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徒留衣袂苍黄

2013-10-02 15:45 作者:余清明 阅读量:249 推荐0次 | 我要投稿

断断续续,花去一周时间方读完这本《浮夸》,仿若幼时过年分得的几枚糖果,私下里总要斟酌数次,才舍得吃完。太喜欢一件东西,于我来说,潜意识中总是带着某种莫名的克制。如若分为两种方式,囫囵吞枣和细嚼慢咽,我定然属于后者。

这是一部关乎爱情的短篇小说集。在我有限的写作经验里,我发现,爱情,其实并不好写,太跌宕起伏,让人读了未免不真实,抑或同他人撞车,一不小心落了俗套,太平淡无奇,又让人读不下去,这个平衡点实在难以把握。值得称赞的是,熹微做到了,十八篇故事逐一看下来,唏嘘感叹之余,我竟有种走不出去的感觉,放下书本外出散步,巷道口里狭路相逢的姑娘,每一个看上去都是阮茵茵,或者桀骜不驯的微澜。没错,你会发现,他们是有呼吸的,他们就在你身旁。在长篇的阅读过程中,这并不稀奇,而短篇,于我还是第一次。

十八篇故事中,有三篇我是在杂志里读过的,分别是《树洞》《残局》和《路过蜻蜓》。或许因为它不太像小说,又或者以长篇幅的独白作结,三篇里面,印象最深的当属《树洞》,记得当时我还做过摘抄,那些撩动心弦的句子,实在太过珍贵。《路过蜻蜓》则更文艺,相信读过此篇的人,断不会忘记那条心心念念的红裙子,以及少女的缱绻心事。平心而论,我不喜欢《残局》的情节,读它的过程中,仿似一直在和女主角较劲:为何随随便便找个“老头子”嫁了?能够引起读者的气愤,这,或许也是作者的成功之处。

不得不指出《微澜》,特别指出。倒不是因为它多么别具匠心,而是,我生活的这座村落,正有着那么一位女子。未满三十岁,已历经数次婚姻,最久一次也不过三四个月,在风气尚未开化的乡村,她自然很快被贴上了各种污浊的标签。对于爱情,我始终相信她是葆有一份赤诚之心的,每一场恋情她都是拼尽全力的,可悲的只是,她待嫁的身体里,却生就了一颗永远十七岁的灵魂,在等待,在辗转,终归走不出来。读罢《微澜》,我更加肯定了自己的想法。有些人的一生,或许只能在路上,漂泊。

倘若标题有好坏之分,那么,我最喜欢的是《看完烟火再回去》,相较而言,我以为,这是同内容最为契合的一篇。随性、自然,仿若只是主人公无心的一句话。反观其他,我发现,熹微有时似乎热衷于使用情绪词,譬如《失落》譬如《不朽》,甚或干脆来个《过眼云烟》,这些未免有哪里不好,写作者们或许都有这个困惑,取标题同取人名一样令人为难,只是,细细读下来,还是有些不太妥帖的感觉。当然,这也不过个人之见,无谓对错。

既说起标题,索性就来谈谈人名。我喜欢熹微那些有着民国味道的人物名字,周觉民,孙佩珊,不是说它们有多悦耳,而是一种味道,一种气场——衣袂翻飞的民国巷弄,由不得令人生出几分怀恋来。再者,《树洞》里的柴向南和贝小湖,以柴和贝做姓,以邻家男女般的向南和小湖为名,分明看得出作者的用心良苦,也是我喜欢的类型。而数次出现的葛栖迟,原谅我真的无法顺遂地读出。是的,有几个名字是重复出现在不同的故事中的,我深以为,它们不是单独的,而是一个系列,当做系列小说来读,反而平添了几分味道,也是不错的搭配。

最终还是要说回到风格上。从杂志一路追看到文集,熹微最为吸引我的,还是她的行文风格。正如《浮夸》前言部分何小竹的评语,“沉静而透明,吻合于呼吸与心跳的自然节奏”,对此,我深以为是。自始至终,我窃以为一个作家最值得称道的恰恰是他的风格,情节之类甚至无关紧要,时日久长,阅历渐丰,“情节饱满”甚至是一桩顺其自然的事,而个人风格,却是不可多得的。

《浮夸》的腰封上,有这么一句话:当爱成浮夸,时光难再回。我斗胆献丑一回,也来写下一句:当爱成浮夸,徒留衣袂苍黄。斯人已去,那曾擦肩的衣袂上,斑斑苍黄,写满的都是原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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