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鸡为什么猴不怕
人们常说:“要杀鸡给猴看”。意思是通过杀鸡让猴敬畏、害怕。但今日之“猴”似乎麻木,杀鸡再多也不害怕。读罢下面三则报道,我忽心生大胆,我们的反腐应该杀猴给猴看,甚至可以杀“虎”让猴看。
新华社北京8月1日电:自去年(2005年)2月以来,全国银行业金融机构累计发生各类案件1769件,涉案金额80多亿元。其中,经济案件和违规经营案件1337件,涉案金额20多亿;盗窃案、抢劫案和诈骗案432件,涉案金额60多亿元。共处理各类涉案人员1887人,追究其他有关责任人员6624人。
新华社北京7月31日电:从2005年8月到2006年6月,全国共查处商业贿赂案件6972件,涉案金额19.63亿元。其中,工程建设、医药购销等六大领域和银行信贷、证券期贷等九个方面的案件5480件,占案件总数的78.6%;涉案金额16.04亿元,占总数的23.0%;涉案金额5.08亿元,占总金额的25.9%;涉及厅局级干部49人,县处级干部367人。
《经济日报》8月30日报道:记者从8月29日召开的银行业案件专项治理第九次工作会议上获悉,自2005年案件专项治理以来1997名“金融蛀虫”被处理,其中处理管理人员739人,刑事处罚658人。
读文思理,陈毅同志“手莫伸,伸手必被捉”的警句回响耳边。静神反思,我们目前在反腐问题上为什么会形成杀鸡猴不怕的尴尬局面呢?笔者认为这里的主要问题首先是鸡气命太小,不足以震慑猴的“精明”;其次鸡不是猴的同类,猴会侥幸,猴会心想,是鸡,你尽管杀吧!杀的越多我越安全。根据动物试验表明,同类被杀或自然死去,其同类才会产生害怕和悲悯。
依理推之,反腐现在已不是杀鸡的问题,而应该杀猴,必要时还应杀几只“虎”。“三反五反”时不就叫“打老虎”吗?此老虎与彼老虎已今非昔比了,不但要打,还要大打、狠打,打它个落花流水想也无妨。否则,什么要解决社会分配不公,两极分化,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运行秩序,构建和谐社会,恐怕只能是说说而已。
男人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