沐浴着书香的日子《作家选刊》
不经意间翻开七月份的《读书笔记》,一行文字跳入眼帘:夜半无音诗解语,推词组韵到天明。默念着高二时所写的《居家自题》里的这两句诗,以前的记忆一幕幕地窜出来,把我的心打成很重的内伤,久久地沉浸在沐浴着书香的日子里。
回首在毕节读书的日子,令人刻骨铭心的事很多,但最让我幸福的事,莫过于一个人呆在住处,靠着柔软舒适的枕头,手执一本散发着浓浓墨香的古卷,安静地阅读。有时,抽桌上会有一杯充盈着野菊花香的热茶,淡淡的呷一口,阅读所带来的乐趣就会深入到灵魂。而墙壁上滴答漫步的时钟,则让我感觉到生命之外的某种流失,——自己的青春在伸手可及的地方悄悄地溜走。
年少的时候,喜欢读书是做样子以借机逃脱繁重的劳动,或讨父母的欢心和夸赞。我最浪漫的读书是坐在荒山里露出的石板上一边放牛一边读书,而更多的时候,我则只能趁大人没有守着的时候阅读。这时所读的书,大抵都是大人们认为与学习无关的小说,会耽搁写作业,因此,这样的阅读带有一种冒险的意味。有次读《金粉世家》,正读到缠绵悱恻之处时,被母亲发现了。母亲认为,既是不敢光明正大看的书,肯定是一些低俗无益的东西,于是一把撕了,弄得我伤心了好久。
后来,从乡里到毕节念初中,受到城市流俗的熏陶,萌生了追女朋友的念头,为了提高自己的情感和文化素养,不至于在和她们交谈的时候无话可说,就读了不少琼瑶和张恨水的书,还有汪国真和席慕容的诗,读着读着,就有流泪的冲动。那时我的枕头底下,经常都有砖头样厚实的书,晚上睡觉时咯得头生痛。现在思想,把读书当做一种终极意义上的乐趣,实在是一件极其舒心的事。
再后来,上了高三,属于自己支配的时间越来越少。自然,随心所欲地读书,就成了一件相当奢侈的事。书仍然在不断的购买,砌满了我做作业的抽桌,然而读书的氛围却淡化了,心境日益变得浮躁。偶尔学校里放假,我居然会欣喜若狂。泡一杯野菊花茶,在窄小的床上躺下,拧开台灯,略带暖意的灯光顿时倾泻下来,落在撒满墨香的书页上,我的内心随之变得淡泊宁静。这个时候所读的书,已经无所谓雅俗,可以第五次重读余秋雨的《霜冷长河》和莫言的《檀香刑》,也可以随手翻阅时代气息浓郁文字精美细腻的报刊杂志,因为阅读本身,最重要的是让自己的灵魂沉淀下来,以抛弃掉尘世的烦恼和纷争,让一颗疲于奔命的麻木的心变得柔软。
沐浴着书香的日子,是幸福的日子,是最让我怀念的日子。每一次想起,嘴角都会泛起淡淡的笑。和上《读书笔记》,心里没有多余的思想,整个人变得厚实怀旧。仔细清数,有一月余没有看书了,觉得自己应该做点什么了。拿起老郑送我的新书——余秋雨先生的《借我一生》,我又想起了空间的签名:沉浸墨香古卷中,穿越一切历史的烟尘,我只为拈起一段文字,静静地微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