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缝间滑过的爱
蝶约了我好几次,一起出游,都被我不冷不热地支给了以后的岁月。不是蝶不好看,若是个丑女,一口回绝不就完了。蝶很漂亮,起码在我近二十年审美观渐趋老化的观念里,她称得上最美的一个:长发,薄唇,杏眼。身材嘛,她说十年前她在这个小城里选美拿过冠军。那是十年前了,小姐!那个时候你才刚刚二十二岁,现在可是两个孩子的妈了。你把自己卖到美容院定居半年都回不到从前那个身段了。不过话说回来,较同龄人比你还是保持得比较成功,但不要再提从前了。这些话我没有说给她听,是心里想的。我是文人,一个码字的穷酸文人,说话得讲究个度,千万莫伤人,这是古训。是我那个死去的玩了一辈子笔杆子的爹告诫我的。那时候我刚刚懂事,懂事了就知道别伤人,也别被人伤。所以现在我一直人缘极佳,爹在九泉之下该瞑目的,摊上这么个懂事听话的儿子。
蝶又约我,电话里带着哭腔。我最怕女人哭,当年妻子就是哭进我的怀抱的,一搂就是二十年。平平仄仄的生活还算比较有韵律。因为没给婚姻的话题提供反面教材,上帝一感动,给了我一个和我一样懂事听话的儿子。
连孝道都一辈传一辈,这叫留根儿。
我走出家门,我知道蝶每次上网约我都快乐如百灵,尽管我一次也未赴约。这一次她带着哭腔,一定有事儿,或者是大事儿。
妻忙活着浇阳台上的花儿,眼皮也没撩一下,声音像一盆冷水从三楼砸了下来:又去谁家整稿啊,早点回来!我抬头望着楼上那个略显臃肿的身影,没有回答。我不知道怎么回答,单独去见一个异性朋友,还是个比我小八岁的“美女”,实在是心虚得不好回答。我的心已经设想了好几种男女之间最浪漫的事儿,我是文人,丰富的想象力是天性。只是想象,不去实现,这算不算正常?
我觉得我不正常了。脸红心跳,还没见面就这样,见了又会怎样?四十岁的老男人啊!我心里支起一面镜子,镜中的自己眼角松懈,像要老还没老的榆树皮,数量渐增的白发在镜子里狞笑,顶数这目光,我觉得它依然纯净,可不像心里偶尔会生出蔓藤一样的情感,纠纠缠缠地还得找理智来摆脱。
这辈子我就指着这目光炫耀清高了。
咖啡厅。
浪漫的轻音乐似乎又将我带回了年轻的时候。我循着音乐在找着逝去的很多飘渺的思绪,太多的憧憬,是那个青涩年代的梦。梦,一个个的膨胀成巨大的泡,浮生的过程中又一个个破裂,就如小孩子吹出的那些肥皂泡,每一个里面都是一个彩色的梦。我在感慨之际,就听见角落里传来一个声音:叶主编,我在这儿!
这声音我熟悉,虽然只打过两次照面。
你比那次诗歌研讨会上更动人,更有气质了。我在蝶的对面坐下,并夸奖了她。我不是第一次夸女人,但现在夸她是真心的。
是吗?她的目光很柔和,和谐着夕阳投影下气氛的温馨。
我调着面前的咖啡,勺子碰着杯,脆响。很想找个话题,比如说:你找我有事?瞧这话问的,多么的冷血!我否定了。或者:这段时间过得好吗?天哪!虚伪加暧昧!
勺子依旧碰着杯,叮当脆响。
叶主编?对面飘来一丝语音,低低弱弱,象咖啡里漫出来的香气。
嗯?我抬眼,恰巧触到了那道游过来的目光,不偏不倚,汇合在空气里,找不到靠岸的点。
问你个问题。
点找到了。我把目光落在咖啡上,搅拌着她的声音。
请讲。我尽量温文尔雅,掩饰内心的狂跳,我不知道她要问些什么,什么大场合的学术讨论会我没参加过?还怕一个小女人蝶的问话?其实真怕,怕得很。
大场合讨论的是学术,玩的是形式,好应付。说起大场合,就想起和蝶的初次见面:是一个文友将她带进会场的,没想到她对文学很有见地,一番短短的发言,字字很有份量,当时做主持的我就给了她一句很高的评价:你是搞文字的料!或许是这句话给她带来了巨大的动力吧!我深知对于一个想跻身文坛又一脚门里一脚门外的文学爱好者来说,前辈的肯定不亚于一两大麻的劲儿。一两大麻能让人兴奋到什么程度我不知道,反正我这么多年鼓励过很多上进的年轻人,也鼓励出很多好的文学作品,这是我人生的一大乐事。
搞文字的男人,都脱了俗骨了吗?蝶在咖啡里加了块冰糖,纤指捏勺,细细搅动,她问这话时,抬头看着我,那目光里含了几分真诚。
或者该这么讲,俗,谁也脱不了,但是文人,每个人的心里该有自己的一片世外桃源吧。那里恬静,唯美,脱离世俗。文人喜欢每每打理自己的那片境地,借一片想象,净化现实里的争斗,势利,虚伪,狡诈。
你说的这叫逃避。蝶浅吟一口,将这句话借助咖啡的香气移送过来。
哈哈。我适度地笑着,表情很复杂。
音乐换了,是原版的滚滚红尘。小屋里又走进来一对年轻人。男孩拥着女孩的腰,诺大的一个挎包斜搭在女孩身上,一直垂到屁股下面。他们在另一个角落里坐下,男孩上女孩脸上吧嗒亲了一口,现在的年轻人!
不是逃避,更喜欢与世无争。我更正着蝶的措辞。
文人活得太累,象长着太多触角的一种动物,这触角保护着心理的很多不与人知的脆弱,所以习惯拒人与千里之外。蝶双手托腮,语气轻盈。
我感觉心里有一点痛感,心脏是健康的,前几天全面检查过。是蝶的话儿碰到了我的触角,我也是长着触角的动物?
接着说。我目光示意。
渴求沟通,又拒绝沟通。清心寡欲是梦,清新的诱惑是真,活在梦里,孤芳自赏,走在真里,小心翼翼。看不惯利欲熏心,又哪一天能离得开利与欲的争夺?我,看不惯文人。
蝶的语调压低,目光依然盯着我看。
咖啡有点苦,我加了块糖,喝到口里还有点凉,我喊人换了一杯。
窗外的夜色变得朦胧起来,刚刚还余晖洒在草坪上熠熠发光呢,只这么一会功夫,夜幕就拉下来了,街上开始有了三三俩俩晚饭后散步的人群了。
比如你现在,我就不喜欢你这个样子,一就是一,二就是二,什么都放在肚子里酝酿,构思,彩排,上演,自己是演员,又是观众,多累呀!就像这杯咖啡,蝶将杯子端起,直视我的眼睛:我喝的是咖啡,你喝的就是文化,是哲理,是人生,真搞不懂,你们就像红尘之外的另类。
神秘?
是悲哀。
何谓悲哀?
即使喜欢一个人,也不会轻易表露,你们会设想出千百种负面的影响,每一种都承受不起,情愿放弃。
你是什么人?为什么要剖析文人?
因为我爱上了文人。
短暂的沉默。我的勺子又碰到杯,脆响。
这么多年,我喝茶从来都是慢斟慢饮,清托慢放的,今天怎么了?
我感到一股灼热从对面袭来,火辣辣的目光仿佛烧灼了我的脸,我闻到一股糊味,烧着了硬质贝壳的糊味,我在褪茧吗?或许是吧!一股原始的冲动唆使,我抛出了自己的目光,就像渔者手里的竿在晃动,我钓到了一条美人鱼,就在对面。这一刻,我很惬意。
其实早在我们相识之初我就感受到了蝶对我的微妙情感。我是文人,我不敏感谁敏感?
其实蝶也击中了我的软肋,我就知道我苦寻的那个知己,冥冥之中我已认定了她。
感情是讲缘分,我不可以和她谈感情,所以我们之间永远没有缘分。
这个道理她不会懂,我懂。我知道两个平静的港湾是不能掀起风浪的,会翻船,会死人的。人生才几十年,可不能由着贪欲瞎折腾。
但事实呢?
我已顺着桌子伸出了我雄性的大手,握住了她端杯的纤手,一股湿热,软软的,滑滑的,该是由她小手传递过来的温度。
我看着她的眼睛,那不是火,是一泓泉,清澈,宁静,就如同我梦里追寻的那种安宁。
我知道我已经离开这样的清泉很久了。仿佛这一瞬间,我才知道,追寻恬淡其实是多么苍白的一种说辞!是因为生活里随着年轮的叠加,一切都开始归于平淡,才及其自然地爱上平淡了吧。骨子里原本就带有很多地渴望。那渴望是休眠的一座火山,或许没有遇到蝶会一直休眠下去,或许蝶也只是一次人生的插曲吧,不遇这个蝶还会遇那个蝶的。
我欣赏着对面的目光,就如同接触一个一触即发的燃点。
窗外的夜色愈浓。我们在沉默中升温着彼此来自心底的文明的欲望。我称它为文明是因为它确实为纯纯的一种渴望,关于感情,而非肉体。或许这种感觉有一天会升级到肉体的欲望,但不是现在,我很清醒。
蝶的小手在我的手心里开始了微微的潮湿。你很紧张吗?我就势用另一只手摸了摸她的额头,她的脸一下腾的一下红了起来,那红晕对此时的我简直就是一种诱惑,我辨不清这诱惑里含有多少非分之想,反正我的清醒就在刹那如同一脚踩空了楼梯的感觉。我有了一点心理微妙的躁动了。
电话铃声响起,是从我口袋里传出来的。
我松开了紧抓住蝶的手,接了电话。里面传来老婆嗔怪的声音:回不回来吃饭呀?做了你最爱吃的牛肉炖地瓜了,菜都凉了啊!
嗯,别等我了,在组稿。电话挂断了,蝶纤手掩口,偷乐:这就是你们男人,撒谎的时候是不是连自己都深信不疑?
呵呵。我笑。
我忽然想起了什么:蝶,你饿了吧?我们该找个地方吃饭了。
不饿,忙你的,你先组稿。
我笑,蝶也笑。
我们选了一处僻静街道的饺子馆。蝶说上车饺子下车面,算是为她饯行。我疑惑:你要去哪里?
预制板间隔的小单间,我们相向而坐。昏黄的灯光下,我感觉我们好像一对情侣。饺子冒着热气,在两个人中间腾起了丝丝薄雾。
蝶看了我一眼,从挎包里拿出一瓶红酒。你是有备而来?她没有回答,旋开瓶盖。
我滴酒不沾。我顺口说出这句话,说完就后悔了。
是男人不?她继续小心地擦拭着两个空杯,头也没抬。
当然!纯正的男人。我在为刚才的话儿往回抹着弯儿。
不饮酒的男人不是男人。况且你是个搞文的人,酒还是一种文化呢!岂有不接触之理?她抬头看了我一眼,满满的一杯红酒已经递到我面前。
说真的,我真不能喝酒,有一次场面的应酬,一杯啤酒下肚就已经红头涨脸,象包公转世。从那以后圈里人都叫我一杯红。我是男人中少有的窝囊废。但这些不能和蝶说的,我深知破坏一种氛围是何等的罪过!我的良知,情感都担不起这罪名,今晚,就是毒药,我也豁出去了!
我端起杯,想说点什么:为了相识?为了相知?还是为了?我们之间有爱吗?蝶摆手示意,她真是个凡间精灵!仿佛读懂了我的心思,不让我开口,似乎任何一句话在这个时刻都显得多余。这一刻,我也触到了她眼神里流露出来的复杂情感:也狂热,也悲凉。
我们轻轻的碰了一下杯,蝶微蹙眉头,一饮而尽,我也一扬脖,豪灌下去。
酒一下肚,不到五秒钟,一股带着兴奋的热流迅速从心里弥漫开来,我看到了商朝的妲己,宋代的李清照,汉朝的貂蝉,重重叠叠附体于蝶的身上。一个集才气,美貌于一身的蝶玉手轻抬,朱唇微启,任淡淡酒香的液体缓缓地流入她的体内,又是满满一杯。
我按住握着酒瓶的她的手,微烫:不能再喝了。我的声音从未有过如此的温和,我被我自己的这个声音所打动。我静静地望着一朵桃花:原来女人在醉酒的时刻竟是如此的销人魂魄!女人生来就是征服男人的,瞧这女人的神态,眼神,我感觉我周身的每一处毛孔都被这暖暖的感觉所充盈,抚摸着,我竟那么心甘情愿地被这种感应里的温情乖乖的俘虏着。这真是不可思议的一种情结!
她宛然一笑,拿眼神瞟了一下我的空杯:不给你倒了,彩霞都飞到你脖子上了。
哈,什么彩霞,是血色残阳。
感觉你正朝气蓬勃呢。
那是你贵妃醉酒,感觉出现时光误差。
我真是喝的有点高,心情如碧波荡漾,总想说点什么,或做点什么。又忽而心情空落落的,总觉得说不出什么,也无法去做到什么。
我抬头,饺子的热气已经散尽,我轻轻地夹了一个,放进蝶面前的小盘里,蝶说了声谢谢,低下了头。这个角度我看到了她长长的睫毛低垂,有种想去摸摸的冲动。我克制住了,我想起了家里的牛肉炖地瓜。
我就要去国外定居了。
哦。我平静地应答,其实心里已经掀起了十二米巨浪。
还,回来吗?我有点结巴。
不回了,蝶轻声叹了口气:希望你能记住今天,记住这个夜晚,我,会想你的。
我也会想你。我说了一句这半辈子最真的话。
街上行人渐稀,歌舞厅里传来鬼哭狼嚎的歌声。夜风很硬,我条件反射的颤抖了一下。蝶拉了拉自己的衣领,然后伸出右手。
要再见吗?我不知怎么,想都没想,一把将她拉入怀中,她很乖地靠在我的肩头,我们相拥了好久,一起接受了来往车辆的检阅。
蝶,走了。
修长的背影给我留下了太多的迷茫。
站了好久,直到那背影消失殆尽,我回转身,走向了归家的路。家里还有牛肉炖地瓜呢!老婆会在家等着,凉了她还会重新热上,我深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