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是小的
小说是相对于“大说”而言的。“大说”是指“史”和“论”。“史”是史书,比如中国有二十四史,记载一个国家发展演变的历史,这当然是“大说”。“论”是指思想哲学著作,比如中国古代就有《大学》《中庸》《论语》《孟子》这“四书”;还有“五经”:《周易》、《尚书》、《诗经》、《礼记》、《春秋左传》,它们论述修身、齐家、平天下等一大套原则和办法,历代科举考试就考这“四书五经”,当然也是“大说”。“小说”则是写那些进不了“史”的“凡人小事”“稗官野史”和入不了“论”的“街谈巷议”的。
小说本质上是小的,那么形式上也应该是小的——这当然是指与内容的匹配而言:小的能完成表达任务的,就不要写成大的。一个小说素材拿来,应首先考虑用“短小说”(小小说)是否能完成它?如果不行,再考虑“短篇小说”,以此类推。材料容量大的,思路也是先“中篇”,再“长篇”。而不要反方向,“长篇”、“中篇”再“短篇”的倒退着来。我发现自己有的不成功的短篇小说如果写成“小小说”或许就是成功的。这是个创作教训。写小说应该从“小”着眼,而不是从“大”着眼。
小说的长或短,应该顺其自然,以完成表达的任务为准则。即使是同一体裁类型的,也还有大小之分,一万字是短篇,6千字也是短篇,能用6千字完成的,就别用一万字。看到有些中长篇小说水分大,明白其实是作者贪大的心态所导致的结果,并不是真需要写那么长。对于最近获得茅盾文学奖的字数达400万字的《身在高原》,我是持怀疑态度的,据说只有责任编辑看完了,评委们看没看完都得打问号。真的需要写那么长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