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言莫讲费解语
诺贝尔文学奖终于颁给了中国人,颁给了黄皮肤黑瞳仁的在中国土生土长的山东人莫言。圆了渴望被世界承认,尤其是被西方承认,努力的想融入西方文化思潮,通过世界眼光来肯定自我价值的自沉自贱自卑自欺的某些国人的诺奖梦,终于解开了他们心中长久的“诺奖之殇”,可喜可贺。于是,莫言火爆了。于是投资商、出版业、旅游业、影视业及各类媒体齐聚而来。吵翻了。于是,新的唐僧肉诞生了,各路教派、神仙、妖魔都现身了,摩拳擦掌,跃跃欲试要分得一杯羹来犒赏自己。
面对因自己而起的热闹场面,莫言倒是淡定之极,面临各类镁光灯总能对付自如,淡漠应答,就连眉眼之间都看不出多少喜色,其定力是在令人感佩,感佩之余又觉得哪些地方不舒服,尤其是莫言在瑞典领奖时的正式致辞颇令人费解。我不知道别人怎么看也不想了解别人的看法,就个人感觉而言,我总觉的这些话透漏了流淌在莫言血液里的孤独,让人洞悉了根植于他骨头里的郁闷,怎么着都觉得他像个时代铸就的愤青。呵呵。
也许莫言的定力就来自于他对人性独到深刻的了解而不愿意看到自己成为功利化中国的功利化牺牲品吧?
也许莫言的孤独就来自于那片与他文学创作密切相关却又没给他带来多少美好记忆的贫瘠故土吧?就是那里为他构筑了他所说的每个人心中都有的那片难用是非善恶准确定型的朦胧地带,是他得以施展才华的广阔天地,他的一切创作源泉、创作动力也都是为了要准确生动地描写建构起他内心这个充满矛盾的朦胧地带的故土风情、故土人文吧?
也许莫言的郁愤就来自于始终困扰他思想、创作的平凡而又不平静的社会人生阅历吧?他之所以有“文学的最大的用处,也许就是它没有用处”的哲理性的创作经验总结,也与他独特的人生体验息息相关吧?不知道人生体验丰富的莫言咋就产生了迥异于一般作家的家国理念。
“诺贝尔奖是奖给作家的,不是奖给国家的”。莫言说的一点也没错,这是一句大实话,诺贝尔奖就是争对世界各地在各方面有着非凡贡献的个人设置的一组奖项,诺奖委员会颁奖时一般也不会就哪个国家、哪个地区来发表针对性的演说。文学奖尤其如此。
但事实果真如此么?诺奖的评选果真能摆脱地区、意识形态的影响而没有任何纠结地平等颁发吗?我看不见得吧!诺奖得主也不见得就能完全无视自己的国家民族而独立存在吧?人们谈论起泰戈尔能不想起印度佛教、印度文化?谁又能把《静静的顿河》的作者肖洛霍夫与前苏联生生隔离?谁读这部巨著时不去了解二十世纪三四十年代前苏联风起云涌的历史?谁能在读马丁逊的作品时不想想他透过一滴露珠所反映出的那个世界在哪里?因此,虽说诺贝尔文学奖是奖给作家而不是奖给国家的,但诺奖得主对所在国家及其国民的巨大影响是谁都否认不了的。
莫言得了诺奖,国人载欣载奔,其中固然夹杂了不少功利性的企图,但不见得人人的欢呼都有功利目的吧?为何莫言如此漠视同胞的感受呢?莫非他期待后世谈论他时不要提及中国,不要提及山东而只提及高密县大栏乡?高密大栏乡不在中国在哪国?莫非是从石头缝里蹦出这么地方?在诺奖颁布那样一个非常正式的场合下,莫言不厌其烦地歌颂着自己的母亲,絮絮不止地唠叨童年时候的痛苦来阐述自己的文学创作缘起,口口声声称自己的创作是站在人的角度上,一直为了写人而写人,称自己的作品超越了地区、种族、族群的局限。其中没有一句对祖国同胞的感谢之意。我不明白,极力否定中国,排斥同胞呼声,把莫言的作品称为“寻根文学”的根在哪里?莫非莫言的母亲以及他文学作品中的人物原型都是从石头缝里蹦出来的?莫言奔赴斯德哥尔摩领奖,下车伊始就凸显了这样一个非凡的家国理念,意欲何为?
国家是一个具体而又抽象的概念,是一个团体集权的象征,也是部分族群的统称,它既包含了民族构成,也代表了部分国民的意愿。莫言得到诺贝尔奖当然也代表了部分中国公民的意愿,诺奖奖给了中国的莫言,而不是莫言的中国。莫言的国籍既然属于中国,那么这次诺贝尔奖肯定的是奖给了中国,及中国的莫言而不是给了石头缝里蹦出来的斗战胜佛孙悟空,七百多万元的大奖肯定是打在了莫言账户里而不在孙猴子的毫毛里,莫言能拿它来买房子而天天大圣只有钻在石洞里干瞪眼流口水的份儿。呵呵!就是孙猴子还有一个花果山做根据地呢,莫言为啥就矢口否认国家、集体对自己的施加的恩泽呢?
说实在的,我从来不读莫言的作品,对他的了解也只止于八十年代红遍大江南北的那部电影《红高粱》,所以也从来不关注莫言本人的生存状态及思想渊源,可从他得奖演说辞里读出他超凡的郁愤情结后就不得不关注一下代表当下中国文学最高成就的这位大师了。于是,公务之暇追根溯源了一下莫言的人生足迹,便得知他“童年时因经济贫困和政治上受歧视,直接影响了他后来的小说创作”,呵呵。
经济的贫困给莫言的童年留下了惨痛的记忆;其父过分的约束也使他备受压抑;六岁进校读书的莫言曾因骂老师是“奴隶主”而受过学校严厉的处分........小时候的压抑,文学之路上的风波,导致莫言的心灵深处始终流淌着从阴溪里渗出的那股清澈却冰凉透骨的寒水,在他思想沃土上栽下了对人生对社会的失望憎恨之根,对他小说创作也产生了很大的影响,同时也造就了莫言这个专家型的愤青。呵呵。
莫言二十一岁参军入伍,做过班长、保密员,退伍后又干过图书管理员、教员、干事等职务。一九八一年开始小说创作,处女作为《春夜雨霏霏》,相继发表《枯河》、《秋水》等作品之后进入解放军艺术学院文学系学习。在校学习期间,莫言发表的中篇小说《透明的红萝卜》引起了文坛的注意,直至中篇小说《红高粱》发表引起强烈反响被推选为《人民文学》一九八六年“我最喜爱的作品”第一名后他算是在中国文坛上占了一席之地,至此,莫言一直不停地创作,几十年发表了几十部小说。因为中国作家的稿酬有限的很,莫言的生活境况也就很难有大的改观,生活水平当然远远落后于改开后终日吃大螃蟹的影界头牌政界一把手商界大腕了,不知道这样的经济状况对他愤青的形成有无关系,不知道这能不能解释他得奖后超然淡定的状态——他可是充分品尝了世态炎凉滋味的人杰!
略观莫言作品就不难看出他不是个守规矩的人,因为不守规矩,他也就成了当代中国文学史上数一数二的敢于吃螃蟹的领头羊。由此,莫言的作品在中国文坛上一直存在很大争议。这次瑞典文学院评委会以“将魔幻现实主义与民间故事、历史与当代社会融合在一起,他创作中的世界令人联想起福克纳和马尔克斯作品的融合,同时又在中国传统文学和口头文学中寻找到一个出发点。”这个重大理由将诺奖这个金绣球抛给他,可算是对他几十年辛勤创作的莫大褒奖吧!
一个作家要有使命感、责任心,作家写作不可能是“纯粹的自我宣泄”、不可能是“高高挂起的孤独感”,作家要写他那个民族、他那个时代的故事,通过故事让同时代及后代的人从中得到启发,得到思想、心灵得润泽。一路走来的莫言,很难说没有经过国家的教育,部队的培养,也很难说他能够脱离中国的范畴。那么莫言为何要强调诺奖是他自己的,与国家无关呢?本人只能私下里说是他是一个数典忘祖的东西........
在中国,一个靠耍贫嘴吃饭的作家是不能光耀千秋的。但愿莫言能明白这一点,端正心态好好创作,不要讲那些令人费解的话丢了她娘的脸。
呵呵!