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知的发现
良知的丢失是道德的沦陷,良知的发现是道德的回补。违法犯罪是良知的丢失,违法犯罪后的补救是良知的发现。现实生活中我们会遇到一部分人盗窃后,将各种重要证件退寄给失主。交通媚事后及时报警抢救伤者,强奸犯在性侵犯时放弃侵犯等等,这些违法犯罪后的补救行为,社会上给了一个争议的名称,叫做“次道德”。那么次道德应该肯定呢,还是否定呢?社会上争议很大。有的学者主张将次道德与亚道德等同起来;有的学者主张将次道德归入道德范畴内;有的学者主张将次道德归入非道德范畴内。本人认为,要分别的对待。对于犯罪中止行为应该加以肯定,法律上也是这样规定的。对于其它的次道德行为,我们社会应以宽容的态度评价这些次道德行为。虽然不能提倡,但社会应该容忍这种现象的存在。
构成道德内心的基本准则是人们的良知。良知是人一种天赋的道德观念。具体包括三个方面:知耻、知愧、知恩。一个人做了坏事知道羞耻,做了错事知道愧疚,受人恩惠知道报恩,这就是我们起码的良知。失去其中之一,都可以称为良知的丢失。违法犯罪行为就是不知耻的良知缺省的行为。而违法犯罪后所实施的次道德行为,就是知愧的行为。因为知愧所以良知未彻底泯灭。
良知是我们道德的底线。冲破了这道德底线,我们的良知就会失去。就让我们来看看小悦悦事件。这原本是一件普通的交通逃逸案件。我们先不说肇事者的犯罪行为,而去观察一下十几个过路人见死不救的行为。他们不救的行为理由无非是没有看见,或怕被害家属讹诈。其内心就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思想的作怪。人心冷漠折射出我们社会道德的沦丧,理应受到全社会的谴责。但另一侧面值得我们反思。我们的道德教育是否欠缺,我们只重视经济发展,鼓励物质上的追求,而忽略了精神道德层次方面的教育。所以提倡社会主义荣辱观,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尤为重要。
良知的缺省,道德的沦丧,在很大的程度上是取决于我们社会诚信的缺乏。没有诚信的社会,人们对什么事情都会持怀疑的态度。在真实与虚假难以区分的情况下,就会产生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思想。如老人摔倒,没有人敢去搀扶,其内心就是产生老人及亲属是否会讹诈自己担心,从而用冷漠目光放弃去搀扶想法。这一放弃的思想恰恰触碰了我们的道德底线让道德失去。而尔后回顾自己不搀扶的行为,发现自己应当做这举手之劳的事情而后悔莫及,这就是良知的发现。良知发现后,不采取具体行为,只仅是思想上的思维,如果良知发现后,又采取补救的行为,这才是真正的道德回归。社会的诚信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我们道德规范,一个缺省诚信的社会,还有什么人会相信谁呢?失去了诚信,必将失去道德,更严重的是失去民心。所以良知的重现,道德的回归是不幸中的万幸。如果连起码的良知不能重现,道德只能进一步恶化,那么我们还用什么来评价这个社会。
对于次道德行为,我们社会应以宽容的态度,容忍这种现象的存在。在实践中我们也是这样应对的。就拿犯罪中止行为而言,在犯罪过程中自动弃或自动有效防止犯罪后果发生,这种中止行为刑法明确规定在量刑时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从法律上加以肯定。但对于犯罪后将证件退还给失主,或劫财不劫色,要财不要命,之类的次道德行为,法律上也不会加以肯定,社会也不会提倡,只是一种容忍。
有人说“面对邪恶情感的麻痹是良知丧失的重大信号,面地危难情感的冷漠是道德沦丧的开始。”马克思主义伦理学认为,正义与否的客观标准主要在于其行为是否符合社会发展的要求与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面对邪恶我们采取明哲保身,麻痹行为,显然是不符合社会发展要求,也是背离人民群众利益的,应当受到道德的谴责。道德是人生帆船的压舱石,是构成社会思想基础的基石。面对危难降临,我们是学范跑跑临阵脱逃,只顾自己,还是见义勇为呢,我想义不容辞的基本道德应该还是要俱备的。
财产的丢失不可怕,可以重置。良知的失去,就很遗撼。良知的重现应该得到我们的宽容。因为毕竟是一种道德的回补。良知的重现让我们看到了唤醒良知的希望,让我们看到这个民族并不是没有希望。丧失良知的毕竟是少数人,我们相信极大部分人的良知是鲜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