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楼一夜听冬雨
晚风落花揉碎梦,细雨轻拂夜归人。
夜间,在电脑前敲写文字累了,走上阳台,舒展下身体。发现外面不知什么时候飘起小雨,丝丝地沁入肌肤中,带着夜的温柔。
很久没有感受雨的滋润了。曾经在熬夜的时候,很喜欢这样的细雨,尤其是冬夜。站在窗前,听风吹雨,或是雨打芭蕉,点点滴滴,有空阶滴到明的感觉。想到世事浮沉雨打萍,剪不断,理还乱的思绪翻卷上来,于是“这次第,怎一个愁字了得”。不过如今却是喜欢早早上床,很难找到当初的那份诗意了。于是在叮咚声脆中,斜靠床头,捧一本书,听点轻柔的曲子;再迷迷糊糊地跌入时空的幻觉中,散了精神,掩了眼皮,沉沉地睡去。梦里再一袭烟雨拂面,或是伊人戏溅起一汪清水,凉凉地洒在脸上,一股世俗的浮躁气也就在梦里的微笑中消解掉了。
其实还是觉得雨夜比较适合看点唐诗宋词的,错落有致的雨点声,带着氤氲的空气,最能够勾引出那些诗词中泅着的、漫漶着的淋漓湿意。昨天有网友在点评我的文帖时用了淋漓这个词,对,就是这感觉。一层一层地在心头照抚开了,湿漉漉的一片,春色也就渐渐地爬上心头,相思、离别、伤情,无一不被渲染得水洇洇,绿汪汪。那一抹春草的碧绿,柔软,也就将心头挑拨得微痒痒,恨不能将文字折做了一渡船,将自己载了去那烟雨迷?中。
庄子的《齐物论》中曾谈到“天籁”,大自然中,如大风起的“呼呼”声,是属于天籁,而风吹到竹子、山石等天地万窍,万窍应而作响,这就是地籁,而人类听到了万物之应和声,觉得和谐悦耳,于是就用各种乐器将之模拟出来,这就是人籁。从庄子的解释上说,我所听到的雨声是属于天籁,而各种雨打芭蕉声、雨滴阶前声、雨敲屋檐声,都是属于地籁了,而CD中流淌出的清泉流水音乐,都是属于人籁。庄子讲人应该由此做到忘我,一切听取自然之音,不应让人籁扰了耳目心神。不过我想我是难于做到坐忘,甚至我并不是只喜欢雨声,因为很多时候,我都是同时在室内放着人籁音乐。我喜欢下雨所带来的那一种心情,在雨丝缠绵中,人的心灵就是会变得细腻丰盈,更容易坠入一些浪漫的幻想中。
站在阳台上,感受雨的清新与舒爽。要是就住在阳台上,那多舒服啊,虽然微有些切肤清凉。陶渊明曾说:北窗下卧,遇凉风暂至,自谓羲皇上人。对应起他的无弦琴和“既解琴中味,何劳弦上音”的注解,又是怎样的一种风雅。他大概是很懂得享受天籁的,几乎达到坐忘的境界吧。而我辈则是粗俗之人,对自然四季轮回的造化还是颇有怨词,所以更多地是要堕入到“不解风情”的俗人之列。
其实说到底,就是一个天性。我之所以喜欢冬雨,就是喜欢那种空阶滴到明,竟然有寸丝不挂的感受。说起寸丝不挂,想起一个禅林典故:尼姑玄机去往参雪峰禅师,雪峰问她,既是玄妙之机,一天可以织多少布?玄机自负地答道:“寸丝不挂!”寸丝不挂的原意是赤身裸体,玄机借以表示自己不受任何外物的牵制,洒脱无碍,说完就转身得意离去。雪峰目送她的背影,突唤了一声:“袈裟角拖地了!”玄机慌忙回头察看,只听得雪峰拊掌而笑:好一个“寸丝不挂”!
好一个“寸丝不挂”!想我辈俗人,又有几人可以做到?《红楼梦》中的僧道二人所唱的《好了歌》的:世人都晓神仙好,惟有功名忘不了!古今将相在何方?荒冢一堆草没了。世人都晓神仙好,只有金银忘不了!终朝只恨聚无多,及到多时眼闭了。世人都晓神仙好,只有娇妻忘不了!君生日日说恩情,君死又随人去了。世人只晓神仙好,只有儿孙忘不了!痴心父母古来多,孝顺子孙谁见了?功名利禄,娇妻爱子,全都心头的牵绊,要做到“寸丝不挂”,明心见性,谈何容易!
如果真的想要做到“寸丝不挂”,大概也就承受许多的非议吧。就好象竹林七贤中的刘伶,他只不过喜欢酒后在屋子里脱光了,“寸丝不挂”地裸奔,就有人来唧唧歪歪,还好刘伶也算是个人物,昂然地回答他说:我以天地为房屋,以房屋为衣裳,你怎么跑到我裤子里来了?
只是刘伶终究还是不够洒脱,他也只不过是在自己屋里让肌肤与天籁亲密接触。现代社会中,在大街上、大庭广众下裸奔的人都为数不少了。
所以还是苏东坡来得潇洒自在:莫听穿林打叶声,何妨吟啸且徐行。竹杖芒鞋轻胜马,谁怕。一蓑烟雨任平生。料峭春风吹酒醒。微冷。山头斜照却相迎。回首向来潇洒处。归去。也无风雨也无晴。竹杖芒鞋,穿林而过,雨嘛,只不过用来醒酒的而已,一蓑烟雨任平生也无妨,人生的风景,自是“也无风雨也无晴”。
清晨,推开窗。经过一夜的冬雨洗礼,街道显得空旷干净。独自走入空寂的街,无心撑伞,茫茫的人群与迷离的天宇一起擦肩,脸庞有雨点轻轻拂过,悄然无声的落地,也落入我浅浅的心灵,是畅意的淋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