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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大学的尾巴上行吟

2013-10-22 15:38 作者:逸文 阅读量:291 推荐0次 | 我要投稿

星期六上午,图书馆照例闭馆,也就成了我休息的借口。八点起床,才发现在临近考研越来越近的道路上越来越力不从心。

夜晚的秋风有些廖烈,吹在心底有些潮湿。湮灭在从自习室回来的熙攘的人群中,如海繁华,橘子色昏暗的路灯拉下了疏离的影子,我从不掩饰我的孤单,在这场与青春告别的无声宴会上,独自起舞,旋转,分不清方向。

我原本不想诉说,至少不想再文艺了,只是安安静静,从头到尾,原原本本,发出最心底的声音。大学四年,我总是想留下一些什么,也好让我在很多年之后来证明,我的的确确活过,因为,是回忆以及回忆里的一切赋予了我们活着的全部意义。我们总在不断的记住忘记我们的人,而被我们忘记的人却也在纪念着我们。生命原是这样一场沉迷的游戏,每个人自知。因为总有离别。

有关我的故事背后,我始终认为有一段还未来得及舒展的脚本,我也固执的认为还有一个还未来得及遇见的人。很多事情,我无法预料,也不是我能掌控的。我写过太过的心情,也写过太过的情语,到最后才发现我还是没有能够真真切切看清楚我的心思,或许,我真是薄情寡义之徒,所以才会孑然一身。我们在电影里看着别人替我们过着梦里的人生,看着他们替我们爱,替我们死,动容之时流下眼泪——擦干之后,那不过是灰飞烟灭的幻象,生活仍然一无所有。

耳边传来周迅的一首老歌《飘摇》,很喜欢听她,她是那种可以把生命随着时间打磨的更有光鲜的人。每晚都是在纷乱的影像里昏昏入睡,也会做很多醒来之后忘记的梦。弗洛伊德说过,梦是潜意识的反映,有些人,有些事,我念念不忘,在生命的旅途上,往日是巨大的负荷。

我其实是个特别念旧的人,所以会看起来很消沉,因为内心缺乏安全感,所以,更加敏感。人生就是一篇冗长的宏大叙事,一直用倒叙,最后回到生命的原初。而遗忘,代表着毁灭。

韩毅恒走了之后,一切照旧。聚聚散散,分分合合,每个人都会遇到很多人,走近,然后说再见。可是,我知道,他一直都在,校园里到处都是他的气息,食堂,图书馆,宿舍,研究生楼,篮球场。

生命里有这样一个人,他和你,很嚣张的面对未知的每天,日升日落,岁月的剪影凝固,而在真正临近分别的时候,他招呼也没有就走了。

依然是深秋的夜晚,我们一起放声高歌,直到嗓子干哑,看着四下的人落荒而逃,哈哈大笑,直到眼泪汹涌而出;依然是学苑餐厅的那张桌子,我们侃侃而谈,萨特,马克思,贾平凹……;依然是篮球场,他在底线喊我:“栋,进一个,哎呀,巨恶。”……

那天在宜宾苑里吃早点的时候,森部说,看那个谁谁谁,我差点把筷子吞下去,看着她拿着托盘默默地走到靠着墙角的桌子旁坐下。后来,我们吃完去打热水,回来路过的时候,透过玻璃,我看着她,心中某处很清楚的传来裂开的声音。

别了,我对自己说。如此多的人急于挤进你的生命,头破血流,我也曾如此,但而今只有我拼命退却,大约这样你才会唯独记认我。

她被人称为新闻系的系花,自古新闻系美女多,而她,尤以气质。大二,我们成了聊友,她对音乐的感知力让我感到很吃惊,她细腻的内心,深婉曼长。有太多的神秘,而这些,就是她散发魅力的本源。有太多的女子为容貌所累,只是美丽无罪,美丽背后的苍白才是罪魁祸首。每个人都很平凡,你对于大多数人来说,是不存在的。

可是,我从不敢去见她,我只是想要一个幻影,在乏味而荒凉的现实里取暖。有一天,我知道她走在我后面,我居然没有勇气回过头,当她的声音在我背后响起的时候,我居然狼狈出逃,溃不成军。

我没有打算在她的生命里留下任何关于我的痕迹,喜欢或者想念一个人都是寂静的,如鱼饮水,冷暖自知。那个早晨的天特别沉,她的脸有些恍惚迷离,我已经分不清,那究竟是不是她,抑或是在梦里。她或许永不会知道,一个踏着二十个多岁尾巴的人,透过玻璃,跟她说再见。我不习惯真实,也无法做到假装看不见,她戴眼镜的样子,让我始料未及。有些东西无法去触及,如同有些话不能开口,因为,那后果,我们承担不起。

我终究还是没有记住她的样子,回到宿舍,打开电话本,看着那个熟练的闭着眼睛都不会打错的号码,按下了delect键,对于有些人,如果你不及早撤离,迟早会离不开的。有人说,没有期望就不会失望。我一直都认为这是隐藏在被忽略了的细微处。最朴素的生活,与最遥远的梦想,一切在被回忆肆意篡改的书写下,渐渐抽象成一些雾一样的尘埃,浮在梦境之外的空茫黑暗之中,日日夜夜不停坠落,终会尘埃落定。人与人之间,本没有什么,每个人都在为自己所有的行为在照借口和理由,以便使生活看起来更加真实。对于她而言,我也仅仅只是,另一头的电波,时间和空间都无所谓。什么时候结束,什么时候暂停,什么时候再开始,全由自己决定。

曾经有这样一个人,她能满足所有的幻想,所有的欢喜,虽然也仅仅是在想象中。我也曾经设想过我们会在某一个路口相遇,淡淡相视一笑,彼此心照不宣。可如今,真真切切看到了她,却让我猝不及防。纯粹的感觉在眩晕的现实面前不堪一击。以前,我也总是要求蓉儿说,我们见个面吧,找个安静的地方把酒言欢,昏天黑地。她也总是拒绝,说,我们不能见面,有时候,不见面心反而会靠的更近,见面了就没有感觉了。这个来自陕北的女子,在我最迷茫的时候,陪我泡电话到天亮,然后各自说晚安。

而如今,我们的联系断了,我也很多次拿起电话,也很多次叹息又放下,我们都太高估了自己和低估了这个世界,高山流水,终是枕中一梦。

幸运的是,你也会在我的记忆里,我可以没有负担地去回忆。安妮宝贝说,一切已经过去的事的确都无可避免的打了封印,在背景里,暗下去。生命里始终有逼近的东西,并不可跨越。但随着年岁渐长,开始相信,在人的一生中,最大的财富:是回忆。

那些与我曾经有过交集的可爱的人们,即使只有一面之缘,我都对你们充满了感激。我从来都不是你们的主角,甚至都不是配角,充其量只是你们匆匆向前赶路旅途上一朵微不足道可有可无的小草。可你们,却是我回忆里某一时空里的主角。我从没有忘记过你们,当你们不需要我的时候,我就会彻底退出,而当我在你们的世界之外的时候,我也一直在等着你们的召唤,或许,你们其中的某一个在某一个百无聊赖的早上或下午或深夜会想起有我这么一个人,说过或是发过一些词意不详的短信。

多年后,你们会凝固成我生命中的一个个路标,清晰得我一眼就能认出来。是你们,使我的生命不再虚无。多年后,在我的文字里,会充满了你们的影子,那些跟我说过的话,那些一起华灯初上走过的小路,那些一起上过自习的桌子……这些,都会是我叙述的骨架和血肉,都会是我宏大叙事的感情基础。

一起,迟早也会告别的。

坐在图书馆有些发硬的椅子上,隔中门两个桌子旁,我和她,整整十一步,浓浓的黑发,齐齐的刘海,有着范冰冰一样精致的瓜子脸,左脸上有着若隐若现的青春痘,走路的时候,带起的风弥散着淡淡的幽香,六十四天,她似乎特别喜欢坐在那个位子上,而我,离她十一步。

看书困了的时候,会抬起头,看着她,拿出素净的纸,为她填词,《鹊桥仙》,《蝶恋花》,《贺新郎》,《摸鱼儿》,《一剪梅》,《点绛唇》,《踏莎行》,《卜算子》……,她用食指捋刘海的样子,皱眉,左手翻书,读单词,走路,苦恼,听歌以及听歌时微微晃动的脚……。

在这窒息,压抑,孤单的考研路上,我只是想要一份虚幻的满足,以保证,我还能矫情,还能留恋和幻想,以及,自娱自乐,在这场通往未来的角力中,偶然中场休息,放松。碧桃花下感流年,时间是一场梦魇,纵然时不可易,那曾经燃起的一炉沉香屑,熏染的都是难以名状的隐秘情绪.

在这个沉闷的图书馆里,还有一些令人惊喜的点缀,因为,对于卑微而顽强的生命来说,我们必须要有一些念想才能会有勇气和力量继续走下去,无论,这念想看起来有多么的荒唐和虚无。十一步,不多不少,她不会知道,所以,能继续下去。

行吟的年代,一不小心就会沉沦。得到与失去,有时是千里沟壑,有时仅是十一步之遥。吉光片羽的背后,躲藏着一个黯然老去的秘密。有些故事,无需重复,有些人,无需走进。

下雨,寒冷,在我宿舍楼下,她撑一把淡青色的雨伞,满是欢喜地等着占满她心房的他。我站在门口,我的视线,在密密的雨帘下,支离破碎。

我不知道她的名字,我亦是她的路人,她的故事,我的故事,相隔十一步,没有交点。从久远的记忆泛来,是她的刘海,食指,桃花面,眉心间淡淡的担忧,却不期而遇,温暖了我六十四个晚上。这些,无关她的事。

从今后,天高地阔,各自畅游。我们终究会各自散场,岁月依旧,像徐志摩的康桥,不因人情而改变,我走了,带不走你的一片云彩,我只是你十一步以外风景的一个微不足道的人,不足以掀起你涟漪的那个人。花灯除下,默然回首,桃花不在,春风依旧。

七堇年说,在尽头你会怀念每一个角落里的黑暗之中的光,因为他们组成你的记忆与感情。但是你已经不能拥抱他们。只能在最后明白,路途是一个念念不忘的失去的过程。我们都如此轻易地走到了别人的光环和阴影的笼罩下,愚蠢地聒噪,还坚信这就是自己的优点和价值所在。

这个让我心疼的人,在图书馆明晃晃的自修室里,给带了我必须隐忍的悲戚。

别人笑我痴狂,而我,也一直穿梭在没有对手戏没有女主角的电影里充当一个观众。云淡风轻,容颜变换,填写一首首没有地址的诗词。梦醒犹觉残阳照,梦里花落知多少。那些被允许任性的年代叫青春,我选择记住每一个摇荡在流年里的笑靥,哼一首简单的情歌,不去想一切是否合理。左边李义山,右边纳兰容若,中间横隔这无法泅渡的湍流。

我看了五遍《恋爱通告》,这是一个关于爱和知音的童话。也是,一部过去式现在时的诉说,唯独不指向将来。有些只属于自己的感觉,在感情荒芜的年代,招摇过市,谦卑而不甘。我一直都希望能有一个人,陪我看尽落花和流水,山间和明月,诗酒唱和,一起旅行码字,同声应气。可是,生命如此吝啬,二十二年,转角的影子一直没有出现,救赎总是姗姗来迟。我总是在期盼着一个能读懂我所有所有隐喻的灵魂出现,以及所有华丽背后的凄楚无奈。我也总是固执着不肯真正去喜欢上一个人,张扬的姿态,依然是早已落幕的孤单。

又或者,只做一个关心粮食和蔬菜,房价和工作,老婆和孩子。可是,若我没有多情,痴情又或者滥情,关心自己太多的身外之物,陈词滥调,自讨苦吃,婆婆妈妈,那还是我吗。而我只想做这一个的我,哪怕是别人眼中多么不堪龌龊的人。无论是装扮的不伦不类,话语的雷人,行为的乖张,又或者是稍有些不一般的成就,我只是害怕变得平庸,在千万人之中,我会用我的标志穿梭来往,用一种独特的姿势平视生活。我只是想成为我,一个稍有些不一样的我,拒绝任何不是细枝末节的改变。我只是怕失去自我。我们的生命只有一次,我只是不想如此平凡过完。我叫曹永栋,稍有些寓意的名字,经查实,属曹操之后,有些迥于常人的想法和行为。我怕我的名字有一天会变成一个干巴巴的代号,于千万名字当中一个平面的符号。

斤斤计较,大呼小叫,得意忘形,喜形于色。一切与文字有染的都是病态的,时序节气的轮回,悲春伤秋悼花,一切细微的变化都会被放大,雷霆千钧。

2010庚寅年四月十六号傍晚六点十三分,我遇到了跟我有太多一致想法的女子,她的身上有着安妮宝贝或是张爱玲又或是三毛的气息,毫无征兆走到了我面前,铺天盖地,她的文字有着我意想不到的穿透力,如同她和她的外套,包裹着太多的神秘,我承认,从那时起,有一些情绪在我心底开始蔓延生长。

可是,我知道,我们必须保持适当的距离,才不会被彼此灼伤到的,寂静,微不足道,无所谓失望和期望,伤害,又或者,随着时间,我们会渐行渐远,可,那又有什么关系呢,从那天起,我居然不再失眠,也再没有在黑暗中抽过一支烟。

我通常是不会对还没有结束的故事言说的,因为,那是一种亵渎。所以,就此打住。

那天发短信,我说,我不想写了,我真怕我会走不出来。总有一天,我会被我汹涌而至的感情彻底吞没。文字长久以来顺着血管,周游全身。

喜欢刘希夷,纳兰,海子,张国荣,翁美玲,黄家驹,以及,一切早逝黯然的星辰,喜欢听旧曲,对一切机械保持着本能的警惕。喜欢年轻时候的张曼玉,林青霞,张艾嘉,苗侨伟,看他们演绎早已被洪荒岁月逆转的悲欢离合。一些事情渐渐变得淡灭,你知道它存在过,但却已经忘记怎样的存在过。

很多人都误解了我的企图,你们的警惕和漠然,脸上的鄙夷或是不屑,总是躲在我看不见的某处,我不是咔哥,因为我都在原谅着你们和我自己。生活的最高境界是原谅和包容,对于别人或是自己。我是一个路人甲,一个陌生人,不期然闯入了你们的视野中,感谢你们曾经对我招手。

我心有一种忧伤,无法向外人道出。属于全世界的春天,总还有人不能尽心。有时候,我会把自己看作是书生宁采臣,只是,蓝若寺里没有聂小倩。又有时候,我更愿意作七夜,像他那样,死于一场爱情。朝花夕拾,捡的是枯萎。

我愿化身为桥,受五百年风吹,受五百年雨打,受五百年日晒,只愿,你能从桥上走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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