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期信
从四重音到妄言之半,消失宾妮总是介乎于冷漠与狂热之间来回颠簸。我不喜欢她的小说,那不及落落的温暖,不如安妮的刺痛,更比不得沧月的瑰丽笛安的细腻,使她显得很薄,没底气的薄,像女版郭敬明。而我是讨厌郭敬明的,他就是十足的笑话。
但总有一种文字侵袭你的坚持与不屑。宾妮的书信体散文《过期信》便是这样的文字,一字一滴血,若非情势至此,谁愿意自此天涯两不相见?而如今,再回首已是百年身。
过期信,引人垂泪的璀璨。
看过期信,是处于极端崩溃的状态,而面对这样的崩溃却又是不可自拔的越陷越深。生活中那些浮云般散去的过往,也许需要某个出口,某日再在记忆里卷土重来,而《过期信》正巧充当了合适的契机,成全一场旷日持久的奠念。
消失宾妮。《过期信》
而我们也需要写一封寄与过往的于事无补的过期的书信。
放肆压抑的奢念:时间,请离去得缓慢一点点。
一点点就好。
岁月,请在离去之前叫醒我。
八月的第一天。星期一。天气:雷雨。
适合睡觉。我至今睡在床上。我一直这么懒,懒也种生活态度,懒人有懒福。
懒得去惦念,所以不明白思念的苦。
懒得去感慨,所以不付出无益的情绪。
懒得去改变,所以目标从一而终:钱和家人。简单明了。
懒得去计较,所以不必劳累。
懒得去争辩,所以明白错漏。
懒是一种态度,从少年强硬的岁月里,偏激、孤高、愤怒里慢慢学会的一种态度。
若你非说我看破红尘,那么就算我六根已净吧。
毕竟,现时所欢喜或痛苦的一切,都将过去。浮云而已。
而《过期信》却像一柄撬入心下的利刃,搅乱原本的平静如水,一地混沌,满目泪水。
谁能轻易就忘却?
少年时,广阔的足球场。
喝醉后的他们的无意识,我的清醒。
多少年来一直不明白我怎么能那么清醒。清醒到记得那么清清楚楚分毫在目。
如何能不记得?
被争吵笼罩的荒唐。
曾以血为誓的不离不弃。
冬日里羽毛球的操场。
雾气下的公路,没有尽头。
夏天的阶梯,一路走过,都成了风。
却未曾飘散。
即使相忘于江湖。
我的16以前是荒唐。如未明的野魂终日混沌,不明是非。
16以后,19以前,是初级的妖兽,有了锋利的牙,嗜梦如注。却不知未来何去何从。
而,每个人都需要一些事来促成真正的成长。
告别荒唐,告别盲目。告别轻狂,告别自命不凡。
过期作废的书信。掩埋在事实造就后的种种情绪,所有不明就里的云里雾里,所有前因后果来龙去脉。
而就算再情意恳切,
我们都回不去了。
你路过一个叫我的小镇。
芦苇的河岸。淤泥噬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