鸣凤,唱一首绝恋的歌
鸣凤,巴金笔下虚构的一个悲情女子。八岁被卖到高家为婢,后爱上高家三少爷觉慧,十七岁被逼嫁给冯乐山做妾,为坚守爱情,她毅然决然的选择投湖自杀。
写在前面
她只是一个悲情的女子,纵有较好的容颜,智慧的头脑,也把握不了自己的命运。因为她是婢女,是有钱人家的丫鬟,是封建社会的又一个牺牲品。
她的生活单调而枯燥,不过是帮少爷小姐张罗日常的一些琐事。从八岁被卖进高家的那一刻起,她的一生便注定是个悲剧。打骂是常有之事,忍一忍就过去了。她漂亮,可惜并不是小姐,只能穿些破旧的衣服,她聪颖,只是除了死去的小姐,再没有人会教她识字。
如果不是遇到三少爷,她的一生不过就是一张白纸。遇到就遇到了,可她偏偏爱了,爱就爱了,可巧的是,她偏偏爱得那么认真。她太过单纯,不容许自己的爱情蒙上一点污垢,她爱的卑微,不曾想过要成为三少爷的妻,能够一辈子做他的丫鬟,就是她最大的幸福。
她小心翼翼的守护着他们的爱情,隐忍而又快乐。在那张白纸上,开始出现红色,黄色,绿色,蓝色……慢慢绘成彩虹。于她,三少爷是火红的太阳,照亮了她阴霾的天空,更是一片蓝色的海洋,有宁静,有骇浪。她默默的站在三少爷身后,他高大巍峨的背影安了她的心,因为那是她的希望。
曾经她只不过是一只蜷缩在角落的小猫,孤独,彷徨。自从有了三少爷的爱,她仿佛是雨后的春笋,刹那间变得苍翠。她深知,他们的爱情与别人的不同,除了沉甸甸,中间还隔着一堵无法逾越的墙。她不是鲤鱼,跃不了龙门。她只是静静的躲在一边,静静的看着三少爷。
若不是太太找她谈话,她会一直等下去。她终于可以离开高公馆,不用做丫鬟,甚至可以享受荣华富贵,代价是毁了他们之间的爱情,给冯乐山做妾。“妾”的字眼,使她惧怕,怕亵渎了她对三少爷纯洁的爱。她无助,只能一遍遍的求太太。
“太太,我不愿意去。”
“我宁愿在公馆里做一辈子的丫头。”
“太太,请你发点慈悲,可怜可怜我吧!”
“太太,救救我吧!”
声音里夹杂着哭泣,一声比一声凄惨。太太可怜她,但可怜归可怜,她不能违背太老爷的命令。给他人做小已是不能改变的事实。
她不再求太太,有一股强大的力量推着她来到三少爷的窗前。她想告诉他,但又不忍心使他为难。手无意中碰到窗子,发出轻微的响声,她期盼他能注意到她,然而他并没有向窗外看去。她又敲了两下窗子,屋内的人依旧没有注意窗外。最后,她轻轻敲了三下,也许是声音太小,三少爷只是自顾自的忙着。可是她并不怨他,她反而更加爱他,她回味着他说的话,想到了死。
其实在太太面前说的“我宁死也不嫁到冯家”并不是威胁。她明白,“死”是卑微女子唯一的出路。她想,她应该放弃他,他的存在,比自己的更重要,她不能让三少爷牺牲他的一切来救她。
出嫁的前一天晚上,她还是抱着可怜的希望来到了三少爷的房间。她知道这是她最后的机会。要么与他永远分离,要么与他长相厮守。尽管后者的可能微乎其微,但她还是想试一试。当他说“再过两天”的时候,一切都已成定局。她摸着他刚刚吻过的唇,自言自语道:“再过两天”。那是他第一次吻她,虽然只是蜻蜓点水的一下,于她,已是最大的承诺,她将明天就要出嫁的消息永远埋在心中。
她绝望的走到湖边,面对平静的湖水,她犹豫了。她想冲到三少爷跟前告诉他全部实情,然后祈求他带自己远走高飞。最终理智平复了她内心的波澜,她只说句“三少爷,觉慧”,便纵身一跃,湖面顿时激起许多水花,片刻之后,又恢复平静。湖水以博大的胸怀收容了她,包括她对三少爷炽热的爱。“三少爷,觉慧”她终于可以叫他的名字,哪怕是仅有的一次,但至少在那一刻,他们之间是平等的。
她目光狭隘,梦想着要成为小姐,穿漂亮的衣服,玩可爱的洋娃娃。她心胸开阔,爱情里,从不怨他,处处为他着想。她胆小懦弱,遇到困难,只会一味的求太太。她勇敢无畏,为了坚守爱情,毫不犹豫的选择死亡。
她只是一个薄命的女子,短暂的一生充斥着辛酸无奈。她只是一个悲情的女子,爱了却终是得不到。她又是一个纯洁的女子,用死捍卫他们之间的爱。她更是一个坚贞的女子,不能与爱人长相厮守,宁愿选择永远分离。
她死在最美的十七年华,她葬在无形无色的水中,她用“纵身一跃”为三少爷唱一首绝恋的歌,一首只有他能听懂的歌。
一首绝恋的歌,我很难听懂,然而早已是泪流满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