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房产拍卖会
近年来,房地产拍卖在我国日趋盛行,涉案房地产、抵债房地产、二手房地产、闲置房地产等通过拍卖这种特殊的买卖方式进行处置或转让已非常普遍。
房地产拍卖能在公开竞价的基础上,快速促成房地产交易行为,实现商品价值的最大化。我对拍卖行业并不熟悉,可已是第二回参加房产拍卖会了。
第一次受朋友陶建军之托,去城北艺术中心剧场参加拍卖会还是三年前,当时市政府拆迁安置所在各个地段有一批空置房要处理,于是进行了一场公开的拍卖会。
拍卖大厅坐无虚席,参加的大多是炒房产的房产中介所工作人员,也有一些购房自住的买主,现场气氛非常热烈,竞买者频频高举手中的竞买号牌,叫价声此起彼伏、绵延不绝。
我事先已与陶建军商量好了心理接受价,在几次举牌之后,以一次性大跨度地加价,响亮地嚷了一次,现场有很多人惊诧地回头看了我们一眼,不再叫价了。
最终伴着“当”的一声锤响由拍卖师宣布成交,陶建军以48.8万元中标购买了一套面积120平方的城北公寓楼。
据我了解,举行房地产拍卖会,其实质是房产出让人委托具有拍卖资格的中介机构代理,通过拍卖以一种竞价的方式转移产权的行为。
这确实是一种吸引买受人参与的形式,也是买卖市场角逐的最具体表现。
在拍卖会上,拍卖师站在讲台上对着话筒,先作自我介绍,再出示自己的证书并报出编号,然后讲述着拍卖规则。
在报价之前,介绍了一番房产情况之后,就报出了底价。
“这套房子的底价为45万元。现在加2千元,以45.2万元起价,有哪位先生愿意出45.2万元购买这套房子?”
“请把握机会,这套房子就属于您了……”
拍卖师那洪亮的声音、煽情的语言不时在空中回荡着。
而台下的买家则彼此交头接耳,因为大家都是有备而来、志在必得,于是频频举牌,竞买声一浪高过一浪。
拍卖场上响起了一阵阵热烈的报价、叫价声……
拍卖师最后的动作是一锤定音,而买家是面带微笑高昂着头骄傲地走出拍卖场。
平生第一次参加拍卖会,我对拍卖会的感觉还是不错的,也知道了拍卖原来是这么回事?
拍卖是指以公开竞价的形式,将特定物品或者财产权利转让给最高应价者的买卖方式。拍卖走的程序是公告、预展、竞买登记、拍卖会。
拍卖的物品并不一定是别人不要的东西或者是二手旧货才会送到拍卖行进行拍卖,拍卖也是买卖,而且是一种很好的销售方式,更是一种促销产品的行为艺术。
而房地产拍卖,是指拍卖公司受银行、司法机关等单位或社会个人的委托,向社会公告房地产出售信息,通过竞拍人竞拍的方式使房地产所有权发生转移。
根据我国《拍卖法》的规定,拍卖标的应当是委托人所有或者依法可以处分的物品或者财产权利。根据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房地产分为已取得权属证书和未取得权属证书的两类。除不得转让的房地产外,依法可以转让。也就当然可以通过拍卖的形式转让。
我第二次参加房产拍卖会是在2012年4月17日上午,这次也是受朋友朱明军之托,我来到城北便民中心三楼上虞市招投标中心会场。
主持的拍卖师是杭州拍卖行公司绍兴分公司的沈志强,拍卖的是座落在金渔湾98号2幢架空一楼面积90平方的一套住宅,底价51万元。
这次参加拍卖会的竞买者不多,总共才十多个人,除了99号的朱明军和66号的女债权人外,几乎都是房产中介所工作人员。这个时期还炒房产恐怕只剩下中介行业新手了吧!哈哈……
最搞笑的是,这次拍卖会我第一次领教了原来并不熟悉的竞买人大家竟互相串通形成联盟压标。
有人在会前门口相遇聚集时就提出压价在52万元成交,只要大家不举牌,事后每个竞买人分钱1000元。而会议中途又一次提出大家每人只能分钱500元了,更为滑己的是那个女债权人狮子大开口,她一人要拿3500元。哈哈……
这套房子最后以53.6万元成交,被一家房产中介所女老板以低价拿走。据说是二家房产中介所合作吃进。
讲老实话,这套被人民法院裁定查封的房子的确拍卖得比较便宜,90平方的房子,才53.6万元,加上2.6万元的拍卖佣金,也只有56.2万元,真的不贵!
但这套房子的最大弊病是清场难,按理说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财产,应该由人民法院提供过户依据,拍卖后依法协助清场。
可在4月16日下午朱明军去报名时,我看到的资料上已写明,法院与拍卖行不负责清场,由竞买者自己清场,这已经是一个麻烦。
而最主要的是人民法院有过七次执行文书,可见执行难度之大。我又问了拍卖行登记的工作人员,原房主有几套房子?他们回答我说只有一套房子。对于独套房子,据我了解,不能强迫搬出而且原房主还有优先承租权。
我把自己分析判断的结果告诉了朱明军,朱明军他回去后作了调查,原房主的老婆虽在银行当中层领导,可已离婚了。原房主是开担保公司失败负债的,涉足这种行业的人不会被人轻易搬出,何况此人昼出夜伏难以见到本人。
我让朱明军举了三次牌,在53万元的价位上放弃了。
我认为,这套房子虽然被人民法院强制拍卖,但法律手续并不规范,存有后遗症,事后会遭受经济损失。所以这套房子尽管便宜但并不足惜!
我参加了二回房产拍卖会,对二位朋友起到了把关的作用,对自我也有着不同的感受。
我以为成功的拍卖会,不管是拍卖行还是委托人或是竞拍人,都要在法律的名义下规范拍卖,尽可能消除不利因素,给三方带来良好的回报,以保护拍卖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