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失之间话手机
丢了东西,容易让人烦恼,这个说法大家也许都很认同;捡了东西,也很烦恼,这样的经历不是每个人有,接受起来自然就有些难度。
这两年,网络上关于捡了东西却增添了无穷烦恼的新闻此起彼伏:马虎男捡戒指扔掉被索赔,老太太拾金不昧成被告。一时间谈捡色变,甚至出现了两小伙路见大钞不敢捡冒雨苦等警察的极端事件。
现实生活中这样的事情并不常见,但是失主对于捡到者的冷漠我却有亲身的感受。一次是在淄川,晚上打车去博山,上车后孩子发现后座有个钱包,经与司机讨论断定为此前乘客所遗。幸亏司机大概认识这位乘客,几经周折问到此人电话,然后驱车去送。失主收到钱包后只是轻描淡写的对司机说了声谢谢,对于最早发现钱包者——我的孩子,和因为送钱包耽误我们半个多小时的事实却视若无睹,让我们感觉很无趣。还有一次是在北京南站,我刚坐上北京开往青岛的动车,想翻看座前杂志时发现一部三星手机,推测是之前乘客所遗。茫茫人海,到哪里寻失主呢?我们正准备联系乘务员,手机震动显示有来电,正是失主打来的,于是告诉他具体位置,很快手机物归原主,虽然失主似乎连声谢谢也没有说,但是考虑到捡手机行为既没有耽误我的行程,又没有因此官司缠身,心里还是高兴得很。
我的手机也丢过。上个月我坐早车回淄博,早上五点就在中医院等车,在坐上一辆出租后发现路线不对就匆忙下车,几分钟后发现手机掉在出租车上了。那天早上下雨,也没有看清车号,想找回手机还真不是件容易的事情。自己的手机用了多年,倒是值不了几个钱,可是存在手机里的几百个电话号码却是跟朋友联系的重要介质,价值不好估量。懊悔间,想到手机并未关机,就借同行人的手机拨打,电话通了,幸运的是我的手机还完好无损的躺在出租车的后座上,而且这辆出租车就停在济阳汽车总站前候客呢。等我赶到车站,这位通达出租公司的“的哥”把手机还给了我,在我真诚致谢后还非常谦虚,使的哥在我心目中的形象高大了不少。
后来,我拨打了通达出租公司的电话,表示了我的感谢,不知道公司的领导有没有转达我对这位的哥的谢意。
在其后的行程中,就这个“突发事件”我想了很多:首先想到的当然是我县民风的淳朴和行业的自律,失主和捡拾者之间的基于相互理解的信任让社会少了很多不和谐的音符。同时,我还想到,手机毕竟是个特殊的商品,即时通讯功能使捡拾者更容易找到失主,失主也更容易确定丢失的位置,这恐怕是钱包、钻戒什么的所不具备的。这样看来,如果在街上见到钱包或者钻戒,还是报警比较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