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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廿年之乡吏列传

2013-10-22 16:07 作者:如斯 阅读量:308 推荐0次 | 我要投稿

李某者,乡之老吏也。因虚其岁,六十而未能退。其实龄未可考。尝因一事不力,而遭庭叱之,老脸亦赧,怨。其岁之长而受此叱,怜之。后有知情者言其旧事。

公元1990前后,值乡府“左”祸未清,法理未明,财匮而取养于民,常假计划生育、综合治理、统筹提留等以生财,视民如寇仇,置民如鸡狗,毁民之房屋,夺民之资财。乡吏好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如狗之追骨,蝇之逐腥。

李某时为综治队队长,彼时年壮,其心狠,其手辣,以掴人掌取乐,以笞挞人泄力,以棒吓人足欲。尝持蘸水之条狂抽被缚之民。时远山村中,路崎岖而境闭塞,山民谨小而畏吏。李某等辄入山,则隳突叫嚣,山民战战兢兢,恐祸之临头。山中妇每哄哭闹小儿曰:“李某来也”!小儿则大骇而止哭!其威猛、其强悍,可窥一斑。久居山中而不归乡,通山中妇,其薪尽输所通之妇。其父至乡,语于吏长,求全其儿家,而责其下山。

又有李姓之乡吏,居乡廿载,尝因其书秀而选县吏,终嬉废而归乡。廿年乡人弗敢用。而李吏也自负其乐,以小技而炫人,以嘲人而自足。得人一赞言则快莫大焉。加餐饭之利而趋往,少餐饭之利则耿怀。

尝见其妇,敦厚而有礼,观其貌,丰年之风韵依稀,有夫唱妇随、家室和合之状。有好事者言,李吏之妇往年之奸事,疑而问之。曰:“李吏非止于嬉废。下乡见妇、见女则魂驰神荡,足不能行,心不能安,眼直口涎,手欲乱之,人嗤之而不知”。

曾于村中赊屠羊者肉,告之曰:“吾李乡长也”。屠羊人寻之乡,问李乡长,知李吏者,怒而索之。然李吏无愧亦无悔,其意如常。

孟子曰:术不可不慎。二李为乡吏之日久,不思安身立命,修?进善,反扬威于山民,欺诈于商户,可谓乡吏之悲也!戏妇之报在于妻身,岂不速欤?“美色人人爱,皇天不可欺;我去淫人妇,人来淫我妻”!信夫!

按:每一个乡镇都会有些扎根乡镇的元老级人物,有的成为乡之绅士,有无冕之王风采,书记、乡长都会敬让三分,而有的则默默无闻、黯然而退。当我记下这篇乡吏列传的时候,才知道在他们默默无闻的背后,却也曾有过的叱咤风云和倜傥风流。一方面是那个时代的邪恶,引爆了人性当中蕴藏的丑恶,另一方面在那个时候,乡镇基层那种打压、欺骗、恐吓等作风,会被默许甚至欣赏,被视为有魄力,能办事。乡镇缺少良好的教育引导,再加上人趋利、纵欲的本能,造就了李氏乡吏的善恶之报,既可当,又可怜,还可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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