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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诗人北野《嗓门粗大的一只乌鸦》赏析

2013-10-02 02:07 作者:尕黑 阅读量:385 推荐0次 | 我要投稿

北野(1963——),全名刘北野,当代重要汉语诗人,“华文青年诗人奖”获得者。中国作家协会会员。山东大学威海分校新闻传播学院副教授。

作品散见于《诗刊》、《人民文学》、《十月》、《上海文学》、《诗探索》、《名作欣赏》、《新华文摘》、《创世纪》(台湾)、《当代诗坛》(香港)等海内外数十种中(英)文期刊。部分作品被翻译为英文、德文、法文、俄文、蒙古文、哈萨克文和维吾尔文。

《嗓门粗大的一只乌鸦》

清晨,我从睡梦中爬起来

闭着眼走向卫生间

嗓门粗大的一只乌鸦

正好经过我的窗前

它声音沙哑,像个手持电喇叭的导游

竭力呼喊,以免它的团队走散

我似乎看见了它鼻尖四周渗出的着急的汗珠

一只辛苦的乌鸦,大嗓门已经喊哑

乌鸦不知道隔窗有耳,它喊自己的伙伴

却被一个没有睡够的人率先听见

名作赏析

此诗原载于《诗刊.下半月》2010年第4期。全诗分四小节,每小节二句。以口语化的写法,写出一只乌鸦面临的困惑。诗人通过睡梦中如厕巧遇一只嘶叫的乌鸦的生活场景,来揭示一种寂寥孤独的形态。乌鸦是集群性很强的鸟类,有时边飞边鸣,声音凄惨,在文艺作品中通常运用于悲哀的场景。此处诗人眼中的乌鸦,不知是头鸦,还是失群的雏鸦,从第三四节内容可以看出一点端倪,这应该是一只头鸦,一只失去跟随者的头鸦。

乌鸦喜食腐肉起着清道夫的作用,这里的乌鸦代表着一种正义的象征,它清除的是腐朽的东西,正如诗人内心世界在现实中的反映。

作为一个新闻工作者,有着比一般人更强的正义感,面对社会的阴暗、腐败,敢于揭露并加以抨击,这不正如乌鸦的习性,专门清除腐朽的东西。然后这个社会敢于当乌鸦的人太少了,他们都喜欢当喜雀,专门报喜不报忧。所以许多敢于用粗犷鸣叫的乌鸦,只能孤掌难鸣,几呼成了失群的另类,没有一只同类会随其呼声,应和而来。

尽管乌鸦把“嗓门也喊哑了”,尽管“鼻尖四周渗出了着急的汗水”而它的伙伴们去哪里呢?或许私下里接受一顿美食封其口舌,或许销声匿迹去做一方寓公。而谁会领会乌鸦的叫声呢?我想只有诗人能够领会,能够率先听见并且听懂。

作为诗人有着比常人更敏感的洞察力,据鸟类专家长期观察,乌鸦天性有着很好的记忆力,只要让它看到的东西,很长时间能够记忆。而我们的人类呢,按理说应该远远超过乌鸦的本性,但很遗撼的是,有时人类会装聋作哑,或者成为一个遗忘者,围观者,而我们的舆论引导却让人走入误区。或许诗歌以另一种方式加以校正。诗歌的作用在于透过社会各方面的现象揭示出内在的善良、丑恶、生命的价值、灵魂、精神方面的东西。而诗人正是具备了这样的眼光,用一颗细腻、虔诚、深邃的心去感悟这个社会。正如诗人所说的“诗人要担当社会责任,与抒发个人情感结合起来,找到自己的声音,潜入万事万物的心灵去思考歌唱。”正因为诗人有了这种社会责任,他就要以自己的方式去鸣叫,诗歌就是诗人的喉舌,是乌鸦的嘴巴。当诗人承担过重的社会责任感时,你会觉得在这样一个群体里,只有你在独唱,没有其他同类和声跟随,就像一只嗓门粗大的乌鸦,即使叫得最辛苦,也呼唤不到同伴们的呼应,这就是诗歌的宿命。

那只乌鸦飞走了,诗人又回到了梦乡或许梦见一群乌鸦飞回来了,和诗人一起唱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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