粗俗之粗,高雅之高
前段时间在某网站写了篇杂文,旨在批判而今某些无病呻吟的文风,自认是近来写过的最好的东西,发表之后却引起不小的争议,有拍手称快的,有说走极端的,更有甚者,某位善心大发的文友,语重心长地奉劝作者我尽早拜会心理医生,以免贻误时机,后患无穷。写文章就是让读者看的,就要接受大众的检阅,这我当然懂,所以任何评论我都可以接受,言辞再锋利割伤的都只是我一个人的心。接受可以接受,但不代表可以理解,某位诗人为此专门赋诗一首,以示吾之杂文粗俗汝之诗歌高雅的行径,着实令在下困惑了。试问文字领域里,粗俗之粗高雅之高,究竟几何?而评定粗俗与高雅的标准,又是什么?粗俗和高雅之间,到底隔着几道鸿沟?笔者不才,下面就试着来谈谈这些话题。
粗俗之粗,或许仅仅粗在文字上,正如高雅之高,理应高在思想中,不论粗俗与高雅,终须透过现象看本质。众所周知,古往今来,言辞犀利锋芒毕露的文学家不在少数,从革命时代的鲁迅到和平年代的韩寒,无一不在以笔为武器,来抨击社会潜藏的黑暗,维护公平与正义的和谐环境。正所谓时代造就英雄,革命时代造就了鲁迅,和平年代造就了韩寒,一定程度上说,韩寒其实就是另一个鲁迅——和平年代的鲁迅,从这层意义出发,将韩寒与鲁迅相提并论,说韩寒为一代文学家,实不为过。回到正题,坦白说,抛开思想深度不谈,就其文字本身而言,他们的杂文实在都算不得高雅,尤其是后者,几乎每出一篇,都会引起伪和谐主义者的集体大声讨,就敏感词的力度与数量而言,一万个我们也无法同韩寒相提并论。但你能以此来说他们粗俗吗,你能说他们对待黑暗势力不够尊重不够礼貌吗,难道他们非要放下武器,卑躬屈膝甜言蜜语,倾其所有来展现自己的媚态,才算得上高雅么?莺歌燕语,搔首弄姿,将对方夸成一朵花,就是高雅的唯一标准么?当然,笔者无法同古往今来任何一位文学家相比拟,但道理无疑是相通的。一篇文章,仅凭标题的粗俗,你不能否定内容的高雅,仅凭文字的粗俗,你不能否定思想的高雅,仅凭表面的粗俗,你不能否定内在的高雅。打个粗俗的比喻,正如你戴上一张狗面具,我怎能以此就认定你是条狗呢?类似情况在其他网站同样也出现过,因着结尾的一个“狗仗人势”,笔者的一篇杂文就被真善美编辑硬生生退了稿,理由是粗俗,用词不文明。天地良心,我真的没有在讲笑话。是的,盖棺定论盖棺定论,定论之前,请先找到一张覆盖的棺木,谢谢合作。
粗俗之粗,高雅之高,完全不受文章体裁的限制,不能因为你写诗歌你就高雅,我写杂文我就粗俗,道理不是这么讲的,标准也不是这么定的。我们之所以将文章逐一划分了体裁,要的就是百家争鸣百花齐放,丰富并繁荣我们的文学本身。因之,并非所有的体裁都适合以诗歌的方式来写,以诗歌的方式来写散文,歪打正着或许你会整个散文诗出来,但你以同样的方式来写杂文,难不成你想搞个杂文诗出来么,或者说诗杂文?体裁之争,实在是文学史上最可笑亦最不讲逻辑的争论了,你一个写诗歌的能说人家写小说的语言不够凝练行文太过拖沓么?你一个写小说的能说人家写散文的情节不够生动故事流于平庸么?你一个写散文的能说人家写剧本的人物对话太多场景设置繁琐么?你一个写剧本的能说人家写诗歌的内容单薄不懂标点符号的使用么?同样,你一个写诗歌的言之凿凿说人家写杂文的用词粗俗不感到自个儿可笑么?说到底,写东西的都他妈臆想症患者,那些搞全职的专业的,则是患者中的晚期,一群病人搁那儿探讨谁的病情粗俗谁的病情高雅,谁谁病成了一朵花,谁谁病成了一坨屎,探讨的结果,除了病情会更加严重之外,还能有什么效果?我们说东施效颦可笑,正在于她效颦了西施,她忘了自个儿是哪根葱,如果东施效颦东施,葱恋上了结实的土地而非飘渺的天空,那有何不可呢?嗯,找准自个儿位置,定好自个儿坐标,搞清楚自个儿是啥东西,比什么都重要。
粗俗和高雅之间本没有不可逾越的鸿沟,粗在点子上的粗俗,是另一种高雅,而低在思想上的高雅,也是另一种粗俗。凡事都讲究个度,或者说所谓的界限,往深了说往哲学上讲,那叫量变与质变——当量变达到一定程度就产生了质变,文字也不例外。粗俗一旦粗过了头,粗个恶俗出来,自然同高雅八竿子也打不着,满纸污秽的文学作品,不是男盗女娼就是奸淫掳掠的,任其高雅想来也高雅不到哪里去,而同时,我们也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不能一刀切一概论,任何东西都有其两面性,满纸污秽的文学作品背后,或许正闪耀着最圣洁的智慧之光,是很多周吴郑王的传统作品所不可企及的。我国明代长篇小说《金瓶梅》,堪称文学作品中满纸污秽的典型代表,更一度被列为禁书而为世人所不屑,但你能因之而否定它在文学史上无可取代的艺术价值么?你能漠视它在中国古代小说的演进上做出的历史性贡献么?在暴露北宋中叶社会的黑暗和腐败上,同时期还有哪一部作品可拿来与之相媲美?同样地,你今日秋风瘦,明日黄花残,动不动就郎骑竹马来绕床弄青梅的,把诗歌整得比散文还散,把散文搞得比诗歌还诗,也不能以此来判定你写的那就是深情的诗歌,就是优美的散文,就是高雅的真正标准,就不是另一种意义上的粗俗。雅的同时,你问过自己高了没?要知道,高雅高雅,雅在表面,还要高在骨子里。
众所周知,在人性论上,有两个相对的名词叫伪君子和真小人,引申到写作领域,同样有两个相对的名词,请容许笔者姑且也这么叫一下:伪高雅和真粗俗。是的,换一个角度,退一步讲,我们来谈谈伪高雅和真粗俗。扪心自问,人性论上伪君子的笑里藏刀和真小人的真枪实剑,哪一个更令人憎恶呢?人前嘘寒问暖背后落井下石,人前落井下石背后同样落井下石,哪一个来得更爽快呢?世间最严酷的死刑怕不是一枪致命,不是见血封喉,而是不得好死——求生不得求死不能。嗯,死也要让你死得委婉一点,曲折一点,死也要邀你先在刀刃上跳支醉人的探戈。而写作领域里,伪高雅和真粗俗的最大区别是,真粗俗是在大庭广众之下旁若无人地看激情戏,伪高雅则羞涩地捂起眼睛,隔着指缝向外看。同样是看,但人家伪高雅就来得可爱多了。不错,那用以示人的高雅文字,正是伪高雅者捂起眼睛的一双手,亲爱的读者,你看得到么?
嬉笑怒骂,皆成文章,粗俗和高雅本无严格的界限,亦构不成所谓的矛盾,粗俗和高雅最完美的结合就是分道扬镳,各走各道,互相残杀那是江湖中人的一贯路数,江湖早已成浮云,我们就不跟着掺和了。粗俗之粗,高雅之高,行文之余,只要作者掌握好自个儿的火候,一切全凭个人喜好,绝无优劣之分。正如你生性喜欢吃萝卜,你就去吃你的萝卜,我吃青菜吃得正爽,吃得爽歪歪,你明明流着哈喇子,就不要再上来横插一杠子——抨击我的青菜不如你的萝卜白了。
2010.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