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奇怪的怪癖
在新浪微薄看见一首新歌的MV,是HotChelleRae乐队的<Honestly>。第一次看MV是歌词字幕版的。在接触欧美有些摇滚风味的音乐前,是觉得自己从来都不会听那些音乐的,后来有次听了JustinBieber的歌,又顺着他知道了Usher,接着又像顺藤摸瓜一样知道了R.Kelly。后来就没怎么去听了,总之觉得黑人的rap风格要强烈很多,而听JustinBieber是因为他和表弟的年龄相仿,听着听着就忍不住想起这两年都战斗在高考一线的他。
其实我不是想说摇滚乐的,只是有时候一个念头蹦出来的时候,就一发不可收拾。那天我们去吃火锅,听见颗粒说,她什么都吃,除了麻花。我就想了很长时间,我不吃什么呢?我没有不喜欢吃的东西,不会吧。以前讨厌吃土豆,后来在她们的影响下也不讨厌了。还学会了把番茄拿来烫火锅吃。
现在就想到了歌。歌的确是有偏好的,这个对于我来说,和食物还是有很大的差距。桃桃喜欢的是金莎,姗姗是个才女,老少皆宜的歌她都接受。今天还见一个芬兰乐队版的《爱情买卖》,比起之前凤凰传奇那种耍赖的声调,芬兰乐队听起来文艺多了。不过还是很搞笑。
和同龄人的童年还是有很大的差距。初中小学的同学,那个时代,他们有喜欢的歌手喜欢的歌,还有喜欢的画帖动画片和零食。有些爱好深刻的人甚至把歌词专门抄在一个笔记本上,贴着明星们的大头贴。记得那时我唯一有的一张磁带就是蔡依林的,里边有当时流行的七十二变,为了听那个磁带,还专门买了一个磁带播放机,后来就再也没买过磁带。
不过现在想来,还是挺欣慰的。有个喜欢的歌手叫陈奕迅。
对了,这就是我其中的一个怪癖呀。比如在书店看见一本书很有感觉,就会买回来,就想现在还放在书架上只看了八页的《在路上》一样。大一有次压抑得发狂的时候,在超市把每种好看包装的饼干买回来了,放在储物柜里堆了一大箱,不过后来发现有些饼干真的难吃得要命。
说实话,对于相处不久人,是不能了解他的怪癖的。
写于2012/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