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立,锦衣夜行
导读:现在的我很怕用它们来撑起我的文字,它们太过刚硬,弄伤了我的手指让我念念不忘。我让它们濒临终点,接近溃散,却不想再对它们进行更残忍的屠杀。问好作者。
在最早最早的时候,我是个乖孩子,这是连上帝都不用证明的真话,我的确很乖,有股不可思议的味道。
看,过了七月我都十八了,还是那么喜欢用孩子这个天真地无与伦比的字眼来定义自己,太显娇情了。
夏日如预期中的来临,当窗外的香樟再一次侵袭我空荡的房间时,我开始学会沉睡。在炎炎的夏曰热气与浓郁的香樟味里沉睡。十八岁,别人眼里似火如歌的青春在我身上显的那么苍凉而单薄,如同过气的枝节,成了幻影幻灭的未知物。我人生最美丽的花期在瞬间开到茶靡。我站在青春最灿烂的年华里却感觉自己离青春离的好远好远,远到每天要去感伤生活,感伤现实,感伤一切的不如意。
浅说:花期之所以为最美丽的日子是因为它在顶盛的时期灿烂的如同封冻千年的冰川融化一样温暖。那是多么绵长而又多么锦簇的一件事。可悲的是我却丝毫没有知觉感受它气息的汹涌。
黑夜美的如斯水,没有凌斓让我深深迷恋。我在这样静默的夜间行走,在风掠过耳际带来一丝沉吟的时候低声歌唱,欢快的舞蹈。它渗入我的灵魂已久,让我无法自拔。我不明白飞蛾为什么要舍弃这么深邃的黑夜去追寻那虚无的光明。即使是星星点点的微光,也还是让它有了那么奋不顾身扑向死亡的理由,并且世世代代前赴后继。
昼伏夜出,暗淡而索味的灯光让我对夜的探索越来越深味,它就像是我脑根最深处的一根弦,细如丝,震如雷,冲激我致命的感官。
很喜欢半夜匍匐在桌子上将自己脑海里的某一处灵光一字一句地勾勒出来。桌上有一排我用习惯了的2B铅笔,它们在我的右手拇指与食指间缝留下厚厚的茧,摸上去有很深的触感,不疼痛却在握笔的?那破灭,排山倒海般挣扎而没有幻想。它们总是被我削得尖细修长,到了下笔即断的处境。我想,我是不是在过度加速它们生命的潜逝?是否它们也会在凌晨我沉睡的时刻细声呻吟,咒骂?
现在的我很怕用它们来撑起我的文字,它们太过刚硬,弄伤了我的手指让我念念不忘。我让它们濒临终点,接近溃散,却不想再对它们进行更残忍的屠杀。它们成了我最寂寞最百般无赖时候的牺牲品。原来,我在极度沉默中学会了毁灭。
我记得有一次在对朴树的采访中有人问他为什么要把刘海留得那么长遮住眼睛,他回答是因为不想把世界看的太清楚。我笑。我也是一样吧。只是我更偏执于是逃避阳光,将自己封闭在黑夜里。因为阳光那么向上,它折杀了我的思想。我最想做的事没有人可以告诉我说你可以坚持我相信你,只有不同的人用一句相同的话来警告我这个让人担心的孩子:学习才是最重要,念书是唯一的出路。唯一,呵,这个唯一怎么就这样成功的扼杀了我对青春的追求?也许悲哀的不止我一个吧!我仿佛看到时光走过荒芜,给青春留下满地尸骸。
我们在行走,树叶在摆动,太阳在东升西落,地球在运转,这么多的东西都在曰复一日不断更新,可为什么要因为生活埋葬自己独立行走轨迹的就只有我们呢?
马路上的车辆掩盖了我们的脚印,人群遗失了我们倔强而孤单的背影,暗韵的香樟湮灭了我们的年华。徒留向曰葵依旧对着日日升起的太阳展开它们最明亮的眸子。
我们挥手告别坚持,于是流年翩然轻转。再怎样,我想,我们终究还是走失了自己。
黑夜,依旧孤张着浪漫。
男人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