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玉娇案之前言后语
编者按邓玉娇案虽尘埃落定,但却引发我们思考:报道出来的事实,不容置疑,没报道出来的也是事实,怎么处理?难道一切民事的解决都得依靠媒体,难道强势群体一定要欺负弱势群体?弱势群体,我们该怎么办?
前言:此文是菩提无树刚刚在网上看到邓玉娇一事后发表于网易博客的。
近来网上关于邓玉娇一事众说纷纭:有人说她是可敬可佩之侠女,是可歌可泣之烈女;有人说她有抑郁症,有暴力倾向;有人说她其罪可诛,有人说她不但无罪,反而有功……
菩提无树分析了事情始末,得出如下观点:
观点一、邓玉娇确确实实受到了性侵害。
开始是语言挑逗,被拒绝,接下来是行为,拿钱砸头,两次把她摁倒在沙发上。都是事实。
观点二、三个官员中的邓贵大确确实实实施了性侵犯。
即使你想去嫖,也要看看对方是不是“鸡”啊?对方即使是“鸡”,也要看对方愿意不愿意啊?“鸡”也有尊严!在娱乐场所的女人,也不全是卖肉的。
观点三、邓贵大的行为应该属于强奸行为。
在树上偷窥被判为强奸,几次把别人按在沙发上还不算强奸?法律还不至于如此圆滑吧!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面前应该人人平等吧—不管是官员还是小姐!
观点四、邓玉娇的行为应该属于正当防卫。
对付正在对自己实施强奸行为的三个衣冠禽兽,她如果不反抗,后果会如何?难道真让他们剥光了衣服,甚至把阴茎正式插入阴道才开始反抗?事实是:她已经说明了自己不是做“鸡”的,而且被第二次摁倒在沙发上的时候才开始反抗的。反抗的恰是时候啊!正当防卫的恰是时候啊!而且她防卫的工具—或者说是凶器是一把修脚刀,本来是邓玉娇谋生的工具啊!如果她没有这把修脚刀,结果又会如何呢!也许世上多了一个被强奸(甚至被轮奸)后跳楼自杀的女冤魂!
观点五、这事跟邓玉娇有没有抑郁症根本没有关系。
试问:难道一个正常的人,一个有正常的人格和尊严的女人,当她被三个衣冠禽兽摁在沙发上实施强奸(甚至有可能是轮奸)的情况下就不会反抗吗?就不可以捍卫自己的人格和尊严吗?没有必要为这件事情找任何借口,任何一个有血性的女人在这种情况下都应该进行正当防卫!
菩提无树说: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三个官员中的邓贵大死了,死得好啊!死得其所!真正牡丹花下死!正应了那句老话—色字头上一把刀。大快人心也!快哉!快哉!邓玉娇或被重判或被轻判或被无罪释放,这还关系到权力、势力和法律的公正性,但都不重要。重要的是,她捍卫了自己的尊严!捍卫了自己的人格!捍卫了人间正道!即使死了,她也将英名永存!为世间烈女之楷模!壮哉!壮哉!
后语:此文乃邓玉娇案尘埃落定后菩提无树发表于网易博客之感言.
菩提无树说:邓玉娇被定性为正当防卫过当,且监外执行。三个人渣一死一拘留一开除工职。法律很公正!感谢舆论的强大!感谢所有支持邓玉娇的正直而善良的人们!善有善报,恶有恶报啊!公道自在人心啊!真是大快人心!菩提无树仰天长笑:哈哈哈哈哈哈......
责任编辑:雨亦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