞。当群因一些不良的行为被学校开除后,群已经堕落得毫无廉耻了。我想生活除了教会我们适应各种不同的环境,更重要的是教会了我们如何懂得什么叫廉耻与荣辱。

群离家出走也正是十六岁,两年后她回来,带着满脸傲气,揽着一个高大英俊的男人出现在我面前时,告诉我这是她的男朋友。那时我正上高二,暑假大哥帮我找了份卖公共汽车票的差事挣点零花钱。当群告诉我他的朋友是一个文人,并且很有才气,并且在报上发表了很多诗,并且她男朋友最近又要调她到省工会工作时,我心里也就翻起了涟漪。那时我正学写小说,很羡慕群有这样的朋友,也嫉妒。

然而,当那个男人趾高气扬地递上名片,我又觉得有一种说不出的别扭。那男人高谈阔论,介绍自己如何成功,如何成名,如何视同辈为等闲。我想这些都是很能吸引住纯情少女的法码,但群能和这样的人绞在一起,使我大惑不解。群基本上属于文盲,读得书不多,同时读书时,成绩又相当差劲,这样的悬殊他们居然能走到一起,让我大惑不解。

答案很快找到。当我转身给他们添茶,又回过头来时,突然看见那男人的手正插进群的衬衣里。群和那个男人竟能泰然自若地面对我一脸的愤怒和羞辱。我满面通红掉头跑出家门。

群在我身后喊着:“川妹川妹———”,她跑出来一把抱住我。她说:“川妹你别生气,诗人都是这样的不拘小节。”

我捂着脸哭起来,她又说:“诗人的感情都是奔放的。”我依然唔唔地哭。我说:“诗人难道就可以这样不尊重人?诗人难道就可以不要脸吗??”

群说:“这怎么是不要脸呢?川妹,我和他是情人呀!”

群口中吐出“情人”就象吐口痰一样随便,我实在无法想象,当年我如此纯洁地看待男女之事,虽然显得极为幼稚但决不希望有感情上的半点亵渎。而事实上我在以后的岁月里也碰到了类似人物,竟能使我无力自拔。

从这点上,我觉得我应该原谅群。于是我果真原谅了,使得我有更多的欲望来讲述群及其与她有关的事情。?

三?

金枝演过许多角色,但在所有的角色中,都不如白毛女更为动人更为伤感。舞台下生活中的金枝无疑是那么地美丽动人,舞台上的白毛女化了妆,灿烂地在舞台上唱着跳着当然更加迷人。一声“爹爹啊你死得好惨”,叫得湿淋淋的万般酸楚叫醉了台下无数人的心,也激起了很多涟漪和……秽物,并且有人疯狂地爱上了她。

金枝在舞台上实际上十分拘谨,她身上始终带有一种小县城的未见过世面的小家碧玉那种腼腆,除了刘凯歌以外的男人她都会见到面红,一脸红霞的表情是女人纯真的露怯,金枝的红脸,自然美丽无比。

长江边上能听到很多号子声和粗犷的动魄的汽笛声,“昂”地一声叫断过金枝少女的无数美梦,以至于以前是音乐教师后来在团里担任歌唱演员的男高音吴坤在清晨里多米梭米地吼,金枝总是战战兢兢地从床上爬起。

金枝红着脸问:“吴老师,你咋个只唱多米梭米呀?”

“你不懂。”吴坤便走开。

金枝便一脸红霞。?

吴坤是唯一见着金枝美貌而不惊奇的。他身上始终揣着一张两寸的照片和一个永远美好的向往。后来金枝再也没有问过吴坤为什么那样唱了。那时她是学员。?

而另一位姓吴的负责人叫吴长发的男人见到金枝便一下被她深深地打动了。金枝成了剧团的台柱,叫吴长发的男人竟然怪自己没有在文工团时发现这位金枝,却让他在舞台上发现了。吴长发便在此后时常到团里来了解情况、检查工作、主持会议,而且每一次都能和金枝见上一面。

当第一次有意识见到金枝,并握住金枝那双柔细润滑的小手时,吴长发居然额上冒汗:“你就是那位白毛女?一个多么漂亮的白毛女啊”。

他摆着长辈的宽厚慈爱的样子打着哈哈,惊疑地对刘凯歌说:“刘团长的眼力不错呀!就是你从县中把她要来的?”

金枝红着一片彩霞,一只手不知所措地抚摸着衣裙。刘凯歌说:“她叫金枝,平常最用功,并不是我发现了金枝,而是金枝自己的努力。”

吴长发点着头乐呵呵地松开了金枝的手,金枝马上有一种回归般的安全感。吴长发点着刘凯歌的鼻子:“你个小刘谦虚过份了吧?”

然后看着金枝远去。这之后,他心中时常出现的是金枝秀丽俊俏的面庞,以及金枝扭动的倩影。他多次在心里猜测金枝身体的每一个部位,萌发出一种狂热地占有欲。吴长发压抑不住对金枝的绵绵思念,因而就对老婆就生长出一种愤怒和憎恶,也就萌发了金枝的悲剧。?

男人的贪婪与卑劣是造成女人最大不幸的根源,有句成语叫“红颜祸水”,这是我在后来特别憎恨的一个成语。?

以后的每次见面,都使金枝有一种畏惧和惊吓的感觉。她当时不知道是谁,她只知道吴长发太让人害怕,说不出为什么。刘凯歌未必不知道吴长发的企图。他怎么可以不知道呢?假如他真爱金枝的话。

但后来金枝在一天夜里撞进刘凯歌的家,放声痛哭。刘凯歌大为诧异,问:“金枝,你怎么啦?”

金枝一下扑倒在刘凯歌的怀里说:“吴长发吴长发吴长发??”,竟然泣不成声。金枝见到刘凯歌就象见到亲人一样,只知道委屈地哭。刘凯歌终于明白过来,他猛力把金枝摔倒在床上,一下奔出门。

这时金枝突然清醒,意识到将会发生什么,她追了出去,但她终于没有追上刘凯歌。

刘凯歌撞开门,吴长发厉声道:“刘凯歌,你干什么?”

刘凯歌竟然被震住了。但他从牙缝里崩出几个字:“吴、长、发”

吴长发面对刘凯歌,竟毫无惧色说:“刘凯歌,你的问题已经非常严重。”?

“你把金枝怎么啦?”?

“你影响了很大一批人,包括金枝同志,你想以此来向我泼脏水。”?

“你把金枝怎么啦?”?

吴长发发现金枝,他淡然地说:“你问金枝吧,她来了。”刘凯歌转身看见了金枝,金枝已经没有了泪。

刘凯歌问金枝:“他是不是欺侮你了?是不是?”

金枝摇摇头,十分机械。金枝没有对刘凯歌说什么,只是静静地对吴长发说:“希望你不要处理刘凯歌。”

吴长发笑着说:“她可能精神上受了点刺激,没什么。凯歌,你送她回团里去吧。”

刘凯歌对发生的一切茫然不解,而且刘凯歌一直不知道这是一出什么戏。这年深秋,江风很刺人肌肤了。刘凯歌在江边站了很久,他看到江边渔火已经渐渐熄灭,才走回文工团。他感到十分疲倦,但却不能入睡,想到自己所犯的错误。他读了一段毛选,然后在昏暗的灯光下托头思索,却一遍模糊。

下午金枝在办公室里找到吴长发说:“刘团长不是右派,我了解刘团长。”

吴长发说:“谁说刘凯歌是右派啦?”

金枝说:“团里人私下议论,而且刘团长也停职检查了。”

“谣传谣传,完全是谣传。”吴长发拍着金枝浑圆的手背,把金枝送出门,告诉金枝,今晚他家包饺子,一定来家里,因为金枝从来还没有上过他家,可以告诉她关于刘凯歌的一些事,临了说你还单纯,不懂什么。?

关于刘凯歌,团里人们私下的传闻早已把金枝吓坏了。刘凯歌是她多年来爱戴的人,他曾给了她无数的关怀。这种关怀既是老师又是朋友更像兄长。她愿意听吴长发讲刘凯歌的事其实是一场误会,下面的传闻都是假的谣言,就像下午吴长发说的那样。

金枝走进吴长发的家里,他的老婆居然不在家。他家里没有其他人,也没有包饺子,吴长发见到金枝,就说:“刘凯歌的问题非常严重,是文化部门的典型。”金枝就完全懵了,喃喃地说:“不是真的,不是真的。”?

“这是真的”吴长发告诉金枝:“刘凯歌在文教局会上的严重问题,以及恶劣的态度,使整个会场变成了一个刘凯歌反革命的场所。”他喋喋不休地讲很久。金枝脑子里一遍混乱。半句也没有听清。她只感到整个身体在下坠,四肢发软,这个时候她没有感到吴长发的手,带着丑恶和色情在抚摸自己。

刘凯歌在屋里昏黄的灯下思绪杂乱时,金枝与吴长发之间正在发生一场可悲的事。金枝以其柔弱之身抗拒吴长发时,吴长发将一个金枝最关心的问题摆出来,使金枝老实就范。于是就达成一个协议,刘凯歌的事将按最低限度进行处理,这就是刘凯歌为什么在吴长发家会看到金枝否认一切的事。

这些内幕,直到四清运动,吴长发与金枝的事被揭发出来,刘凯歌才知道,但这时为时已晚,一切无可挽救。

金枝以后绝少与刘凯歌见面,见面也是头一低,擦身而过。刘凯歌也不曾主动与金枝说话。这其中自有原因。首先金枝觉得羞愧,其次是刘凯歌认为金枝欺骗了他,更主要的是刘凯歌已是戴罪之人,这就使得他们难以接近了。

二十四岁的金枝在生活最困难的时候结了婚。这期间,她拒绝过很多人,但经不住人们的劝告,终于和团里的一位演员结了婚。吴长发的阴影始终罩着金枝软弱的心灵。在这之前金枝曾提出要与吴长发结婚,这使吴长发难堪了很久,吴长发心里十分愿意与金枝结婚,一辈子有一个美丽的妻子。但金枝的抑郁、金枝的冷淡,更重要的是与金枝结婚就要与老婆离婚就可能会造成什么样的影响,这是吴长发必须考虑的。在地位与金枝之间前者远远地超过了后者的诱惑力,这使他作出决断的选择。但对于金枝,他又不愿舍弃,于是告诉金枝等到时机成熟他可以和金枝结婚,或者金枝可以结婚,他就与金枝一刀两断。

金枝同意一刀两断,这是金枝结婚的主要原因。当新婚之夜那个新郎发现金枝不是处女,一把从床上抓起金枝狠狠地甩了她一耳光,“是跟谁?是跟谁?是跟谁??”

金枝觉得嘴里的咸味猛然溢出,她紧闭双唇,一言不发。无声的泪水从眼角滑下,紧接着又是一巴掌打在了她的脸上。新郎的第二巴掌就把她的泪打得无影无踪。

“你说是哪个?是哪个?”新郎狂怒地叫起来。他发疯地把金枝摁倒在床上,用手到处拧呀拧呀,金枝雪白的肌肤上,出现一块块青紫。。金枝太美了。新郎能得到金枝本来就不太相信这是现实。新郎在疯狂地折磨金枝的过程中就想到了刘凯歌。那时刘凯歌已经下放到百货公司做售货员。这在那个年代是刘凯歌最幸运的归宿。但刘凯歌已经完全崩溃了,变得萎缩。新郎终于成了金枝的丈夫。这是一个事实,然而丈夫只是一个概念,对于金枝来说完全陌生。

终于金枝在某一天又回到了吴长发的怀抱。与丈夫相比较,吴长发殷情温存,还发现吴长发并非想象中的那么坏。只是岁数比她大近二十岁。但这却被化解于一切的实在之中。金枝在吴长发那里居然感到如春回大地般的舒心。

金枝以这种方法来生活,似乎是抗拒命运的不公正。但这种方法显然错了。以自己道德的恶来抗恶的道德,实际上同流合污。四清运动时,吴长发的老婆把他告了。起先他一口咬定根本没那事,可后来他又承认了,态度极好,金枝抵不住就把根根底底全交待了。

四清运动之后金枝就离婚了。

群的兰布衣,小得短得挤紧身体露出了腰。卢婆婆坐在院子里糊布壳,太阳昏昏地射进院子里,冲起了一股淡淡的霉味,屋檐下阴湿处爬满了褐色的草鞋虫,那么多腿叫人看了浑身发麻。卢婆婆刷布壳的浆糊味酸臭得要命,她只能天天在太阳下闻那难闻的气味,或者就昏昏沉沉地拿着刷子打瞌睡。我看到卢婆婆睡后脸上的皱纹就像墙上的草鞋虫。

我绕过卢婆婆悄悄地对屋里的群叫:“群,你外婆睡着了。”

群就轻手轻脚地从门里探出头来,轻轻地走出来,到院子中,卢婆婆居然睁开眼,说话了:“到哪里去?鬼女子看你老子回来收拾你!”

我吓一跳,鬼老太婆,假装睡觉。卢婆婆却又说:“群啊,快点回来哟。”原来卢婆婆并不是真的要管群,群脆生生地哎了一声。?

其实我们哪里也不去,就在外面乱转。在县城最高的五层下的百货公司看一下,然后又跑到石马山。那里太远。群看见过路行人穿着漂亮的衣服,就呸一口:妖精,群对穿着漂亮衣服的人总有一种恨。学校宿舍后有一排老师凉晒着的衣服。群和我去过一次,她挨着往衣服上吐口水,吓得我站在那里不敢动也不敢叫,眼睛惊慌地乱看。群吐完后拉着我就跑,从此以后我再也不敢和她去哪里。后来当我见到群一套一套地展览般地穿着各式各样的衣服裙子招摇过市的时候,我才有点明白为什么她会有那样的行为,她会那样的仇恨,那样的愤愤不平。

那时,我们的家都很穷。

群的母亲后来嫁给街道综合社的一个手工匠,也就是群的父亲。群后面还有三个弟妹,自然就可以想复印群当时的状态,她根本就没有很好的生活,当然这也不怪谁。能怪谁呢?然而群似乎总能找到发泄的对象。那时我只有七岁。我能记住这一点是因为一个小小的故事,故事让我现在感到十分汗颜,但我还是打起勇气讲出来,也是那样时代的一个写照。

有一次我父亲从外面回来带了一斤草纸包着的白糖,父亲把白糖放在桌子上就出了门,我围着桌子转来转去,心里想象着白糖甜蜜的味道,久久不愿离开。约摸有一段时间了,家里人一个都还没见回家,这时我就下了决心,趁着家里没人我就下手了,用食指掏了一个小孔,白糖就顺着小口倾泄出来,白糖顺着顺着小口,“哗”地撒了一地。我吓得大哭不止,正在这时群进屋来了,她看到我一边哭一边扫白糖,就说:“川妹,莫哭莫哭,哭也没有用了,赶紧打扫吧。”她麻利地帮我把一些能用手捧起来的白糖装回纸包里,把捧不起来的白糖扫到门外,并用一些垃圾掩盖着。

我们劣拙的行为没有逃过母亲的火眼金睛,晚上母亲回来发现白糖不但少了,而且还掺着碴子,就把我们六兄妹排好队,手里拿着竹板逐一审问。我的心一下子提到嗓子眼。

“是三姐、是三姐。”妹妹一下叫起来。?

母亲把我拉出来叫我跪下,她手里的竹板结结实实地打到我身上。我那时只有哭,而且我本来就擅长哭,能哭得惊天动地有如奇天巨冤,想以此来感动母亲。但母亲绝对不相信我的哭声。她说我生下只有三斤九两,别的都小就是哭声大。我的哭声骗不了母亲,倒骗了三哥。

三哥说:“妈妈,白糖是我吃的。”

小妹尖叫起来:“不是三哥,是三姐,三姐衣服上还沾着白糖。”

当时我想以后有机会一定要撕烂她的嘴。三哥说:“白糖是三妹和我一起偷吃的。”这是我完全没有想到的。

母亲说:“你以为你说了就不打你?”结果,妈妈把三哥打得鼻青脸肿。正巧父亲回来了,父亲见我哭得软倒在地,父亲指责母亲,母亲就跟父亲吵起来了。

群的母亲和院子里的男人打情骂俏,当然都不是这么明目张胆的,她至少背着自己的男人。六几年斗地富反坏右、斗牛鬼蛇神,群的母亲不仅被别人挂着纸牌,戴着高帽,而且给她脸上涂满了红色的印泥,脖子上挂着一双破烂的金边绣花鞋子满街游斗,还挂一面锣,一边走一边敲:我叫姚金枝,今年三十一,喜欢搞破鞋,叫干部下台。

文化大革命就这样一种革命,在最冠冕堂皇的口号下,隐藏着最肮脏最混帐的罪恶。从金枝打出的顺口溜中可以推出金枝的罪名:一是破鞋,二是拉干部下水。我想假如干部都是正经的,恐怕也不是那么容易拉下水的,何况也未必是金枝去拉。那些对美貌女人垂涎三尺的人,对整女人往往是最积极的,在那时也叫一种革命。金枝在一次次的游斗中终于把残存的自尊自爱放弃了,留下的就是一个放荡淫乱的群的母亲。

群的母亲爱群,每次群挨了打受了痛,母女俩总是要抱头痛哭。她悄悄地在夜里把东西拿出来给群吃。群在一天早晨上学时把一块烧腊给我吃,并和我一起吃,告诉我这是她妈给的。我沾沾自喜地告诉二姐,二姐愣了我一眼,严肃地说:“二回不准吃群给的东西。”?

“为啥子?”?

“不干净!”?

“是干净的”我争辩。

二姐说:“三妹以后不准再吃,那真的是不干净的。”我问是要生病吗?二姐说到处都生病。大了,我才明白什么叫不干净与干净。?

七十年代开始,居民们很难在市面上买到肉,除了定量供应的鲜肉或咸肉,而群的母亲可以常常给家里弄些剔骨肉或猪下水。这与群的母亲长相和她不在乎羞耻有关。?

群的生活很窘迫,当她明白了母亲所做的一切时,也就弄懂了女人的价值。群向往美好的生活,但群在实现各种愿望时,踏出了最错的一步。那就是她用父母给予她的漂亮的脸蛋和优美的身段作为代价去换取向往的生活。?

群穿着母亲以前的衣服,显得苗条动人。群的母亲那条紫色的裙子,群穿着格外飘逸灵动。总之群继承了母亲的美丽,屁股圆圆的一走路便扭出一股逗人的轻风,直直地迈步,腿与身体的连接就充满一种和谐柔美春风化雨般的动人。妈说,鸡窝里飞出金凤凰。?

群走到副食门市时,一个中年男人喊住了她,这是群认识的人,她管他叫俞叔叔,他是副食门市的会计。群暗暗地察觉到俞叔叔和母亲之间的暖昧。俞叔叔经常给母亲送肉,有时母亲叫群去拿,他的家就在街口。俞叔叔对群非常好,有时还给群零花钱,还常摸摸群的头,群觉得俞叔叔比父亲好几百倍。?

俞叔叔:群啊,放学了来我家一趟。?

群快快活活地答应了一声,做啥子嘛??

也未听回答,看一眼俞叔叔光滑的笑脸,走了。群少有的快乐,她低头看自己的裙子,看自己的身体,手舞起来。?

一路快活。?

放学了,天边露出蓝色的面孔,湛兰的晚云挂着金色的边,天就更加明净了,空气带着清新的气味,透明了一条街。群猛然想起了俞叔叔的话,穿过一条潮湿的巷子,大叫俞叔叔,推开门,见俞叔叔已坐在桌边独自吃饭。

俞叔叔说:“群啊,你怎么才来?

群说:“哦,我忘了。”又说:“俞叔叔,为什么只有你一个人吃饭?”

俞叔叔说:“他们都走了。”

俞叔叔的老婆在区乡工作,可能家中的小孩子都到妈妈那里去了。俞叔叔说:“我买了点肉和酒,还有糕点带给你妈妈,明天是妈妈的生日。”

群说:“为啥你不去?”

俞叔叔说:“我就不去了,你带回去就行了。”

群说:“要得。”?

俞叔叔说:“你妈以前和我喝过一次,你妈喝得。”

群就只顾吃饭。俞叔叔独斟独饮。话就特别多。群突然问:“你以前咋不和我妈结婚?要是你是我爸就好了。”

俞叔叔笑起来,我咋会是你爸。俞叔叔把杯中的酒喝完,就吃饭。?群洗了碗出来,见俞叔叔洗了脚,俞叔叔说:“群把鞋子递给我。”群利索地把把鞋子递给他。俞叔叔缓缓地穿上鞋子,把东西拿出来,又把20元钱揣到群的衣服里,说:“群拿去零花吧。”

群从来没有拿过这么多钱,一时不知该怎么办,就红着脸说:“我不要。”俞叔叔说:“莫推莫推,群你长得漂亮,跟你妈一样”说着又摸摸群的脸,说:“回去吧。”群脸红到脖子,她提着酒,揣着钱,低头就走出了门。

走过长长的巷道,外面仍是晚霞明朗。群突然想起书包还在俞叔叔屋里,就了回来。?

俞叔叔问:“群怎么又回来了?”

群说:“书包忘了拿。”

俞叔叔好象已经睡觉了。隔了一会才开门。群进屋见俞叔叔披着衣服也象是躺下又起来的样子。

“群,陪俞叔叔坐一会。”?

群迟疑了一下,放下东西坐在凳子上,抱着腿,呆呆地看着俞叔叔。俞叔叔脱了衣服躺在床上,说“群你坐近一点,到床上来坐坐。”

群就坐到床沿边。俞叔叔摸了摸群的头发、颈子、脸蛋,群感到全身发热浑身发颤。她问:“俞叔叔是不是病了?”

俞叔叔没有说话,手伸进群的衣服。

“群,今晚就在这里歇不回去了。”

“我不敢,回去晚了要挨打。”

群觉得俞叔叔的手轻轻地摸着自己的乳房。“群你先把东西拿回去要不要得?”

群不知所所措,又觉得俞叔叔的样子太可怜了,就说:“要得。”她想俞叔叔一定有心事。她觉得俞叔叔那么好,她觉得她不应该拒绝俞叔叔。?

群刚走到门边,又回过头来说:“我还是要回去,我晚点回去也可以。”群就回到床边,俞叔叔一把揽住群,掀开群的裙子,抚摸着群光滑柔软的腿。隔了一会儿俞叔叔一把把群搂在怀里亲群。群的脸被俞叔叔的胡子扎痛了,一边躲一边叫:“俞叔叔俞叔叔。”用手把俞叔叔的脸推开。

俞叔叔放开群说:“群你把衣服脱了,和我睡一会儿。”

群说:“这样不可以吧?”

俞叔叔就起来帮群把裙子脱下,又脱短裤。群说:“我睡觉从来不脱短裤。”但俞叔叔还是帮群把短裤脱了,群自己解开衣服,露出玉砌般洁白的身体,俞叔叔惊呆了。群曾经窥视过母亲和男人的行为,并没有觉得有什么不好,她觉得为俞叔叔干什么都可以,所以也顺从。

俞叔叔一把把群抱住,把她重重地摔倒在床上,然后自己也脱得一丝不挂,伏在群的身上,摸她亲她,弄得群一身痒痒的特别惬意。俞叔叔说:“我进去了。”群不言语,她也不懂。俞叔叔就进去了,群“呀”地一声感到非常地痛。

群穿上裤子时血立刻印到了内裤上,她不知道这就是处女红,但她感到两腿重重的,她感到自己要死了。站起来时打了一个趔趄,俞叔叔连忙扶着她,又塞给她20元钱。群觉得这20元钱是应该得的。

从此以后,群每次拿着俞叔叔的钱觉得心安理得,而且,群一次一次地愿意到俞叔叔屋里去,只要是没有人。

群身孕五个月竟不知道。最先发现的是群的母亲。接着学校也发现了。问群,群才说与她发生过类似的事还有两个男青年。两个年轻人曾威协群,说如果她敢告他们就杀死她。

于是群说出了俞叔叔,俞叔叔将以诱奸少女而服罪。俞叔叔在得知道群的事不久就他自杀了。

群仿佛无事一般,依然活着,而且鲜活洒脱。

但另一种说法是群的怀孕与俞叔叔无关,俞叔叔的死也与群无关,个中之谜无从知晓。

反正俞叔叔已死了,一切都埋葬了。?

我该怎么说好?我不可能对生活有过多的指责,因而我不能指责群,群生活得这么窘迫,当她明白了母亲所做的一切时,也就弄懂了女人的价值。群向往美好的生活,但群在实现各种愿望时,踏出了最错的一步,那就是她用父母给予的漂亮的脸蛋和优美的身段作为代价去换取向往的东西。

1983年,我已经两次高考落榜,通过参加县上的职教考试,我分配到一家国营煤矿做了一名职工教师。这是我的希望。单位离家有几十里地,我怕看见那些考上大学又回家度假的同学,他们每次都会在见面时让我羞愧。我成绩不比任何差,但每次考试都不理想。我做了教师,觉得有了希望。我在业余时间写点新闻稿件和散文,那时我的二哥已经加入发作协,我就想,我为什么不能像二哥一样走自己的路呢?

那一年煤矿来了一位著名作家,是来体验生活的,这位作家后来成了我的良师益友,他是我生命的贵人,是他在我人生迷茫时指点了迷津,让我有了方向和动力。这一切似乎都是命里的有意安排,为此我曾无数次地感谢上帝的眷顾。

作家找到我时,我正埋头在批改作业,那时我对工作极其认真负责,极为珍视那份工作。

“你叫李玫?”

“是啊。”

我知道他是来体验生活的作家。但我很诧异,作家居然知道我。我说请坐,他很很随和很礼貌很客气地坐下。我倒水恭敬地给他。

他说:“今天在机关食堂吃饭,看见一个清丽窈窕的姑娘,我就很纳闷,这里怎么会有如此高雅,鹤立鸡群动人的姑娘,这样姑娘怎么在这里呆得住着呢?一打听才知道是新来的女教师,我立刻就有了想找你聊天的欲望,于是找你来了。”

我在他的目光中低下了头,说:“老师真会开玩笑了。”

老师说:“我不开玩笑。”他又问:“你业余时间都做些什么?”

我说:“我喜欢写作,并且很想当一名作家。”说完我的脸一下就红了。

“好啊,把你以前写的作品给我看看。”

我推说:“我没有。我不好意思拿出来。”

老师就说:“要想当作家,就必须勤奋,要耐得住寂寞。”接着,老师就讲了他的经历,他的苦恼,他创作道路上的艰辛,以及当艺术与生活的矛盾时,他是怎样的态度和处事原则。最后他说:“你还年轻,许多事情你还不懂,慢慢地生活就会教会你许多事情。”

我对他的钦佩多少又渗入了一些同情,这时我看清了他的脸,深邃的大眼,周围已经有了很深的皱纹。光而高的额头有一种刚毅,大概四十多岁了吧,却有一种英气。

每天晚饭后,作家都约我和他散步。山已绿,绿色充满了世界,我们在小路上漫步。夕阳把他的脸变得灿烂了,我觉得我心中有一种东西在涌动。看他轻快的步履,看他深沉的眉目,闻那洋溢着异性的气息,我觉得我心中涌动的不仅仅是对他的钦佩和同情。

那时我很简单,一切就是跟着感觉走,但老师是一个深沉而内敛的人,慢慢地我对他有一种父亲般的依赖,他的言行总是在启示着我,应该怎么样不应该怎么样,在我人生的几次重大转折时都是老师为我把脉给我作主。

老师对我真的是恩重如山。多少年以后,当我从我大哥嘴里听到老师去世的消息时,我蹦溃了。我把自己关在卧室,用心与老师对话,如果真有在天之灵,老师一定感到我痛与哀。当丈夫敲开房门时,我再也忍不住扑到在他怀里放声哭了一场,我想那哭声一定不比当年金枝听到刘凯歌去世时的哭声小。

我认识老师时,群已是一个经济信息类报刊的记者,她挎着相机,提着手电,戴着变色镜,风度翩翩地递给我一张名片。我惊呆了。

“群,你真的当记者了哇?”

“假的,现在没有什么是真的,男人找老婆要找脸蛋漂亮的。”

“当记者有意思吗?”

“没有,现在还有什么有意思,现在的职业与小时候那种幼稚无论如何也扯不上联系,我觉得很压抑。”

“你别胡思乱想了,过去了只是一种经历。”

“川妹,我结婚了。”

“真的?是不是那个人?”

“不是,那是一个骗子,后来我发现像他这种人多的是。现在这个是个记者,省报的。”

“你们处得好不好?”

“生活就是这么回事,没什么好不好!生与死都是那么一回事。不过我很在乎他。”

我这是听到群第二次说到死。她很淡然很木纳很不在乎。我觉得她长了不少知识,她并不沾沾自喜,也毫无当了记者的优越,她把一切看得淡而无味。我对她的职业很感兴趣。

她却说:“再辉煌的人死了和最渺小的人一样都是骨灰一把。”群再次说到死,我惊恐万分。

一年以后,当我再次回到故乡时,结婚一年间的群显得忧郁沉闷。那是,我对她依然有许多的牵挂。我约了群到街上走走。那是一个炎炎的夏天,我们走在街上突然下起了雨。群当时穿了件水绿色的无袖连衣裙,样式没有什么特别。我着急地说:“群今天算了,我们回去吧。”群说:“这是白雨,就是人们说的太阳雨,没有关系。”所谓太阳雨就是一边下雨一边出太阳。群的身上始终有一股子犟脾气,我跟她在一起从来都没有犟过她。

一会儿乌云从四方滚滚地搅在一起,群看我着一脸的担心说:“这雨下不大,最多一阵。”

结果,我的担心是对的,雨并没象群众说的那样,而是越下越大。我们俩儿疾跑起来,群的身体美妙地抖动着,道旁的树枝被雨压下又弹起,不停地跳跃。我侧头看雨水把群的连衣裙淋得透湿,裙紧紧地贴着她的身体,群的双手捞住裙摆,胸部很丰满地凸现如峰。

我说:“群,你真是美人,你好让人嫉妒。”

群苦笑着说:“川妹,我的美也只有你才由衷地赞美。”

我说:“群,结婚好吗?”

群并不回答我,却大声说:“川妹,相不相信我也能写诗?”

我惊异地看着她:“是吗?”

“把过去掏出来,已是皱皱叠叠的纸,读出满面红晕与羞愧”群用她的诗在回答我的问,我的心紧紧地收缩着。在这样的一个雨天里,群给我念诗我却非常怅然。

看来记忆不都是美好的,为什么群在看到这晦暗的天气时,群就想起了诗,想起了以往的明媚?

群又说:“川妹,我骗你的,诗不是我写的,我哪会写什么诗。”

我们回到群的家里时,雨就停下来了。群的家里没有别人,我问群:“你丈夫呢?”

群说:“死了!”

我没有敢再问下去,我暗暗猜测群的婚姻现状。

群和他的丈夫之间确实出现了很大的裂痕。她丈夫曾经给了她一个温馨的家,让她感到一生从未有过的灿烂,直到她丈夫离开那气息都留在群的身上。当她弄明白她丈夫的离去是一个蓄意经久的阴谋时,她才立感顿悟,屋子里的气息倏然消失了。

但群却一蹶不振。

那时,群的丈夫对她说:“我走了。”群坐在屋子里一动不动,不知该如何回答。

群说:“那你就走吧。”其实这不是她的心愿,因为群非常希望丈夫能留下来与她生活在一起,过一种甜甜蜜蜜的日子。想象着出门时叮嘱你要小心,过马路时要看看来往的车辆,当心钱包,然后望着你的背影消失在人流之中。回家时体贴地问你今天怎么样,然后两人吃惊饭,然后打开电视,或者温存地柔声轻诉。这是多么美丽的生活啊。但是这一切都是群的妄想。

群的丈夫依然说:“我要走了。”

他的眼里流露着怜悯、痛惜、沉闷、执着,唯独就是没有留恋。

群看着丈夫离去时,心里的酸楚不言而喻。

那时,群十分宠爱丈夫,她承揽了家里所有的家务,她说做点事算不了什么,就是每次他们房事之后,群的丈夫总是象个孩子似的闹着要喝牛奶,这时,群无论多困多累多冷多不情愿,她都会翻身下床,以致于后来,她就成了一种习惯,她是妻子更象是母亲。群真的非常努力了。

然而,群的丈夫还是义无反顾的走了。

群绝望地面对空空的家,陷入一种无法自拔的境地。群忽然发现一切都是假的,他说爱就是假的。她开始觉得一种痛从心中钻出,流向每一根血管刺激每个细胞,那种痛是酸楚而无力的。

看着群的茫然和无助,我才感到群和我和其他任何女性没有什么不同,如果要说不同的话,那只是她的表现方式。想想她以前的那些玩世不恭是多么的不堪一击啊。

“他现在在哪儿?”我问群。

“没有用了。”群的情绪低落极了。

群曾经在一个漆黑的夜晚找到她丈夫。

她请求他回家,她说:“如果她有什么做得不好她改,一定改。”

她丈夫说:“你没有做错什么,你做得很好,是我不好。”

群哀求地说:“那我们回家吧。”

群的丈夫说:“对不起群!我做不到,你应该明白,你确实不是我想要的那种人。”

群痛苦地闭上眼睛,她知道丈夫已经判了她死刑,一切都夫可挽回,她感到世界一片模糊了,脑子里全是空白。

我和群在那次大雨之后就再也没有见过面。

多年以后一想到群,我就想起了那件水绿色的无袖连衣裙和群茫然的神情。

一年以后,在一个阴雨天里,她回到家中,一个人闷在家里好几天之后,她爬上了石马山,绝然地从山上跃身而下。下面全是石谷子,群的血把石谷子染得通红,然而几天后就被一场又一场的雨洗将干净,群就死了。?

那时我已经到外地工作了。妹妹来信诉说家里发生的一些事情,说她母亲有脾气随着年龄长,说她再也无法容忍母亲的坏脾气,说她准备南下广州,后来妹真的去了广州,而且在一家电视台做了主持人。信最后妹说了一句:?

“群自杀了,唉,不过象她这种女子该死。”?

小妹轻描淡写地说“群死了”而且“该死!”。

我久久地不平静,群怎么就死了呢。我怅然地站在窗前望着天空,太阳从云绮中露出血红的色调,染得远远近近都有一缕模糊的腥腥血气。冰冷的眼泪从脸上流过,我的心被狠狠的揪着,群啊,你这个死女子,你真是一个傻瓜,你怎么会选择离去,你不该走得这么匆促,群啊,群啊,我恨你!

多年以后,当我再次回到故乡,抽出时间云了一趟棺山。站在群的坟头,我轻轻拨去坟头的青草,一种心痛由心底而生,抚摸着群的坟草,我轻轻的哭泣不知群能否感知我内心的伤痛。

从棺山回来时,我看到群的母亲姚金枝满面红光,正在为一顿年夜饭而忙碌。

我叫:“姚妈妈。”

她转身看见我说:“川妹你回来了,真是越长越清秀了。”

我说:“我去棺山了。”

群的母亲说:“哦,川妹,谢谢你还记得群。那孩子太傻了,俗话话说,宁在世上挨也不在土里埋,你说是不是,活着多好!”

是啊,活着多好啊,看着饱受苦难的群的母亲,依然那么蓬勃地活着,我真是感慨万千。而群就像一个精美的瓷器掉在地上,碎了!

群就这样走了!

从棺山回来我的脸上就阴云密布,我总想着那个穿水绿色连衣裙的群,心中的忧郁挥之不去。

清晨起来,我推开房门外面一束霞光袭来,顿时火辣辣的觉得脸上发烫,大概这就是一脸红霞。?

生活就是这样,往往故事刚刚开始,它就结束了。?

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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