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戏说诸“迷”

2013-10-25 07:26 作者:孙厚举 阅读量:312 推荐0次 | 我要投稿

有些人处世接物认真执著,一旦达到狂热的程度往往入“迷”。自古以来就有戏迷、官迷、财迷等诸“迷”。戏迷是对戏曲的爱好入迷,或成为票友,除自乐外还助他为之乐,因此受到人们的普遍欢迎。至于官迷、财迷,则向来为有志之士所鄙视。“官迷”最典型的例子是清代的范进,“官”迷心窍,为功名利禄从20岁参加科举考试,屡试不第,直至暮年中举,竟欢喜的发疯,至今引为笑谈。“财迷”外国的有守财奴葛朗台,中国的有严监生,他临死还为“两根灯草”不肯咽气。

现代人想做官不是坏事,人民把权力交给你,要“为官一任,造福一方”。可是有些“官迷”,争权夺利,欺上压下,跑官要官,贪赃枉法。对这样的“官迷”我们要老鼠过街,人人喊打。

从古至今爱财之心人皆有之,无可非议。“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不为财“奴”,要当财“主”,使财用之得当,财富多时造福社会也乐在其中。那种巧取豪夺、化公为私的“财迷”,他们所聚敛的不义之“财”,为广大百姓所唾弃。

20世纪末中国国力大增,经济繁荣,文体事业蓬勃发展,各种传媒丰富多彩,影视、歌舞群星灿烂,新星层出不穷,各种各样的“迷”也应运而生:事业迷、影迷、球迷、舞迷、网迷、还有烟迷、酒迷、色情迷……,最近又出现股迷,凡此种种,不一而足。

对自己所从事的工作入迷是件大好事。自古以来,大凡有作为的人,对人类有巨大贡献的人,无不是“事业迷”。只有对自己的事业入“迷”,才能有所发现、有所发明、有所创造、有所前进。同样,影迷、歌迷、球迷、舞迷对文艺体育事业的发展也有促进作用。至于网迷、烟迷、酒迷……,实在不敢苟同,色情迷则坚决反对。

在现实世界里,我们对任何事情都应有个“度”的把握。孔老夫子提倡“中庸”,反对“过”与“不及”。“不及”就是“不够”,许多人认为不好;而对于“过”即“过火”、“过了头”,往往误以为好,其实不然。列宁说过:“只要向前多走一小步,真理便会变成谬误。”由“星迷”变成“追星族”就有点“过”,倘若再往前走,就会出问题。诸如有人为追“星”放弃工作,花掉家中积蓄收集某“星”影视歌资料,或为能见上某“星”一面如醉如痴,奔波于大江南北。更有甚者,说什么不见某星生而无味,死不瞑目。所有这些,就有些过分。

最近“股市热”风靡全国,于是又产生了“股迷”。炒股本是好事,它是集资、融资的一种渠道,对分流银行存款也大有好处,处理得当,于国于民都有利。如果成为“股迷”,影响工作,损耗身心就得不偿失了。央视正在热播的电视剧《天经地义》中的罗金娣,为牟取暴利不顾工作,非法集资,片面宣传股市能赢利无风险,结果上当受骗,就应引以为戒。至于把股市行情写在脸上,赚钱则喜,赔钱则怒,且把炒股情绪带入家中,影响孩子学习更不可取。

“迷”有好坏优劣之分,如何抉择?俗话说“当局者迷,旁观者清”,诸“迷”君子,不妨听听不“迷”者的声音。好迷应执“迷”不悟,坏迷应“迷”途知返;优“迷”应弘扬,劣“迷”应屏弃。有些“迷”要适度、有些“迷”则不宜。青少年不要误入烟迷、酒迷、网迷,杜绝“色情迷”。应做到该“迷”则“迷”,不该“迷”则醒,千万不能拿“迷”过日子。

2007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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