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苇湖边的童年往事
文革期间,因父母被下放至距离连队两公里外给公家养猪,我的童年有一半是在戈壁滩和芦苇湖边度过的。
那时的家,是在距离方圆几公里的大芦苇湖东边大约两百米远的一块戈壁高地上用“干打雷”方式砌起来的三间黑咕隆咚的土房子。
至今记得,每年冰雪消融后,灵气十足的哥哥,要么能从芦苇丛中拾到三五十个野鸭蛋,要么能爬到树上掏一两窝麻雀蛋回家。在那个猛割资本主义尾巴,不允许个人在自家菜园种菜的年代,哥哥捡拾的野鸭蛋,麻雀蛋,让我们度过了一个又一个可供美好回忆的童年的春天。
那时候,靠公家定量供应一切物资的每家每户的生活条件都很差。夏天,又是团场职工田间劳动强度最高的时候。为了保证全家人的伙食营养,爸爸经常会在夜里十二点后,独自打着手电去芦苇湖水不太深的地方,布一两个用削尖了的红柳枝围起来的“迷魂阵”。第二天天蒙蒙亮去拆阵收网,总能背上满满一篓的鲤鱼、鲫鱼、棒棒鱼。因为每次收获的多,除了悄悄分送给几个关系好的老乡或同事外,其余都由妈妈将之抹盐腌制后晒干了冬天吃。
那时候,没有如今的周末由家长带着孩子逛公园一说,更没有几个家庭能给自己孩子买得起玩具。我们兄弟姐妹的乐趣都在戈壁滩和草丛中:大的带着小的,手里拿着的玩具就是爸妈请铁匠师傅按照大人给庄稼除草的铲子模样打制的儿童玩具型小铲子,在戈壁滩挖老蛙蒜(一种长相类似贝母的野生植物,果实嫩白,甘甜多汁),在草丛中采野葡萄或奶浆浆。
隆冬,结了冰的芦苇湖面上覆盖上了厚厚的积雪。周末不上课的时候,二姐就会带着我和弟弟,每人拿个爸爸专门给孩子们编制的小鱼捞子,来到湖中间一眼冬季始终不结冰的泉眼边,一边定睛观看泉眼里游来游去的美丽的鱼儿,一边伺机用鱼捞子把那些浮出水面透气的鱼捞进我们随身带来的小背篓里。每次这样捞上半天,总能收获上一两公斤。拿回家后的当晚,妈妈就会将一锅美味的酸辣鱼端上餐桌,然后在冒着黑烟的煤油灯的光照下,一家人乐融融地饱餐一顿。
作为长子的哥哥,负担着那个时期全家吃野味的重任:他不仅能在春季拾到数量不菲的野鸭蛋和麻雀蛋,也懂得如何在隆冬季节循着雪地里野兔的足迹下些自制的细铁丝套。这样每到第二天清晨查看套兔子战绩时,五个套子至少能收获三个。因为此,野兔成了我家那时冬季餐桌上顿顿可见的一道美食。
长大以后,哥哥捡野鸭蛋和套兔子的本事,一直是我们兄妹聚在一起时津津乐道的趣事。
大概在十五六年前,由大姐牵头,我们兄妹五人故地重游儿时的乐园:芦苇湖早已在大面积开垦土地后干涸,戈壁滩也变成“退耕还林”的沙枣林地。
芦苇湖,那唯一一块与我现实生活息息相关的美丽富饶的湿地,从此永远定格在了记忆的最深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