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文章写作网 >文章写作社区 >惊魂动魄的一幕

惊魂动魄的一幕

2013-10-27 04:33 作者:黄静兵 阅读量:218 推荐0次 | 我要投稿

昨天下午骑电动车去超市购物,走到世纪大道与百丈东路交叉口,看到交通指示灯为绿灯就直行而过,对面有近百人在等红灯,很是壮观,我就说了句,星期天怎么也那么多人?坐在后面的妻说,都是工地上的,没有星期天吧。

当我们刚要越过十字路口时,在我前方1M左右突然穿出一辆电动车,我躲避不及只得急刹车,双手把刹车拧死,电动车还是急速地向前滑行,而对方看到前方和左方有车子,也刹车停在那里不动了,我和他的车之间呈“T”字形。我当时的第一想法是坏了,妻腹中的胎儿肯定保不住了,好在就在两车相吻的一瞬间车子停住了,平安无事。我定了下神,习惯性地向上看了一眼,指示灯显示为黄灯,我并没有违反交通规则。我吓出了一身冷汗,身怀六甲的妻坐在车后,如果两车相撞,后果不堪设想,真是经历了惊魂动魄的一幕。

晚上回来看浙江电视台“1818黄金眼”节目,在杭州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一辆工程车把骑车下班的女孩碾在了车轮下,在等待起重机的期间,医生蹲在车下为女孩输液,感动了很多人,女孩最终还是不治身亡。周六报道,一位来自江苏的外来打工者的儿子在杭州某小学就读,在学校门口被车撞飞,医生诊断说活下来的可能性为万分之一,而活下来后成为植物人的可能性为百分之百。接连两天发生的交通事故都是触目惊心的,令人心痛不已。我不了解以上两起交通事故的原因,所以无法判断谁是谁非,但无论如何悲剧已经发生了,结果是无法挽回的,没有人可以将生命复活。

结合我昨天的经历,我们在谴责肇事者的同时是不是该反思一下自己的行为?我昨天如果不是骑电动车而是驾驶机动车,此君的生命恐怕就要就此终结,虽然从以人为本的处理原则来说,他可以谴责我这个“肇事”的驾驶员,但是事故完全是他自己造成的,该对他生命负责的是他自己。我在《杭州保时捷撞死人的反思》中曾说,诚然大多数时候是那些疯狂的司机直接导致车祸的发生,但有时候却是我们自己放弃了生命,今天我依然要强调这个观点。

我不是富家子,家里也没有私家车,每天几乎都是骑电动车出行,所以我不是富家子的托,然而凭心而论,有些交通事故真的不能怪富家子。有时富二代只是死者家属用来抬高赔偿金的一个噱头而已,我知道说这话可能会招来众人的板砖和唾骂,但事实确是如此,如果你足够细心,就会发现被撞的大多是老人、小孩或外来务工人员,这些人大多不懂交通规则。我所见的骑车闯红灯、黄灯,逆行飞车,突然转弯,数车并行玩杂技的大多是这些人,你说人家不撞你撞谁啊。

有些时候,真的是我们自己放弃了生命。

相关文章关键词

《惊魂动魄的一幕》的评论 (共 0 条)

  • 还没有人评论,赶快抢个沙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