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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奖乎 受骗乎

2013-10-02 02:53 作者:杨远煌 阅读量:403 推荐0次 | 我要投稿

我不知道自己是不是真正的文学爱好者,不过,工作之余,我确实喜欢舞文弄墨。一次,心血来潮,写了一首诗-----《偶像》。

我把它寄到了报社,一天,两天,一周,两周,一月,两月……好长时间过去了,报纸上仍然没有一点消息,我猜不透编辑究竟是什么意图不用我的稿,我对那诗的自我感觉太好了,我真有些个不服气。

一个偶然机遇,我蹲厕所的时候,在一张国家级报纸上发现这样一则广告:为了弘扬民族文化,繁荣文学艺术事业,本公司特举办首届“岳阳楼杯”文学艺术大赛。参赛范围为诗歌,小小说,书信,日记,硬、软笔书法,美术作品,免收参赛费,截稿日期12月吧8日。凡参赛者赠送纪念品一份,获奖作品除颁发证书和奖品外,还将与有关出版单位联系,结集出版,欢迎广大文学艺术爱好者踊跃参赛。

有这么好的事吗?我见过许多大赛广告,要参赛费的太多,不要求交参赛费的寥寥无几。这也是一次难得的机会,反正不交参赛费,我何不将报上没发表的《偶像》寄去试试?我把《偶像》修改后,更名为《不是恋人》,迅速寄到湖南省岳阳市建设南路湖滨大楼湖南省岳阳神州文化艺术发展有限公司。

12月26日,我收到首届“岳阳楼杯”文学艺术大赛获奖通知。上面写着:杨远煌同志,您的参赛作品《不是恋人》编号x973经评委评定,荣获优秀作品二等奖,特此通知,以示祝贺。

并将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本次全国性征文大赛具有级别高、范围广、组织严密、评选正规等特点,评委由知名作家、诗人、艺术家、学者等组成,凡获奖者颁发优秀作品获奖证书与纪念品因组委会经费有限,未获奖者不再发纪念品。获奖证书具有一定权威性,可作为升学、分配、求职、评定职称等的重要依据。

二、所有获奖作品我们将负责向有关报刊杂志推荐发表,并组织部分获奖作品结集出版,其信息会及时与作者联系。

三、本次大赛既无赞助单位,亦未收到任何参赛费,为使大赛圆满成功,经研究决定,每篇获奖作品收取评选费、证书邮寄费、作品推荐与出版赞助费35元整。

四、所有获奖作者务请元月1日前以当地邮戳为准将填好的作品资料卡连同所需费用既往大赛徐xx,邮编414000,收到您的资料卡和费用后,我们即寄发证书与纪念品,附评委名单梅实知名作家、李自由知名作家、毛健作家、李占卿画家、任先达文学博士、极光诗人、刘志敏学者、法律顾问宋君健教授、律师,后加盖红色公章。

接到通知后,我高兴了好一阵子,可静下心来想,才发现有些不妥:既然获了奖,又为什么还要交钱?我月薪不足200元,35元并不是小数目。可是,那二等奖的荣誉证书对我着实有诱惑力,如今,不是有很多人花钱买名誉吗?结集出版的话,我的作品就能与读者见面了,那岂不是笔精神财富?

我迟疑了一段时间,连通知的日期都超过了10天,我还是把钱寄了去。我担心迟了人家会不理,可能把钱退回来呢。还好,我很快收到了荣誉证书和纪念品,但都是一些不值钱的纸片片。果然不出我所料,结集出版的事泥牛入海,晋升中级职称仍要考试,那荣誉证书半点作用也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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